廣百論本

No. 1570 [cf. Nos. 1569, 1571]
聖天菩薩造 唐 玄奘譯

第一卷

聖天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破常品第一

一切為果生,所以無常性;

故除佛無有,如實號如來。

無有時方物,有性非緣生;

故無時方物,有性而常住。

非無因有性,有因即非常;

故無因欲成,真見說非有。

見所作無常,謂非作常住;

既見無常有,應言常性無。

愚夫妄分別,謂空等為常;

智者依世間,亦不見此義。

非唯一有分,遍滿一切分;

故知一一分,各別有有分。

若法體實有,卷舒用可得;

此定從他生,故成所生果。

若離所生果,無有能生因;

是故能生因,皆成所生果。

諸法必變異,方作餘生因;

如是變異因,豈得名常住?

若本無今有,自然常為因;

既許有自然,因則為妄立。

云何依常性,而起於無常?

因果相不同,世所未曾見。

若一分是因,餘分非因者;

即應成種種,種種故非常。

在因微圓相,於果則非有;

是故諸極微,非遍體和合。

於一極微處,既不許有餘;

是故亦不應,許因果等量。

微若有東方,必有東方分;

極微若有分,如何是極微?

要取前捨後,方得說為行;

此二若是無,行者應非有。

極微無初分,中後分亦無;

是則一切眼,皆所不能見。

若因為果壞,是因即非常;

或許果與因,二體不同處。

不見有諸法,常而是有對;

故極微是常,諸佛未曾說。

離縛所縛因,更無真解脫;

生成用闕故,設有亦名無。

究竟涅槃時,無蘊亦無我;

不見涅槃者,依何有涅槃?

我時捨諸德,離愛有何思?

若有我無思,便用無所有。

無餘有我種,則定能生思;

要無我無思,諸有乃無有。

若離苦有我,則定無涅槃;

是故涅槃中,我等皆永滅。

寧在世間求,非求於勝義;

以世間少有,於勝義都無。

破我品第二

內我實非男,非女非非二;

但由無智故,謂我為丈夫。

若諸大種中,無男女非二;

云何諸大種,有男等相生?

汝我餘非我,故我無定相;

豈不於無常,妄分別為我?

我即同於身,生生有變易;

故離身有我,常住理不然。

若法無觸對,則無有動搖;

是故身作業,非命者能造。

我常非所害,豈煩修護因?

誰恐食金剛,執杖防眾蠹?

若有宿生念,便謂我為常;

既見昔時痕,身亦應常住。

若我與思合,轉成思念者;

思亦應非思,故我非常住。

我與樂等合,種種如樂等;

我如樂等故,非一亦非常。

若謂我思常,緣助成邪執;

如言火常住,則不緣薪等。

如至滅動物,作用彼無有;

故有我無思,其理不成就。

餘方起思界,別處見於思;

如鐵鋌鎔銷,我體應變壞。

思如意量小,我似虛空大;

唯應觀自相,則不見於思。

我德若周遍,何為他不受?

能障既言通,不應唯障一。

若德並悲思,何能造一切?

彼應與狂亂,俱癡無所成。

若德能善解,造舍等諸物,

而不知受用,非理寧過此!

有動作無常,虛通無動作;

無用同無性,何不欣無我?

或觀我周遍,或見量同身,

或執如極微,智者達非有。

常法非可惱,何捨惱解脫?

是故計我常,證解脫非理。

我若實有性,不應讚離我;

定知真實者,趣解脫應虛。

解脫中若無,前亦應非有;

無雜時所見,彼真性應知。

若無常皆斷,草等何不然?

此理設為真,無明亦非有。

現見色等行,從緣生住滅;

故知汝執我,雖有而無有。

如緣成芽等,緣成種等生;

故無常諸法,皆無常所起。

以法從緣生,故體而無斷;

以法從緣滅,故體亦非常。

破時品第三

瓶等在未來,即非有過現;

未來過現有,便是未來無。

未來若已謝,而有未來體;

此則恒未來,云何成過現?

法若在未來,現有未來相,

應即為現在,如何名未來?

去來如現有,取果用何無?

若體恒非無,何為不常住?

過去若過去,如何成過去?

過去不過去,如何成過去?

未來若有生,如何非現在?

未來若無生,如何非常住?

若未來無生,壞故非常者;

過去既無壞,何不謂為常?

現在世無常,非由過去等;

除斯二所趣,更無有第三。

若後生諸行,先已有定體;

說有定性人,應非是邪執。

若法因緣生,即非先有體;

先有而生者,生已復應生。

若見去來有,如何不見無?

既見有去來,應不說為遠。

未作法若有,修戒等唐捐;

若少有所為,果則非先有。

諸行既無常,果則非恒有;

若有初有後,世共許非常。

應非勤解脫,解脫無去來;

或許有去來,貪應離貪者。

若執果先有,造宮舍嚴具,

柱等則唐捐;果先無亦爾。

諸法有轉變,慧者未曾有;

唯除無智人,妄分別為有。

無常何有住?住無有何體?

初若有住者,後應無變衰。

譬如無一識,能了於二義;

如是無一義,二識所能知。

時若有餘住,住則不成時;

時若餘住無,後滅應非有。

法與無常異,法則非無常;

法與無常一,法應非有住。

無常初既劣,住力定應強;

此二復何緣,後見成顛倒?

若遍諸法體,無常力初劣;

應都無有住,或一切皆常。

無常若恒有,住相應常無;

或彼法先常,後乃非常住。

若法無常俱,而言有住者;

無常相應妄,或住相應虛。

無所見見無,迴心緣妄境;

是故唯虛假,有憶念名生。

破見品第四

稟和希勝慧,是法器應知;

異此有師資,無因獲勝利。

說有及有因,淨與淨方便;

世間自不了,過豈在牟尼?

捨諸有涅槃,邪宗所共許;

真空破一切,如何彼不欣?

不知捨證因,無由能捨證;

是故牟尼說,清涼餘定無。

若於佛所說,深事以生疑;

可依無相空,而生決定信。

觀現尚有妄,知後定為虛;

諸依彼法行,被誑終無已。

智者自涅槃,是能作難作;

愚夫逢善導,而無隨趣心。

不知無怖畏,遍知亦復然;

定由少分知,而生於怖畏。

生死順流法,愚夫常習行,

未曾修逆流,是故生怖畏。

諸有愚癡人,障他真實見;

無由生善趣,如何證涅槃?

寧毀犯尸羅,不損壞正見;

尸羅生善趣,正見得涅槃。

寧彼起我執,非空無我見;

後兼向惡趣,初唯背涅槃。

空無我妙理,諸佛真境界;

能怖眾惡見,涅槃不二門。

愚聞空法名,皆生大怖畏;

如見大力者,怯劣悉奔逃。

諸佛雖無心,說摧他論法;

而他論自壞,如野火焚薪。

諸有悟正法,定不樂邪宗;

為餘出偽門,故顯真空義。

若知佛所說,真空無我理;

隨順不生欣,乖違無厭怖。

見諸外道眾,為多無義因;

樂正法有情,誰不深悲愍!

婆羅門離繫,如來三所宗;

耳眼意能知,故佛法深細。

婆羅門所宗,多令行誑詐;

離繫外道法,多分順愚癡。

恭敬婆羅門,為誦諸明故;

愍念離繫者,由自苦其身。

如苦業所感,非真解脫因;

勝身業所生,亦非證解脫。

略言佛所說,具二別餘宗;

不害生人天,觀空證解脫。

世人耽自宗,如愛本生地;

正法能摧滅,邪黨不生欣。

有智求勝德,應信受真宗;

正法如日輪,有目因能見。

破根境品第五

於瓶諸分中,可見唯是色;

言瓶全可見,如何能悟真?

諸有勝慧人,隨前所說義,

於香味及觸,一切類應遮。

若唯見瓶色,即言見瓶者;

既不見香等,應名不見瓶。

有障礙諸色,體非全可見,

彼分及中間,由此分所隔。

極微分有無,應審諦思察;

引不成為證,義終不可成。

一切有礙法,皆眾分所成;

言說字亦然,故非根所取。

離顯色有形,云何取形色?

即顯取形色,何故不由身?

離色有色因,應非眼所見;

二法體既異,如何不別觀。

身覺於堅等,共立地等名;

故唯於觸中,說地等差別。

瓶所見生時,不見有異德;

體生如所見,故實性都無。

眼等皆大造,何眼見非餘?

故業果難思,牟尼真實說。

智緣未有故,智非在見先;

居後智唐捐,同時見無用。

眼若行至境,色遠見應遲;

何不亦分明,照極遠近色?

若見已方行,行即為無用;

若不見而往,定欲見應無。

若不往而觀,應見一切色;

眼既無行動,無遠亦無障。

諸法體相用,前後定應同;

如何此眼根,不見於眼性?

眼中無色識,識中無色眼;

色內二俱無,何能合見色?

所聞若能表,何不成非音?

聲若非能詮,何故緣生解?

聲若至耳聞,如何了聲本?

聲無頓說理,如何全可知?

乃至非所聞,應非是聲性;

先無而後有,理定不相應。

心若離諸根,去亦應無用;

設如是命者,應常無有心。

令心妄取塵,依先見如焰,

妄立諸法義,是想蘊應知。

眼色等為緣,如幻生諸識;

若執為實有,幻喻不應成。

世間諸所有,無不皆難測;

根境理同然,智者何驚異!

諸法如火輪,變化夢幻事,

水月彗星響,陽焰及浮雲。

破邊執品第六

諸法若實有,應不依他成;

既必依他成,定知非實有。

非即色有瓶,非離色有瓶;

非依瓶有色,非有瓶依色。

若見二相異,謂離瓶有同;

二相既有殊,應離瓶有異。

若一不名瓶,瓶應不名一;

瓶一曾無合,瓶應無一名。

若色遍於實,色應得大名;

敵論若非他,應申自宗義。

有數等能相,顯所相不成;

除此更無因,故諸法非有。

離別相無瓶,故瓶體非一;

一一非瓶故,瓶體亦非多。

非無有觸體,與有觸體合;

故色等諸法,不可合為瓶。

色是瓶一分,故色體非瓶;

有分既為無,一分如何有?

一切色等性,色等相無差;

唯一類是瓶,餘非有何理?

若色異味等,不異於瓶等;

瓶等即味等,色何即瓶等?

瓶等既無因,體應不成果;

故若異色等,瓶等定為無。

瓶等因若有,可為瓶等因;

瓶等因既無,如何生瓶等?

色等和合時,終不成香等;

故和合一體,應如瓶等無。

如離於色等,瓶體實為無;

色體亦應然,離風等非有。

煖即是火性,非煖如何燒?

故薪體為無,離此火非有。

餘煖雜故成,如何不成火?

若餘不成煖,由火法應無。

若火微無薪,應離薪有火;

火微有薪者,應無火極微。

審觀諸法時,無一體實有;

一體既非有,多體亦應無。

若法更無餘,汝謂為一體;

諸法皆三性,故一體為無。

有非有俱非,一非一雙泯,

隨次應配屬,智者達非真。

於相續假法,惡見諸真常;

積集假法中,邪執言實有。

諸法眾緣成,性羸無自在;

虛假依他立,故我法皆無。

果眾緣合成,離緣無別果;

如是合與果,諸聖達皆無。

識為諸有種,境是識所行;

見境無我時,諸有種皆滅。

破有為相品第七

若本無而生,先無何不起?

本有而生者,後有復應生。

果若能違因,先無不應理;

果立因無用,先有亦不成。

此時非有生,彼時亦無生;

此彼時無生,何時當有生?

如生於自性,生義既為無,

於他性亦然,生義何成有?

初中後三位,生前定不成?

二一既為無,一一如何有?

非離於他性,唯從自性生;

非從他及俱,故生定非有。

前後及同時,二俱不可說;

故生與瓶等,唯假有非真。

舊若在新前,前生不應理;

舊若居新後,後生理不成。

現非因現起,亦非因去來;

未來亦不因,去來今世起。

若具即無來,既滅應非往;

法體相如是,幻等喻非虛。

生住滅三相,同時有不成,

前後亦為無,如何執為有?

若生等諸相,復有別生等;

應住滅如生,或生住如滅。

所相異能相,何為體非常?

不異四應同,或復全非有。

有不生有法,有不生無法;

無不生有法,無不生無法。

有不成有法,有不成無法;

無不成有法,無不成無法。

半生半未生,非一生時體;

或以未生位,應亦是生時。

生時若是果,體即非生時;

生時若自然,應失生時性。

已生異未生,別有中間位;

生時異二位,應別有中間。

若謂生時捨,方得已生時;

是則應有餘,得時而可見。

若至已生位,理必無生時;

已生有生時,云何從彼起?

未至已生位,若立為生時;

何不謂無瓶?未生無別故。

非生時有用,能簡未生時;

亦非體未圓,別於已生位。

前位生時無,後位方言有;

兼成已生位,故此位非無。

有時名已生,無時名未起;

除茲有無位,誰復謂生時?

諸有執離因,無別所成果;

轉生及轉滅,理皆不可成。

教誡弟子品第八

由少因緣故,疑空謂不空;

依前諸品中,理教應重遣。

能所說若有,空理則為無;

諸法假緣成,故三事非有。

若唯說空過,不空義即成;

不空過已明,空義應先立。

諸欲壞他宗,必應成己義;

何樂談他失,而無立己宗?

為破一等執,假立遣為宗;

他三執既除,自宗隨不立。

許執為現見,空因非有能;

餘宗現見因,此宗非所許。

若無不空理,空理如何成?

汝既不立空,不空應不立。

若許有無宗,有宗方可立;

無宗若非有,有宗應不成。

若諸法皆空,如何火名煖?

此如前具遣,火煖俗非真。

若謂法實有,遮彼說為空;

應四論皆真,見何過而捨?

若諸法都無,生死應非有;

諸佛何曾許,執法定為無?

若真離有無,何緣言俗有?

汝本宗亦爾,致難復何為?

諸法若都無,差別應非有;

執諸法皆有,差別亦應無。

若謂法非有,無能破有因;

破有因已明,汝宗何不立?

說破因易得,是世俗虛言;

汝何緣不能,遮破真空義?

有名詮法有,謂法實非無;

無名表法無,法實應非有。

由名解法有,遂謂法非無;

因名知法無,應信法非有。

諸世間可說,皆是假非真;

離世俗名言,乃是真非假。

謗諸法為無,可墜於無見;

唯蠲諸妄執,如何說墮無?

有非真有故,無亦非真無;

既無有真無,何有於真有?

有因證法空,法空應不立;

宗因無異故,因體實為無。

謂空喻別有,例諸法非空;

唯有喻應成,內我同烏黑。

若法本性空,見空有何德?

虛妄分別縛,證空見能除。

法成一成無,違真亦違俗;

故與有一異,二俱不可言。

有非有俱非,諸宗皆寂滅;

於中欲興難,畢竟不能申。

聖天菩薩造論既周,重敘摧邪,復說頌曰:

「我在為燎邪宗火,沃以如來正教酥,

又扇因明廣大風,誰敢如蛾投猛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