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相障真實,及修諸對治,
即此修分位,得果無上乘。
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
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識生變似義、有情、我及了,
此境實非有,境無故識無。
虛妄分別性,由此義得成,
非實有全無,許滅解脫故。
唯所執、依他,及圓成實性,
境故分別故,及二空故說。
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
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
由識有得性,亦成無所得,
故知二有得,無得性平等。
三界心心所,是虛妄分別,
唯了境名心,亦別名心所。
一則名緣識,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分別推心所。
覆障及安立、將導、攝、圓滿、
三分別、受用、引起并連縛、
現前、苦果故,唯此惱世間,
三、二、七雜染,由虛妄分別。
諸相及異門,義差別成立,
應知二空性,略說唯由此。
無二有無故,非有亦非無,
非異亦非一,是說為空相。
略說空異門,謂真如、實際、
無相、勝義性、法界等應知。
由無變無倒,相滅聖智境,
及諸聖法因,異門義如次。
此雜染、清淨,由有垢、無垢,
如水界金空,淨故許為淨。
能食及所食,此依身所住,
能見如此理,所求二淨空。
為常益有情、為不捨生死、
為善無窮盡,故觀此為空。
為種性清淨、為得諸相好、
為淨諸佛法,故菩薩觀空。
補特伽羅法,實性俱非有,
此無性、有性,故別立二空。
此若無雜染,一切應自脫;
此若無清淨,功用應無果。
非染非不染,非淨非不淨,
心性本淨故,由客塵所染。
具分及一分,增盛與平等,
於生死取捨,說障二種性。
九種煩惱相,謂愛等九結,
初二障厭捨,餘七障真見,
謂能障身見,彼事滅道寶,
利養恭敬等,遠離遍知故。
無加行非處,不如理不生,
不起正思惟,資糧未圓滿;
闕種性善友,心極疲厭性,
及闕於正行,鄙惡者同居;
倒麁重三餘,般若未成就,
及本性麁重,懈怠放逸性;
著有著資財,及心性下劣,
不信無勝解,如言而取義;
輕法重名利,於有情無悲,
匱聞及少聞,不修治妙定。
善菩提攝受,有慧無亂障,
迴向不怖慳,自在名善等。
如是善等十,各有前三障。
於覺分度地,有別障應知。
於事不善巧,懈怠、定減二,
不植羸劣性,見麁重過失。
障富貴、善趣、不捨諸有情、
於失德減增、令趣入、解脫,
障施等諸善、無盡亦無間、
所作善決定、受用法成熟。
遍行與最勝,勝流及無攝,
相續無差別,無雜染清淨,
種種法無別,及不增不減,
并無分別等,四自在依義。
於斯十法界,有不染無明,
障十地功德,故說為十障。
已說諸煩惱,及諸所知障,
許此二盡故,一切障解脫。
真實唯有十,謂根本與相、
無顛倒、因果,及麁細真實、
極成、淨所行、攝受并差別,
十善巧真實,皆為除我見。
許於三自性,唯一常非有,
一有而不真,一有無真實。
於法數取趣,及所取能取,
有非有性中,增益損減見;
知此故不轉,是名真實相。
無性與生滅、垢淨三無常;
所取及事相、和合苦三種;
空亦有三種,謂無、異、自性;
無相及異相、自相三無我。
如次四三種,依根本真實。
苦三相已說,集亦有三種,
謂習氣、等起,及相未離繫。
自性、二不生、垢寂二三滅,
遍知及永斷、證得三道諦。
應知世俗諦,差別有三種,
謂假、行、顯了,如次依本三。
勝義諦亦三,謂義、得、正行,
依本一無變,無倒二圓實。
世極成依一,理極成依三。
淨所行有二,依一圓成實。
名遍計所執,相分別依他,
真如及正智,圓成實所攝。
流轉與安立,邪行依初二,
實相唯識淨,正行依後一。
於蘊等我見,執、一、因、受者、
作者、自在轉、增上義及常、
雜染清淨依、觀、縛解者性。
此所執分別,法性義在彼。
非一及總略、分段義名蘊。
能所取、彼取,種子義名界。
能受、所了境,用門義名處。
緣起義於因、果、用無增減。
於非愛、愛、淨、俱生及勝主、
得、行不自在,是處非處義。
根於取、住、續、用、二淨增上。
因果已未用,是世義應知。
受及受資糧,彼所因諸行,
二寂滅對治,是諦義應知。
由功德過失,及無分別智,
依他自出離,是乘義應知。
有為、無為義,謂若假、若因、
若相,若寂靜、若彼所觀義。
以麁重愛因,我事無迷故,
為入四聖諦,修念住應知。
已遍知障治,一切種差別,
為遠離修集,勤修四正斷。
依住堪能性,為一切事成,
滅除五過失,勤修八斷行。
懈怠、忘聖言,及惛沈、掉舉、
不作行作行,是五失應知。
為斷除懈怠,修欲、勤、信、安,
即所依、能依,及所因、能果。
為除餘四失,修念、智、思、捨,
記言覺沈掉,伏行滅等流。
已種順解脫,復修五增上,
謂欲、行、不忘、不散亂、思擇。
即損障名力,因果立次第。
順決擇二二,在五根、五力。
覺支略有五,謂所依、自性、
出離并利益,及三無染支。
由因緣所依,自性義差別,
故輕安、定、捨,說為無染支。
分別及誨示,令他信有三,
對治障亦三,故道支成八。
表見戒遠離,令他深信受,
對治本隨惑,及自在障故。
有倒順無倒,無倒有倒隨,
無倒無倒隨,是修治差別。
菩薩所修習,由所緣作意,
證得殊勝故,與二乘差別。
所說修對治,分位有十八,
謂因、入、行、果、作、無作、殊勝、
上、無上、解行、入、出離、記、說、
灌頂及證得、勝利、成所作。
應知法界中,略有三分位,
不淨、淨不淨、清淨隨所應。
依前諸位中,所有差別相,
隨所應建立,諸補特伽羅。
器說為異熟,力是彼增上,
愛樂增長淨,如次即五果。
復略說餘果,後後初數習,
究竟順障滅,離勝上無上。
總由三無上,說為無上乘,
謂正行、所緣,及修證無上。
正行有六種,謂最勝、作意、
隨法、離二邊、差別、無差別。
最勝有十二,謂廣大、長時、
依處及無盡、無間、無難性、
自在、攝、發起、得、等流、究竟,
由斯說十度,名波羅蜜多。
十波羅蜜多,謂施、戒、安忍、
精進、定、般若、方便、願、力、智。
饒益、不害、受、增德、能入、脫、
無盡、常起、定、受用成熟他。
菩薩以三慧,恒思惟大乘,
如所施設法,名作意正行。
此增長善界,入義及事成。
此助伴應知,即十種法行。
謂書寫、供養、施他、聽、披讀、
受持、正開演、諷誦及思、修。
行十法行者,獲福聚無量。
勝故、無盡故,由攝他不息。
隨法行二種,謂諸無散亂、
無顛倒轉變,諸菩薩應知。
出定、於境流、味沈掉、矯示、
我執、心下劣,諸智者應知。
智見於文義,作意及不動,
二相染淨客,無怖高無倒。
知但由相應、串習或翻此,
有義及非有,是於文無倒。
似二性顯現,如現實非有,
知離有非有,是於義無倒。
於作意無倒,知彼言熏習,
言作意彼依,現似二因故。
於不動無倒,謂知義非有,
非無如幻等,有無不動故。
於自相無倒,知一切唯名,
離一切分別,依勝義自相。
以離真法界,無別有一法,
故通達此者,於共相無倒。
知顛倒作意,未滅及已滅,
於法界雜染,清淨無顛倒。
知法界本性,清淨如虛空,
故染淨非主,是於客無倒。
有情法無故,染淨性俱無,
知此無怖高,是於二無倒。
異性與一性,外道及聲聞,
增益損減邊,有情法各二。
所治及能治,常住與斷滅,
所取能取邊,染淨二三種。
分別二邊性,應知復有七,
謂有非有邊,所能寂怖畏,
所能取正邪,有用并無用,
不起及時等,是分別二邊。
差別無差別,應知於十地,
十波羅蜜多,增上等修集。
所緣謂安、界、所能立、任持、
印內持、通達、增、證、運、最勝。
修證謂無闕、不毀動、圓滿、
起、堅固、調柔、不住、無障息。
此論辯中邊,深密堅實義,
廣大一切義,除諸不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