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廣釋(三):初、止,二、觀,三、俱。
初、止(五):初修方便。二顯勝能。三辨魔事。四簡真偽。五示益勸。
初、修方便(二):初明勝人能入,次顯障者不能。
初、明勝人能入。(二)初、託靜息心,修止方便。二、止成得定,除障不退。
初、託靜息心修止方便(二):初、約外緣,二、安內心。
初、約外緣。
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
【疏】住靜者,若具言之,有五緣:一者,閒居靜處,謂住山林及諸閒靜等處,若住聚落,必有喧動;二者,持戒清淨,謂離業障,若不淨者,必須懺悔;三者,衣食具足;四者,得善知識;五者,息諸緣務。今略舉初,故云靜處也。
【記】閒居等者,不作眾事,名之為閒。無憒閙故,名之為靜。意令心寂,當須離喧。若欲離喧,宜去聚落,居阿練若,繁塵不對,止則易成。此有三處,可修禪定:一、深山絕人處;二、須阿蘭若處,離於聚落極近三里,即放牧聲絕,無諸憒閙;三者、遠白衣舍,清淨伽藍之中,皆名閑靜處,故當第一。戒淨者,欲盛妙饌,必資淨器,戒若不淨,定則不生。若知先所曾破戒者,當宜依法懺悔,令戒如故。以戒不淨者,即有業障,令修止不成,便感邪魔病事等,以為侵撓也。衣食等者,一衣具足,以根有三故:上者,如雪山大士,隨得一衣,蔽形而已;中者,如迦葉糞掃三衣,不畜餘長;下者,如多寒國土,及忍力未成之者,許三衣之外,百一資身。二、食具足者,此有四類:上者,隨得充飢而已;中者,常行頭陀,受乞食法;下者,阿蘭若處,受檀越送食;下下者,僧常食及受請。除此異求多積,長貪妨道。今須衣食者,若闕一種,心有所慮,得定無由。
善知識者有三:一者辦力資緣,二者同行勸發,三者教授法門。如鼎三足,闕一不可。息諸緣務者有四:一生活,二人事,三工巧伎術,四學問讀誦。隨有一事,即有所妨,令不得定。
【疏】端坐者,調身也。先安坐靜處,每令安穩,久久無妨。次當正脚,或全跏,或半跏。若全跏者,先以左脚置右髀上,牽來近身,令脚指與髀齊。
次解緩衣帶,使周正,不令坐時脫落。次以左手置右手上,壘手相對,頓置脚上,牽來近身,當心而安。次當正身,先挺動其身,并諸支節作七八反,如自按摩法,亦勿令手足差異。正身端直,令脊骨相當,勿曲勿聳。次正頭頸,令鼻與臍相對,不徧不邪,不低不昂,平面正住。次以舌約上齶。次閉眼,不令全合。
廣如天台山顗禪師二卷止觀中說也。今略總說,故言端坐也。
【記】正脚等者,押一脚為半跏,於中以右押左為降魔坐,以左押右為吉祥坐,若兩脚相押為全跏。此坐能令儀相端好,廣如智論說。故偈云:見𦘕跏趺坐,魔王尚驚怖,何況入道人,端身不傾動。緩衣帶者,恐坐久氣滿不安故。不令脫落者,儀相不妙,或恐風寒故。約上齶者,禦風閉氣,免神散心馳故。然欲閉口,先且吐𮌎中穢氣,吐時開口放氣而出,想身百脉不通處,教悉開通,出氣令盡,然始閉口鼻中內清氣。然閉口時,但得脣齒纔相拄耳。眼不全合者,全開則掉,全合則昏,故但令斷外光而已。
二卷止觀者,即彼初學坐禪止觀,本只一卷,開應成二也。彼有十門,以修止觀。第一具緣,略如疏明。第二呵欲,謂色、聲、香等五欲。所言呵者,了知此五惱惑眾生,因之受苦,不得解脫,深生厭離,不復追攀,乃名呵也。第三棄葢,葢謂貪欲、睡眠、恚、掉、悔、疑也。所言棄者,覺知此五葢覆眾生心性,不得解脫,如日月為烟雲等翳,不得照明,今皆遠離,即名棄也。第四調和者,謂調飲食不饑不飽,調睡不節不恣,調身不寬不急,調息不澀不滑,調心不浮不沉,令此五事和暢得所故也。第五方便行者,謂欲、進、念、慧一心,以能志樂修諸禪定,出離世間,晝夜精勤,進諸善法,念世無常可輕可賤,禪定智慧可貴可重,於漏無漏揀擇苦樂虗實之相,一心決定修行止觀,以此名為方便行也。第六正修止觀,於中有坐時修,歷緣對境修,並如彼文。第七善根發,即同下文現報十益等。第八覺知魔事,如下文說。第九治病者,先須知病所起。起有四種:一從四大起,二從五藏起,三鬼神所作,四業因所感。既知病已,即以止觀治前二,以呪力治第三,修福懺悔治於第四,第十證果即入住不退。並如彼說,略知大況。若要備見,可尋彼文。
【疏】正意者,調心也。末世行人,正願者少,邪求者多。詐現寂靜威儀,苟求名利,心既不正,得定無由。離此邪求,故云正意。意欲令其觀心與理相應,自度度他,至無上道,名正意也。
【記】調心者,心即是意,調伏心意,令趣向真正故。末世下,出不正相。然戒、定、慧學及諸雜行,多有是患。菩薩戒疏云:佛法內人,多約四位起行,謂三學及雜行。初、約戒學者,有二類:一、矯異者,謂雖不破戒,性非質直,依邪思計,現異威儀,眩耀世間以求名利,本無片心以求出離。然普抑餘人無異威儀者,悉為無德。此是沙門賊,亦是威儀賊也。如迦葉、寶積等經說。二、淺識者,謂性非深智,恃己戒行,將為出離,陵他乘急戒緩之眾,聞諸法空,便生恐怖。此是佛法怨賊也。出佛藏經。二、約定學,亦二類:一、約貪狂者,謂性樂名利,久在山中,心少澄靜,現得定相,眩耀世人,招大名聞。普抑餘人無此相者,悉以為非。此是阿蘭若賊也。出華手經。二、約邪慢者,謂性非多聞,依山習定,鬼神加力,心定有見。既不善覺知,即恃此起慢,當大名聞。陵滅餘人,悉以為非,毀傷佛法。此是魔黨大賊也。出起信論及華手經。三、約慧學者,亦有二類:一、約淺者,謂性少聽誦,學無次第,為名利衝心,急預講說,己見臆斷,非毀古今,唯求利名,元無出意,恃自無行,亦輕侮戒定,此是賣佛法賊,當招大苦。出華嚴魔業及楞嚴等經。二、約深者,謂性雖明辯,於二乘三藏文義少通,然猶未得佛意,既當傳法,唯讚名利,以勸後學,非毀古今,顯自獨絕,恃此為德,起慢陵人,但誦持法藥,而不自滅病,己負深愆,況更法中起病,甚不可救,奇哉!水中出火,以何滅之?此是害佛法之賊也。出佛藏十輪等經。四、約雜行者,亦二類:一、約福行者,謂性非質直,苟為姦計,共崇奇福,眩耀世人,招引重䞋,意在以少呼多,用此活命,既遂其所求,即恃此起慢,陵蔑餘人,無利養者,悉以為非,利養既爾,名聞亦然,此亦販佛法賊。出迦葉經。二、約餘行者,謂性非慧悟,隨學一法,即便封著,眩此所學,以招名利,撥餘修者,皆非究竟,此亦愚人蠧害佛法賊也。行人苟沾一患,宜深戒除去之。
離此下,明今意,皆可解。
△二、安內心(二):初、約坐時修止,二、約餘時修止。
初約坐時修止(二):先離境,次除心。
先離境。
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於空,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見聞覺知。
【疏】息,謂數息。觀境形,謂骨鎖等。色,謂青黃赤白。四相,地等五相,皆是事定所緣之境。見聞覺知,是識一切處,通前為十一切處。亦可見聞等是舉散心時所取六塵,於此等諸塵推求了達,知唯自心,不復託緣,故言不依。
【記】皆事定者,兼前數息等,不唯此五也。十一切處者,即青等四,空等五,及識為十。言一切處者,觀一一法皆徧一切處故,由此亦名十徧處觀。亦可等者,謂不依心散亂時,眼所見色,乃至意所知法等六塵。聞謂耳、鼻,覺謂舌、身,知即是意。攝六略盡,今舉能取所也。於此下,釋意。以推此等唯識所現,無別有體。既知心外無塵,豈合將心外託?若不然者,豈名修止耶?已上諸定所緣,皆是權小教中之所施設,蹔令制心,漸發無漏。今此實教,故並不依,即直賜寶乘,不與羊鹿也。
△次、除心。
一切諸想隨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來無想,念念不生,念念不滅,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是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得。
【疏】一切下,除前諸境,更有餘心,皆亦遣也。亦遣除想者,所遣既無,能遣不立,泯然寂靜,方名止也。
以一下,問:何故能所心想並不存耶?故此答云:以法本無想,欲順於法性,故能所皆不存也。念念下,轉釋成法性無想所以。良以想無自性,窮之則空,故無生滅自體可得,此乃即生無生、即滅無滅故也。如陽炎水,本自乾耳。亦不得下,若心外有實境,心緣此境時,抑令不緣,不可得故。後以心除心者,今既心外無塵,即所取無相,所取無相故,能取自然不生,何勞後心方更除耶?心若下,初習多馳,故攝令住。正是正念下,何者正念?故云外境唯心,是為正念。即復下,妄境既無,唯心亦寂。
【記】論分二。初遣妄想中三:一、正遣。餘心皆遣者,此有二義:一、除見聞覺知外,更有心想,隨何等念,悉皆除遣;二、除前數息骨鎖、十遍處境觀想之外,更有九想、八背等一切事定觀想,悉皆不依。以今心心向理,故揀去事想,故云皆除。所遣等者,依幻說覺,亦名為幻。若說有覺,猶未離幻;說無覺者,亦復如是,故亦須除。是則幻心滅故,幻滅亦滅也。以一切等,二、釋成順法性者。雖言一切法意在真性,以一切法悉皆真故,皆同如故。廣如真如門說,斯則離心緣相也。轉釋等者,科指此文。良以下,釋此文意。前言法性本無想者,實由想體自空,本自不生,今則無滅。此葢本空,非推之使空也。此乃下,會釋文旨。非謂待無念時,方始不生不滅。以念念生處,即是無生;念念滅時,即是不滅。如經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又經云:當處出生,隨處滅盡。陽𦦨喻明可見。亦不等者,三、重揀。若心等者,先反縱。意云:外境若實有體,抑心不緣,終不可得。以不可不緣之故,後得以心除心。此即縱其可除也。然剩者之一字,復詳此文,似剩不故者之三字。但只可言抑令不緣可得,後以心除心也。義方彰顯。今既下,次正明。既知無境,心自不生,豈得放心外緣?後更除遣,豈非自徒勞耶?如人令子為非,又復譴責,斯何理耶?心若等者,二、住正念二:初、正顯。初習等者,此與前為異。前則不放心外緣,此乃任運馳散。外境等者,本無境界,妄起攀緣,是名不正。今則觀境無境,知心無心,唯一實相,實相外更無別法。當爾之時,分別不生,故名正念。即復等者,二、離相。唯心寂者,此唯心之相亦不可得。前則離能所分別,唯一實相,名為正念。今則正念亦無自相,以凡所有相皆虗妄故。斯則亦不知知寂,亦不自知知自性了然,故不同於木石也。
△二、約餘時修止。
若從坐起,去來進止,有所施作,於一切時,常念方便,隨順觀察。
【疏】非直坐時常修此止,餘威儀中,一切時處常思方便,順於法性,不動道理。
【記】餘威儀中者,即同天台歷緣對境修也。謂歷行、住、坐、臥、作語等六緣,對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且如欲行,便自思惟:我今何故行?有利則行,無利則不行。然於行時,了知行心及行中一切事,皆不可得。不可得故,妄念自息,名為修止。即觀上不可得(行心、行等事)法,一一空寂因緣故有,名為修觀。住等例此。又於見色時修止觀者,見一切色如鏡像水月,悉不可得,不生分別想念,名為修止。色等因緣故有,畢竟空寂,名為修觀。聲等例此。順法性理者,若止若觀,俱順法性,以法性常寂常照故。然天台修止,自分三止,觀亦復然,以約三諦境修故也。今此文中,約真如生滅二門而修止觀,皆順一心,即是雙運。雙運即是息二邊分別中道第一義諦止觀也。方便隨順者,以真如法性,舉心即錯,動念即乖。故凡有思念觀察,皆為隨順方便也。
△二、止成得定除障不退。
久習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隨順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煩惱,信心增長,速成不退。
【疏】久習下,一、止成。以心下,二、明止力附心,猛利得定。深伏下,三、明伏惑入位,即信滿入住。
【記】止成者,止前方便成也,未是即觀之止。附心者,以久習故,隨心成止;以隨心故,即成三昧,即真如三昧也。真如三昧,方是即觀之止。為奢摩他,梵語三昧,此云正定故。
伏惑等者,伏四住見修煩惱未能斷故,故云伏惑。然此亦有伏無明義,論言深伏意含此也。此當信位,若更增進速入初住,故云信滿入住,入住即不退。
△次、顯障者不能。
唯除疑惑、不信、誹謗、重罪業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疏】一、於理猶豫;二、闡提;三、外道;四、五逆;四、重;五、恃我自高;六、放逸不勤。是六種障,隨有一種,即不能入。
【記】理猶豫者,於上甚深義理,是非不定。如圓覺經二十五輪云:一念疑悔,則不能入。
闡提者,阿闡提,此云無信,此則一向以為不是,故不同疑惑。
外道者,為宗習邪法故,誹謗正道。此乃非唯不信,更加此過,故異前也。
五逆者:弑父、弑母、弑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四重者:殺、盜、婬、妄。問:前疏文云:有業障者,但令懺悔。今何除之?答:此中所除,約不懺者,懺則能入,不同小乘有定業故。涅槃經云:未入我法業,則決定;若入我法,則不決定。
恃我者,一恃我故不修,二修之存我相,二皆不入。故圓覺云:彼修道者不除我相,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放逸者,或貪放逸故不修,或修之不勤亦不得入。學如不及,猶恐失之,況此類乎?
是六下。非謂具此六障方不得入,但於六中或有一障,便能障道不得三昧。
△二、顯勝能。(二):初、能生一行三昧。二、能生無量三昧。
初、能生一行三昧。
復次,依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
謂一切諸佛法身,與眾生身平等無二。
即名一行三昧。
【疏】復下,一、標立。
謂下,二、釋相。
即名句。三、顯名。
【記】佛法身與眾生身無二者,有三意:一者、意取眾生法身故;二者、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故;三者、眾生相空,即法身故。於此三中,初後為正。故淨名云: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平等即無二,無二即一相也。
一行三昧者,即真如三昧也。謂住真如境故,名真如三昧。以真如無異相故,但行造此法故,名一行三昧。此乃由境一故,使智行亦一也。前則從境得名,此則通於法行。
科云能生者,其實即是義說為能生也。
△二、能生無量三昧。
當知真如是三昧根本。
若人修行,漸漸能生,無量三昧。
【疏】以此真如三昧,能生無量三昧,故名三昧根本也。
若人下。文殊般若經: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繫緣法界,是名一行三昧。入一行三昧者,盡知恒沙諸佛法界無差別相,乃至廣說。是名上皆一行三昧。入一行下。明無量三昧。
【記】當知下,初、躡前生起。若人等,二、正明本義。
以此真如等者,由真如是一切法根本故,修此三昧亦與一切三昧為根本也。
修行漸能生者,此三昧既是根本,若入此者,則能生長一切三昧,以末從本生故,諸三昧自此成也。
文殊下。引證。法界一相者,所緣之境也。繫緣法界者,能緣之心也。停心諦理與境冥合故。諸佛法界者,諸佛所證法門。河沙無量隔別不同,然亦一一不異法性,入此三昧者皆悉得知無有差別也。
是名下。消釋彼文。上義證前文,下義證今文,如理會通。
△三、辨魔事。
梵語魔羅,此云殺者,謂能奪行人功德之財,殺智慧之命。而言事者,葢佛以功德智慧度眾生,令入涅槃為事。魔不如是,常以破壞眾生善根,令流轉生死為事。以魔樂生死,故三界羣品盡屬於魔。今修行之人,志欲出離三界,又發弘誓,廣度眾生。魔懼減少眷屬,故來撓之,令其退墮。行人要須辨識而降伏之。然有四種之異:一、煩惱魔,二、蘊魔,三、死魔,四、鬼神魔。前三在內,以內修伏之;鬼魔在外,呼名相降之。故今甄辨。
△於中二:初、略;二、廣。
初、略(二):初、魔事,二、對治。
初魔事。
或有眾生無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
若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
【疏】魔,天魔也,此云障礙。
鬼,堆惕鬼也。神,精魅也。如是鬼神嬈亂佛法。
令入邪道,故名外道。
如是三種,能變作三種五塵,壞人善心。三種者:一、示可畏之身,怖之以失志;二、現可愛之形,惑之以生染;三、現非違非順平等五塵,動亂人心。
【記】障礙者,障入道人,礙令退墮故。
堆惕精魅,並如下說。如是三種者,魔鬼神也。外道同人,故不說之。
能變三種下。一者、違情五塵,或大或小恐怖萬端故令失志,文云現形恐怖是也。二者、順情五塵,對男現女對女現男令其生染,文云端正男女是也。三者、平等五塵,揀去前二即是此境,文云等相是也。以魔鬼神之三種各能現違順平等之事也。
△二、對治。
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
【疏】一切境界尚唯自心,何況坐中此等諸境!是故觀察唯心,魔境隨滅,不能嬈亂,以此唯心非彼所知故。
此是通遣之法。
【記】先略釋論旨,以明通遣也。何況等者,如上所現,但是坐中一切境內之少分故。若能觀心,無境不滅。故前云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又云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等。
以此下。唯心之義,方便教者尚不能知,豈彼魔外能解此理?大論云:蠅能緣一切物,唯不能緣熱鐵;若緣熱鐵,蠅則成火。魔能緣一切境界,唯不能緣實相;若緣實相,魔亦成實相也。
通遣者,凡所見聞但用此法而治,如天甘露是病皆除。故圓覺云:除彼所聞,一切境界皆不可取。此皆通遣法也。
【疏】別門遣者。
治諸魔者,當誦大乘般若及治魔呪,默念誦之。
治諸鬼者,堆惕鬼者,或如蟲蝎緣人頭面鑽刺熠熠,或復擊攊人兩腋下乍抱持於人,或言說音聲喧喧,及作諸獸之形異相非一來惱行者,則應閉目一心陰而罵之,作如是言:我今識汝,是此閻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臘吉支邪見喜破戒種,我今持戒終不畏汝。若出家人應誦戒律,若在家者應誦菩薩戒本,或誦三歸五戒等。鬼便却行匍匐而出也。
治諸精魅神者,謂十二時狩,能變作種種形色,或作少男女相,或作老宿之形,及作可畏身相等,眾多非一,惱亂行者。其欲惱人,各當十二時中本時來也。若其多於寅時來者,必是虎兇等;乃至若多於丑時來者,必是牛類等。行者恒用此時,則知某獸精魅,說其名字訶責,即當謝滅。
此等皆如禪經中及天台止觀中廣說。
【記】次廣引經書,以出別治也。先別出對治中。初治魔。當誦大乘者,如諸藥草,各有功能。般若者,金剛、摩訶之類。呪者,諸陀羅尼,其數非一。
默念者,恐彼聞之而解,使呪等無力,如授藥令服,不可與知。
治諸下。二、治鬼堆惕者。禪病經云:羅旬逾長者子初出家時,迦葉佛所教數息觀靜處,見一鬼面如琵琶,四眼兩舌,舉面放光,以手擊攊人兩腋下及餘身分,口言:堆惕!堆惕!如旋火輪,似掣電光,或滅或生,或作鼠形,或作馬聲,或作鬼吟,或復竊語,種種惱亂,令行人發狂。佛言:此鬼是拘那含牟尼佛時有一比丘,垂向初果,犯邪命故,為眾擯出,瞋恚命終,自誓為鬼,惱亂四眾。堆惕者,以口云也。
臘吉支者,禪經云:此起尸鬼也。而言偷者,或是此鬼愛偷死屍故,或是連下梵語,且兩存之,非謂因偷夏臘也。故經云諸臘吉支,手捉鐵棒等。
戒律即聲聞戒,諸部律文歸戒可知。
治諸精魅下。三、治神。少男女者,即順情境,謂作父母、兄弟、諸佛形像等。可畏身者,或為虎、狼、師子、羅剎之形,種種可畏之像,來怖行人,如嵬禪師所見。或無頭,師見之曰:善哉!汝無頭痛之患。或無腹,五藏等皆以言戲之。又見年少女人,師曰:貧道身如枯木,心若死灰,無以革囊見試。此鬼即時飛空而返。仍有偈云:大海可竭,須彌可傾,彼上人者,秉志堅貞。
兕者,有說似牛,青色,一角重千餘斤,牙爪銛利,能伏千虎。
乃至者,若多於卯時來者,必是兔、麈、鹿等;辰時來,即龍、鼉、魚等;巳時,即蛇、蚓、鰍等;午時,即馬、驢、駝等;未時,即羊、鴈、鷹等;申時,即猴、玃、猨等;酉時,即雞、烏、雉等;戌時,即狗、狼、豺等;亥時,即猪、㺄、豕等;子時,即鼠、燕、蝠等;丑時,即牛、鼈、蟹等。
此等下。二、總指經書以證其出處也。
△二、廣(二):初、魔事,二、對治。
初、魔事(五):初現形說法(至)五食差顏變。
初、現形說法。
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若說陀羅尼,若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
【記】或下,現形也。如掬多令魔現佛形,八部翌從不覺禮拜等。
若說下。說法也。陀羅尼此云遮持,謂持善遮惡故。然有多字、一字、無字,魔所說者應唯前二也。以不知唯心故,不能說無字。
空、無相、無願即三解脫門,亦名三平等門。
無怨下。顯無相願。空義可知。此魔但能說而不能證。天台云:魔能說別異空假中,不能證也。
△二、得通起辨。
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
辨才無礙。
【記】或下,先得通也。魔得有漏五通,故令行人亦得此通。此中過去是宿命,未來是天眼,現在是他心。前現形即神境,唯不顯天耳,舍在其中也。
辨才,次起辨也。
△三、起惑造業。
能令眾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數瞋數喜,性無常準;或多慈愛,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進,後便休廢,生於不信,多疑多慮。
或捨本勝行,更修雜業;若著世事,種種牽纏。
【記】能下,先起惑。以正定令人滅惑,魔定令人起惑。由行人善根微少,故修三昧,引此邪相也。
或捨下,次是造業也。
△四、據定得禪。
亦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復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
得自然香美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使人愛著。
【記】初、據定。
得自然下,二、得禪自然飲食。身心適悅者,禪悅食故,或於禪中得人間上妙飲食。
△五、食差顏變。
或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
顏色變異。
【疏】五對,皆如文可見。
【記】初是食差,顏句是顏變。
五對等者,先寄別總指也。總上魔境共有五對十事故。
【疏】問:如現佛菩薩像說甚深法,或是宿世善根所發,云何揀別定其邪正?
答:此事實難。所以然者,若是魔所作,謂是善相,而心取著,則墮邪網。若實是善根所發之境,謂為魔事,心疑捨離,則退失善根,終無進趣。是故邪正實難取別。
今且依古德相傳,略以三法驗之:一以定研磨,二依本修治,三智慧觀察。
如經有言:欲知真金,三法試之,謂燒、打、磨。行人亦爾,難可別識。若欲別之,亦須三試:初則當與共事;共事不知,當與久處;久處不知,智慧觀察。
今借此意,以驗邪正。第一以定研磨者,謂定中境相發時,邪正難知者,當深入定心,於被境中,不取不捨,但平等住定。若是善根之所發者,定力逾深,善根彌發。若是魔所為者,不久自壞。第二依本修治者,且如本修不淨觀禪,今則依本修不淨觀。若如是修,境界增明者,則非偽也。若以本修治,漸漸滅者,當知是邪也。第三智慧觀察者,觀所發相,推驗根源,不見生處,深知空寂,心不住著,邪當自滅,正當自現。
如燒真金益其光色,若是偽金即自當焦壞。
此中真偽,當知亦爾。定譬於磨,本治猶打,智慧觀察,類之以燒。
以此三驗,邪正可得知也。
【記】問下,次約通料揀也。先問。宿世等者,如前所說,三賢已上乃至於佛,能與二乘、凡夫作差別緣,故今定中所現聞見既同,寧知邪正?
答下。二、答二:初、歎難解。墮邪網者以邪為正,故楞嚴云若作聖解即受羣邪。退善根者以正為邪,故由是取之捨之二俱有過,是故難也。如蹈火受焚、見寶不取,二皆有失,失故無進趣之日也。
今且下。二、正揀辨四:初、標依古法:一者、深入禪定,二者、勿移舊志,三者、察其本末。
如經下。二、引經為據。三試等者,若燒之益粹,打之彌堅,磨而不磷,可謂真矣。共事者,若蹔會聚,當共與之從事,從事則體其情性也。情則易變,性則不改,故可知之。如或未辨,久則見之。仁者則久而彌芳,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也。而又未辨,當用善巧觀察,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自然可見其邪正矣。
今借下。三、依法。正揀經中三喻,以驗行人真實虗偽,故文云行人亦爾也。故以共事等三法試之。今文將以騐於定境,不同經意,故云借此。但借其喻,非取法也。不淨觀者,隨看當初所修何觀,或數息,或不淨等。今於此禪發其境界,即却依本時修習,便驗其邪正也。
如燒下。四、合顯經喻三:先、喻也。但舉一喻,餘則例知,故不言也。
此中下。二、合定譬等者,據義順合可知。
以此下三結三驗等者,既以定石磨之,行槌打之,慧火燒之,邪正鈆金足可彰矣。
△二、對治。
以是義故,行者常應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
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離是諸業障。
【疏】行者下,依自隨分所有覺慧,觀諸魔事,察而治之。若不觀察,則墮邪道。三種驗中,此當第三智慧觀察。
當勤下。邪不干正,自然退故。若取著者,則背正入邪;若不取著,則因邪顯正。是故邪正在著不著也。不取著故,無障不離。如智度論云:除諸法實相,其餘一切皆是魔事。偈云:若分別境相,即是魔羅網,不動不分別,是即為法印。此之謂也。斯則總顯三中前之二法,以此大乘止門唯修理定,更無別趣,故初定研磨并依本修治,更無別法,所以合說但依本止門故。
【記】以是義者,指前五對。
依自等者,隨己所有慧力,觀彼境界不妄領受,當觀諸法實相無邪不破,以知境界唯心本自不生,終不信任妄有取著墮於邪網。
若不等者,以隨彼境界而生取著想,其心則亂。以心亂故,失於正受。正受者,不受諸受也。今既受彼,即名為失。以失正故,師墮於邪,無所疑矣。
邪不干正者,以邪法虗妄,正法真實。真實若立,虗妄自壞。以修行者深住真如三昧,故自然退也。
若取等者,魔所現境意在令人取著,念心纔起墮彼無疑。若深入唯心,是邪則滅、是正則存耳。
是故等者,不著則迴邪作正,著之則變正為邪。
不取下。然天台治魔,不離三種:一、止治,謂凡見一切外境好惡等事,悉知虗誑,不愛不怖,亦不取捨,亦不分別,息心寂然,彼自當滅。二、觀治,謂若見如上所說種種魔境,用止不去,即反觀能見之心,不見處所,彼何能惱?如是觀時,尋當謝滅。若遲遲不去,但當正念,勿生恐怖,不惜身命,正心不動,知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二如,魔界無所捨,佛界無所取,即佛法自現,魔境自滅。今此論中,前是觀治,此是止治,止觀二治,皆在不取也。
智度等者,以生心取境境便成魔,境惑其心即為魔事。且如色等諸法,取之則成塵賊,不取則成妙境。今觀一切唯是實相,實相之外更無諸法,是故見有法者皆是魔也。况於定中所見境界,可不是魔耶?
偈云等者,如經中說:有一比丘,魔欲惑之,經七千歲,竟不得便。何以故?以是比丘不起心故。其猶密室,風不得便。風得入者,由孔隙故。魔得便者,由起念故。
斯則下。示此節(當勤等)論文,以對三試之中,當以定研磨及依本修治之二也。
以此下。釋所以。或曰:準論正念之言但當其定,云何得有依本修治耶?故此釋之。故前云不依氣息形色地水火風等,此則揀去餘事觀想也。又云是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可得。又云久習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隨順得入真如三昧等。故知深入此定即是依本修治,更無別法以為本修也。
問:據前所說但是魔境,及至結文何故乃言離業障耶?答:此有二義:一則行人內有業障故外感魔境,若離業障則無魔事,今就本言故云業障也;二則若墮魔網則成業障,以魔樂生死起愛見,貪著世間名利恭敬,由是造業故成業障,今離魔事即是離業障也。
△四、簡真偽(二):初、舉內外二定以別邪正。二、對理事二定以明真偽。
初、舉內外二定以別邪正(二):初、邪;二、正。
初、邪?
應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離見愛我慢之心,貪著世間名利恭敬故。
【疏】皆不離者,我見、我愛、我慢之使常相應也。貪著者,內著邪定,外貪名利。又但一切禪定不能減損煩惱者,皆不可據也。
【記】我見等者,迷此三惑,即名為癡。即我癡等,是未那中俱生四惑。以是俱生,故云常相應。皆是無明住地所攝,故名為使。
不減煩惱等者,修定本為除斷煩惱,既不能斷何用定為?如服藥病增則知非藥,安可更服?
據,依仗,憑託之義。不可據者,不可憑仗而行也。
△二、正。
真如三昧者,不住見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無懈慢,所有煩惱漸漸微薄。
【疏】真如三昧者,謂在定時而不味著也。不住見,以忘心故。不住得,以忘境故。無懈慢者,出定亦無恃定之慢也。煩惱薄者,貪瞋癡漸薄,即正定之相也。
【記】不唯著者,不同外道有見、愛故,此通指。
下二句別出。忘心境者,絕能所故,即不味著相也。
出定等者,本不以懈慢故入定,所以出定時亦得如此,不同外道有我慢故。
貪瞋等者,意本斷惑故得漸薄,不同外道貪名利等,如服藥病除是為良藥,既知是良藥不可不服也。
△二、對理事二定以明真偽(二):初、真二偽
初、真
若諸凡夫不習此三昧法,得入如來種性,無有是處。
【疏】修大來菩薩行者,要依此真如三昧,方入種性不退位中,除此更無能入之路。種性者,約位在十住以去不退位中辨。
【記】論文反明,疏意順釋。要依等者,以真如是如來之性故,修此三昧,方成如來之種。如人生於王家,必繼王業,此亦如是。
除此等者,楞嚴云: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又云: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
十住已去者,謂六種種性之初,即習種性也。
不退位者,不退有四:一、信,二、位,三、證,四、行。今即位也。
△二、偽。
以修世間諸禪三昧,多起味著,依於我見,繫屬三界,與外道共;若離善知識所護,則起外道道見故。
【疏】諸禪,謂四禪、四空定等。世間諸定及不淨、安般等,但取境相定,皆名世間定也。
依於下。以味著定境故,不離於我,故云與外道共。共者,同得此事定故。
若離下,以其共故。若得善友護助之力,得入佛法;若離善友,則入邪道。
【記】四禪,即色界。亦靜亦慮,故謂之禪。
四空即無色界,有靜、無慮,故唯云定。
不淨即觀身五種,謂種子、住處、自體、自相、究竟不淨,廣如下說。
安般者,梵語安那般那,此云出息入息,上二即五停心觀之二也。等者,更等後三及四無量、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禪等一切事定也。
取境相者,以非理定,但緣彼息等諸相,不稱真如,不出三界,故名世間定也。然天台明諸禪定,總為三種:一、世間禪;二、出世間禪;三、出世間上上禪。世間復二種:一、世間味禪,即四禪、四無量、四空定也;二、世間淨禪,即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禪也。二、出世間禪有四:一、觀禪,謂九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二、鍊禪,謂九次第定;三、熏禪,謂師子奪迅三昧;四、修禪,即超越三昧也。三、出世間上上禪有九,謂自性禪、一切禪、難禪、一切門禪、善人禪、一切行禪、除惱禪、此世他世禪、清淨禪。行相廣如次第,禪門略如法界,次第須者撿之。
味著等者,不同真如三昧,不住見相及得相故。
同得等者,三乘人及凡夫外道皆修此定,然凡夫多味著,外道帶異計,所修雖同修心有異,故得果各別也。
若離等者,前說知識緣中,須教授善知識,要知邪正,辨真偽,以差之毫𨤲,失之千里故。如此善友,豈合辜恩?故法句經中,重重顯讚。然修行禪定,不易其人,欲具諳其門,須遍覧諸教。唯天台三種止觀,明諸禪修證行相,廣在彼文。今略依初學禪觀,明邪正發相。邪定發相者,或身手紛動,或時身重,如物鎮壓,或身輕欲飛,或逶迤睡熟,或煎寒壯熱,見諸異境,或其心闇蔽,或起諸惡覺,或念外散善,或歡喜躁作,或憂愁悲思,或惡覺觸身,身毛驚豎,或時大樂昏醉。如是種種邪法,與禪俱發,名為邪偽。此之邪定,若人愛著,即與九十五種鬼神邪法相應,多好失心顛狂。或諸鬼神等,知人念著其法,即加勢力,令發諸深邪定,智慧辨才,神通感動。世人見者,謂得道果,皆悉信服,而內心顛倒,專行鬼法。若不值佛及善知識所護,是人命終,還墮鬼神道中。若更生來,多行惡法,即墮地獄。行者修止觀時,若證如是等禪,有此諸邪偽相,即當却之。若知虗誑,不愛不著,當即謝滅。若起念著,即墮群邪。正禪發相者,若於坐中發諸禪時,無有如上所說諸邪法等,隨正禪發,即覺與定相應,空明清淨,內心喜悅,澹然快樂,無有覆葢,善心開發,信敬增長,智鑒分明,身心柔輭,微妙虗寂,厭患世間,無為無欲,出入自在,是為正禪發相。此二種相,如人與惡人共事,常相觸惱;若與善人共事,久久愈見其妙。斯亦如是,行者宜深察之,故須善友教授。
△五、示益勸(二):初、總標,二、別解。
初、總標。
復次,精勤專心修學此三昧者,現世當得十種利益。
【疏】後世利益,世量無邊,現世利益,略陳十種。
【記】後世等者,妄盡習除,證真起化,德充法界,應用無窮。
現益亦多,且舉十種,故云略也。
△二、別解(三):初、善友攝護益,二、離內外障益,三、行成堅固益。
初、善友攝護益。
【記】當十中第一也。
云何為十?
一者、常為十方諸佛菩薩之所護念。
【疏】以修此真如三昧故,諸佛菩薩法應護念,令得勇猛勝進不退也。
【記】云何徵?
一下釋以修等者,略同金剛所說,持經之者為如來知見護念等,如王世子修德進業堪紹國位,特為君之所寶也。為佛所念理合如此,故云法應。
△二、離內外障益。
【記】當十中二之五也。
△文分為二:初、離外惡緣,二、離內惑業。
初、離外惡緣。
二者、不為諸魔惡鬼所能恐怖。
三者、不為九十五種外道鬼神之所惑亂。
【疏】一、離天魔現形;二、離外道邪惑。
【記】現形者,身被其惱害也。以知諸法實相,故不為恐怖。邪惑者,心墮於迷網也。當念唯心無境,故不為惑亂。二皆如上所治。
九十五者,華嚴中說有九十六,謂六師各有十六種所學法,一法自學,餘之十五各教十五弟子,師徒合論故成此數。今減一,如餘處說。
△二、離內惑業。
四者、遠離誹謗甚深之法,重罪業障漸漸微薄。
五者、滅一切疑諸惡覺觀。
【疏】一,除業也。不起新業,舊業輕也。
二,滅惑也。
【記】甚深者,即般若妙慧,深達實相故。今既入此深定,故不誹謗也。
罪障薄者,已達罪性福性非內外中間,我心自空罪福無主,三昧漸深罪業漸減,故云微薄也。
疑者,謂於理猶豫。覺觀,謂語之加行。今達諸法唯心,無外境界,內離尋伺,於理決定,何所疑耶?故皆滅之。
△三、行成堅固益。
【記】當十中,後五也。
六者、於諸如來境界信得增長。
七者遠離憂悔,於生死中勇猛不怯。
八者、其心柔和,捨於憍慢,不為他人所惱。
九者、雖未得定,於一切時、一切境界處,則能減損煩惱,不樂世間。
十者、若得三昧,不為外緣一切音聲之所驚動。
【疏】一、於理增信;二、處染不怯;三、不為緣壞;四、無世滋味;五、得深禪定。
【記】增信者,信欲成根,必務增長,漸入不退故。
不怯者,知法如幻故無所怯,繩蛇非毒、杌鬼無心,何所怯耶?故下文云:若修止者能捨二乘怯弱之見,既不怯弱則非同二乘。不壞者,了他如己故得柔和,柔和故不憍慢,不憍慢故人則不惱,不惱故不壞,不壞行也。
無世滋味者,世人不學此法,則愛見深固,貪著世間。今既知三界虗偽,誑人六根,焉可貧而樂之?不樂則離愛,離愛即減煩惱也。故下云:若修止者,對治凡夫住著世間。
得禪定者,真如三昧成也。論云外緣者,即通舉六塵音聲,即別指耳所對也。故楞嚴云:純音無塵,根境圓融,無對所對。又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能令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斯則同諸法無行經入音聲慧法門,何所動耶?今於六塵中唯舉聲塵者,阿含說此以為禪刺也。
△二觀(三)初、明修觀意,二、辨觀行相,三、結觀分齊。
初明修觀意。
復次,若人唯修於止,則心沉沒,或起懈怠,不樂眾善,遠離大悲,是故修觀。
【疏】不樂眾善,失自利也下,初觀治之,第四觀成之。遠離大悲,失利他也下,第二觀治之,第三觀成之。
【記】心沉沒者,以真如無相,向即心絕,分別不起,故云沉沒。此如二乘取空為證也。由沉寂故,遂成二失。
或起下。正顯二失也。初觀即法相觀,於中復有苦、無常、無我、不淨之異。以見不淨故不可愛,苦故不可忍,無我故不自在,無常故不可保。由是深厭世間而求出離,樂修眾善以備將來,夙興夜𥧌無敢怠惰。
第四即精進觀,勝心既發,念念精勤,敏則有功,故能成辦。
第二、即大悲觀。謂見諸眾生漂沉苦海,無有福慧,不知苦本,躭樂生死,不求出離,故起大悲哀愍之意。如法華云:見六道眾生,貧究無福慧,入生死險道,相續苦不斷。不求大勢佛,及與斷苦法,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
第三即大願觀。悲心既發,以願要期,不擇怨親勝劣,皆令脫苦,逮得涅槃。眾生界盡,我願方盡,故能成矣。
△二、辨觀行相(四):初、法相觀,二、大悲觀,三、大願觀,四、精進觀。
初、法相觀。
【疏】明四非常觀也。
【記】非常者,謂非𠩋彼常情所執之四境故。
△文四。一、無常觀。二、苦觀。三、無我觀。四、不淨觀。
一、無常觀。
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
【疏】修句,總標四觀。當觀下,所觀也。無得下,能觀無常也。
【記】一切有為者,除六無為外,餘之四位,並是有為。
無久停者,諸法既生,生已即滅,如露如電,不可久留。故戒經云:壯色不停,猶如奔馬。人命無常,過於山水。今日雖存,明亦難保。無常經云:假使妙高山,劫盡皆散壞。大海深無底,亦復有枯竭。大地及日月,時至皆歸盡。未曾有一事,不被無常吞。
△二、苦觀。
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
【記】一切心行者,如經中說:一念有九十剎那,一剎那中九百生滅。既速生速滅,誠為苦也。故前云:動則有苦,果不離因。然苦者,逼迫為義。五苦、八苦,種種不同。略而論之,不離三種:謂苦苦、壞苦、行苦。三苦之內,行苦最通。不唯五趣皆有,抑亦三乘悉具。今就通義,故標一也。
△三、無我觀。
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歘爾而起。
【疏】過去則無體難追,現在則剎那不住,未來則本無積聚,但緣集歘有,不從十方來。
【記】恍惚如夢者,念過去法,恍恍惚惚,似有而無,如存若亡,徒有言說,實不可得,故云如夢。何啻過去,現在亦然。故淨名云:是身如夢,虗妄見也。
難追者,非謂有體而求之不易,故曰難追。以全體自空,但有言說,故云無體也。
如電光者,應念諸法前屬過去、後屬未來,於二中間無體可住,終不可取,故云如電。故淨名云:是身如電,念念不住也。
剎那者,時之邊際也。不住者,經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又經云:剎那剎那,念念之間,不得停住。
如雲等者,雲起晴空,何曾有本?法生真界,寧見所從?以生時無有來處,故滅時亦無去處。淨名云:是身如雲,須臾變滅也。
緣集等者,兼能集之緣,亦無來處,並同於雲。
此文亦是空觀,今科云無我者,以要對破常等四倒故。三世既空,則無有法,法尚不可得,豈更存乎我耶?若法有實我,則不如雲夢矣,故曰無我。
△四、不淨觀。
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汙,無一可樂。
【疏】上來四觀,除於常等四倒,配釋可知。
【記】不淨等者,淨名云:是身不淨,穢惡充滿。然有五種:一、種子不淨,父精母血之所成故;二、住處不淨,生熟二藏中間住故;三、自體不淨,三十六物共和合故。三十六物者,外相三四醜(謂髮、毛、爪、齒、眵、淚、涕、唾、垢、汗、便、利),身器二六成(謂皮、膚、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腦、膜),中含十二穢(謂脾、腎、心、肺、肝、膽、腸、胃、赤痰、白痰、生熟二藏);四、自相不淨,九孔常流諸穢惡故;五、究竟不淨,身壞命終真不堪故。形骸若斯,復何可樂?
疏云上來等者,總為結釋也。除四倒者,常樂我淨是凡夫所執四種顛倒,故今以無常等四觀一一對治,如以四藥治於四病也。
△二、大悲觀。
如是當念,一切眾生從無始時來,皆因無明所熏習故令心生滅,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現在即有無量逼迫,未來所苦亦無分齊,難捨難離而不覺知,眾生如是甚為可愍。
【疏】不覺知者,無心厭背,故使苦無限也。甚可愍者,深發悲心也。
【記】如是當念等者。以悟自身非常既爾,當念眾生亦復如是。無明迷故,不自知故,起大悲也。三界九類,故云一切。
從無始下,窮其苦源,葢是無明所作。故前文云: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則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乃至造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
已受下。明三世皆苦也。
難捨等者,無明未盡已前,不能免故。如法華云:一切眾生,為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之所燒煑,亦以五欲財利故,受種種苦。又以貪著追求故,現受眾苦,後受地獄、餓鬼、畜生之苦。若生天上及在人間,貧窮困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如是等種種諸苦,眾生沒在其中,歡喜遊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亦不生厭,不求解脫。
無心厭背等者,反知厭背苦則有邊,故前文說染法得佛後則有斷。十地經云:有無數身已滅今滅,如是生滅不能於身而生厭離,轉更增長機關苦事,隨生死流不能還反。
深發悲心者,眾生與己,性無二源,真樂本有,而背之不求,妄苦本空,而愛之不捨,迷頭認影,枉此艱辛,行者觀之,必生悲濟。
△三、大願觀。
作是思惟:即應勇猛立大誓願:願令我心離分別故,徧於十方修行一切諸善功德,盡其未來以無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惱眾生,令得涅槃第一義樂。
【疏】作下,因悲立願也。心離分別,願體也。盡未來者,長時心也。救拔一切,廣大心也。令得涅槃,第一心也。
【記】因悲立願者,思惟眾生三世之苦,難捨離故,猛立希欲要結之心,樂具德行,濟度彼苦也。
願體者,若有分別,則不能普度永度,便成顛倒,不稱法性,以法性離分別故。然此亦是不顛倒心也。
長時心者,於中初之徧十方三句,且明內修德本。若自無德行,焉能化人?先利其器,必善其事也。華嚴疏云: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增潤。內無德本,外豈能談?又淨名云:若自有縛,能解彼縛,無有是處。自若無縛,必能解彼縛也。後之盡其一句,正是長時。
廣大心者,文云一切,則九類四生無不攝盡,故成廣大。初句即是能度方便,若無方便焉令發心?故以漚和善巧令悉從化也。
第一心者,高出人天二乘之境,更無過此,故稱第一也。
又今文中具有四願:心離分別,即誓斷煩惱;徧修諸善,即誓學法門;救拔一切,即誓度眾生;令得第一,即誓成佛道。既令彼得功歸於己,即是自希證也。
△四、精進觀。
以起如是願故,於一切時、一切處,所有眾善,隨己堪能,不捨修學,心無懈怠,唯除坐時,專念於止。
【記】以起等者,既發如是希欲之心,應行是事而無怠惰。斯則以思無益,不如於學。故一切善法,勤而行之。苟能無處不修,無時不作,勤勇匪懈,心不厭捨,自然成就自利利他益也。
惟除下難云:此屬觀門,何又念止耶?答:葢此精進觀中,無法不欲其精,無行不欲其進,止乃六度門中一法行耳。但餘處與施等眾善相應,坐時與禪定相應,故云專念止也。況觀是即止之觀,念止何妨?又可此二句屬下分齊科文。
△三、結觀分齊。
若餘一切,悉當觀察應作、不應作。
【疏】應作者,順理也;不應者,違理也。
【記】餘一切者。一、謂除此四觀之外,所餘一切諸法行觀,或順或違,皆應審察。二、謂燕坐則唯專於止,若從坐起,餘諸威儀中,應當思察利害之事,以便去取。
難云:坐是止之齊相,餘是觀之齊相,坐中無有觀耶?答:觀有二:一、事觀,通餘時處一切善行,然亦即止之觀也;二、理觀,則通坐時奢摩他行,便成即觀之止也。豈有坐中無觀,去來無止者乎?今順初心一往言之,故云坐時專止,餘時修觀也。
【記】順理者,一切善德諸行法門,外違妄染,內順真如,故云應作,即作持門也。前云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
違理者,一切惡法諸非律儀,內與法性相違,外能招報諸苦,故不應作,即止持門也。
△三俱(三):初、總標,二、別辨,三、總結。
初、總標。
若行、若住、若臥、若起,皆應止觀俱行。
【疏】上來始習未淳,故動靜別修;今定慧終成,故能雙運也。
【記】若行等者,此約四儀六緣之中,皆須止觀雙修,定慧俱運。
動靜別修者,動則修觀,靜則修止也。雖云初且別修,亦須習其雙運,如前文云:去來進止,一切時中,常應觀察,其心得住,隨入真如三昧。文雖先止後觀,次第別辨,然至修時,豈得相離?以文不累書,故成前後耳。今此文中說俱者,亦是重辨前文,恐人修時,各自習故,故特重為勸誡,皆應止觀俱行也。以因時俱行,果方雙運,如有足無目,有目無足,皆不到清涼池,獨輪之車,豈免覆轍?故經云:因地心與果地覺,無二無別,方曰始終不相離也。
△二、別辨(二):初、約法明俱,二、對障明俱。
初、約法明俱(二):初即止之觀,二即觀之止。
初、即止之觀。
所謂雖念諸法自性不生,而復即念因緣和合善惡之業、苦樂等報,不失不壞。
【疏】所謂下,約非有義以明止。而復下,約非無義以明觀。此二不二,故云即也。此順不動真際而建立諸法,良以非有即是非無,故能不捨止而修觀也。
【記】自性不生者中。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今舉四中之一,故云自性。此即無我、無造、無受者也。下即善惡之業亦不亡。
非有義者,徧計全空故言非有,依他不泯故不言無。若言無者則墮斷過,以非同兔角畢竟無故。
即念因緣等者,經云: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又云:因緣和合,虗妄有生等。
非無義者,依他宛然故言非無,徧計全空故不言有。若言有者即墮常過,以非同妄情有所得故。
此二者性相有殊,不二者體用常俱。
此順等者,有二義:一、順教,即此所引是佛聖言;二、順理,謂不動真際是性不變,建立諸法即性隨緣,一法二義故云即也。前疏云:不變性而緣起染淨恒殊。良以等者,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中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也。
故能等者,約境修心以成觀行,境既即亡而存,心亦即止成觀也。然前段即真如門,後段即生滅門,二門不二但是一心,故得止觀雙運也。
△二、即觀之止。
雖念因緣善惡業報,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疏】此順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良以非無即是非有,故能不捨觀而修止。此說時有前後,然在行心鎔融不二,不二之性即是實性,理味在此,宜可思之。
【記】雖念因緣等者,即前非無以明觀也。
而亦下。即前非有以明止也。
疏:不分配者,以前影後故。
此順下,先正釋文旨。故疏序云:不捨緣而即真,凡、聖致一。此乃即隨緣而不變故。
良以等者,經云:一切眾生皆如也。前云: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
故能下,亦同前文,約心契境,以成止行。心既即亡而存,境亦即觀成止也。配歸二門,反前可見。
說時下。二、通示用心。有前後者,文不累書、言不頓發,故觀之與止前後而辨。若在行人修心之際,須止觀鎔融無前無後,謂即止而修觀寂而常照也,即觀而修止照而常寂也。寂照之體即是一心,一心名為實性,故云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觀。此中不唯止觀不二,抑亦心境一如,謂以無緣智緣無相境,以無相境相無緣智,境智一如如水與水,唯一實相更無別法,方名圓頓止觀真如三昧。
△二、對障明俱。
若修止者,對治凡夫住著世間,能捨二乘怯弱之見。
若修觀者對治二乘,不起大悲陋劣心過,遠離凡夫不修善根。
【疏】初、修止治於二過,謂正治凡夫人法二執貪樂世間,兼治二乘執五陰法見苦生怖。以止門無生,除此等執。
次修觀亦治二過,謂正治二乘陿劣之心,令普觀眾生起於大悲,兼治凡夫懈怠之心,令觀無常䇿修善行。
【記】止治二過者。凡夫不知諸法自性無生,見有人法而起貪愛,樂住世間。今修正道,令知法本不生,今則無滅,自然見三界虗妄如虗空華,不樂住著也。二乘得之,見法無我,於苦不怖,豈欲速取寂滅涅槃耶?
以上下釋所以可知。
正治二乘者,以二乘一向沈空,以空為證,怖懼生死,但求自利,不起利他,不成佛法。今修觀道,知一切法因緣和合,虗妄有生,因緣別離,虗妄名滅。知病識藥,即起諸幻,以除幻者,變化諸幻,而開幻眾。此則自然離於狹劣之見,而起大悲,普能救濟也。若凡夫得之,則能知無常、苦、空、無我、不淨,而修諸善行,以修觀門,不壞緣法,能除此障。
△三、總結。
以是義故,是止觀門共相助成,不相捨離。
若止觀不具,則無能入菩提之道。
【疏】止觀不離者,如凡夫人,非不樂世間,無以勤修善行;約二乘人,非不怖生死,無以起於大悲。是二行不相離也。
止觀不具者,謂止觀相須,如鳥之兩翼,車之二輪。二輪不具,則無運載之功。一翼若缺,則無凌虗之勢。
【記】是義躡前對障,離過以說。
如凡夫下,意云:不樂世間方能修善,斯則止成於觀。
約二乘下,意云:不怖生死方能起悲,此乃觀成於止。
二行不相離者,猶如合繩,乍似相違,究竟相順也。故襍阿含經說:佛在瞿師國,阿難問上座:若比丘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當以何法專精修習?上座云:當以二法,所謂止、觀。阿難曰:多修習已,當何所成?上座曰: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終成於止;止觀俱修,得諸解脫。阿難復問,五百比丘亦作是說。阿難歡喜問佛,佛深印可。
止觀相須等者,亦如於繩合之方用。故涅槃說:二乘菩薩修不均故不見佛性,無明邪見自此而生,無上菩提由之難入。如能具足修習不相捨離,則能疾到薩婆若海。故涅槃云:定慧等學明見佛性。法華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自證無上道。由是菩薩行門雖多,總攝不過定慧。故華嚴云:譬如有力正,率土咸戴仰,定慧亦如是,菩薩所依賴。
天台宗於止觀,深意在此。故彼文云:涅槃真法,入乃多途,論其急要,不過止觀。止乃伏結之初門,觀乃斷惑之正要;止乃養心識之善資,觀則照神解之妙術等。若人成就定慧二法,斯乃自利利人,法無不備也。今之學流,焉可偏習?
又如天台說:若行者如是修止觀時,即能了知一切諸法皆由心生,因緣虗假不實故空。以知空故,即不得一切諸法名字相貌。爾時上不見佛果可求,下不見眾生可度。是名從假入空觀,亦名二諦觀,亦名慧眼,亦名一切智。若住此觀,即墮聲聞、辟支佛地。故法華中諸聲聞等自歎言:我等若聞淨佛國土教化眾生,心不喜樂。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悉空寂,無生無滅,無大無小,無漏無為。如是思惟,不生喜樂。當知若見無為入正位者,終不能發三菩提心。此即定方多故,不見佛性。若菩薩為度一切眾生,成就一切佛法故,不應取著無為。爾時應修從空入假觀,即當諦觀心性雖空,對緣之時亦能出生一切諸法,猶如幻化。雖無實體,亦有見聞覺知等相差別不同。行者如是觀時,雖知一切諸法畢竟空寂,能於空中修種種行,如空中種樹,亦能分別眾生諸根性欲。性欲無量故,則說法無量。若能成就無量辨才,即能利益五道眾生。是名從空入假觀,亦名平等觀,亦名法眼,亦名道種智。住此觀中,智慧力多,雖見佛性而不明了。菩薩雖復成就如此二觀,猶是方便,非是正觀。故纓絡云:前二觀為方便,因二空觀得入中道。第一義諦觀雙照二諦,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菩薩欲於一念中具足一切法者,應修中道正觀。若能諦觀心性非空非假,而不壞空假之法。若能如是照了,即於心性通達中道,圓照二諦。若能於自心見中道二諦,即見一切諸法中道二諦,亦不取中道二諦,以決定性不可得故,是名中道正觀。如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此偈非唯是分別正觀,亦是兼明前二種方便觀門。當知中道正觀,即是佛眼,即是一切種智。若住此觀,即是定慧力等,了了見於佛性,即是安住大乘,行步平正,其疾如風。入薩婆若海,即行如來行,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以如來莊嚴而自莊嚴,獲得六根清淨,入佛境界,於一切法無所染著,即一切諸佛皆現在前,成就念佛三昧,安住首楞嚴定,普現色身,能入十方佛土教化眾生,嚴淨一切佛剎,供養十方諸佛,受持一切諸佛法藏,具足一切諸波羅蜜,即入頓悟大菩薩位,即與普賢、文殊共為等侶,即常住法性身中,為十方諸佛稱歎授記,能八相成道,於十方國究竟一切佛事,具足真應二身,是名初發心住菩薩。然上所說,依經明其三觀行相,似成別異。若在行人,即須三智一心中得,不縱橫並別,方是圓修也。天台空觀即此止門,假觀即此觀門,中觀即此俱運門也。大約如此。
△四、防退方便(二):初、明可退之人。二、明防退之法。
初明可退之人。
復次,眾生初學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於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懼謂信心難可成就,意欲退者。
【疏】復下,先標行劣。以住下,舉處釋成。以其內心既劣,外缺勝緣,信行難成,故欲退也。
【記】眾生者,十信初心之上品也。怯弱等者,謂於生死中創起覺悟,惑業則無始積集,善行則方將修學。境強心弱,障重力微,在於觀心,寧無恐怯?
娑婆者,此云堪忍,具足五濁實不可居,故經云:此濁惡世,地獄、餓鬼、畜生充滿,多不善聚,唯佛如來堪忍住故,亦可修忍勝餘方故。不能常值等者,以穢土之中雖有佛出,然不久住即入滅度,動經多劫空過無佛,行者或生佛前或生佛後皆不得值,以不值故不能供養親近承受聖旨。懼謂等者,其猶孤子未及成人便失恃怙,寧不憂慮將無所損?行人亦爾,無佛為勝緣,內心又微弱,況茲穢境五濁混然,期心上求實為難進,擬退聖道。
△二、明防退之法。(二):先通舉聖意,次別引經證。
先通舉聖意。
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常見於佛,永離惡道。
【疏】當知下,標聖善巧。專意下,釋顯巧相。
【記】勝方便者,即念佛三昧,十六觀門,及佛願力等。餘門學道,名豎出三界;念佛往生,名橫出三界。如虫在竹,豎則歷節難通,橫則一時透脫,故云勝方便也。一心不亂,謂之專意,即信也。憶想無間,謂之念,是行也。誓求往見,謂之願,願也。三心是因,佛名相好,緣也。又專意念佛,因也;得生常見,果也。前云因緣具足,乃得成辦,則值諸佛示教利喜。然念佛有多門:一、稱名,二、觀像,三、觀想,四、實相。又華嚴疏出五種:一、稱名緣境念佛門,二、攝境唯心念佛門,三、心境無礙念佛門,四、心境俱泯念佛門,五、重重無盡念佛門。五教如次配知。隨願得生他土者,如隨願往生經所說:十方皆有淨土,若欲生者,隨願往生。既與佛同住,即登不退,豈有還墮於惡道乎?
△次、別引經證。
【記】上則泛明念佛隨願生方而已,此則的指求生極樂淨土。故別引經以證,令其一心稱念彌陀佛也。
如修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修善根迴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見佛故終無有退。若觀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習畢竟得生,住正定故。
【疏】若人下,引經。常見下,釋文。若觀下,引住正句釋。但往生之人,約有三位:一、如蓮華未開時,信行未滿,未名不退,但以處無退緣,故稱不退;二、信位滿足已去,華開見佛,入十住位,得少分見法身,住正定位也;三者、三賢位滿,入初地已去,證徧滿法身,生無邊佛土,如佛記龍樹菩薩等,住初地,生淨土等也。此中見佛無退,是初一位;畢竟住定,是後二位。
【記】修多羅下,分二。先依生滅門事。念佛,謂依意意識心,念報化佛也。修多羅,即指阿彌陀、無量壽、瑞相、十六觀,及餘諸淨土經。若人等六句因,即得句果,專念信行。願,求願也。回向,回因向果也。
西方極樂者,如小彌陀經說: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有世界名曰極樂。其土有佛,號阿彌陀。樂事極故,毫無苦相,名為極樂。梵語阿彌陀,此云無量。光明、壽命、弟子、國土莊嚴境界,悉無量故。其國土清淨嚴美,佛身功德微妙,人天殊絕,賢聖難思。俱廣彼經,不能具述。往生者,謂往生極樂土也。都有九品,由因行有勝劣,故往生有升降,華開有遲速,成道有前後。上上品者,發三種心,謂志誠心、深心、迴向心。具足戒行,讀誦大乘,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佛及菩薩親來迎接,觀音菩薩執金剛臺等,至行者前。其人乘此,隨佛之後,如彈指頃,即生彼國。生已見佛,聞法開悟,經須臾頃,徧至十方,於諸佛前,次第受記,還至本國,得無量百千陀羅尼門。乃至下下品者,五逆十惡,具諸不善,以惡業故,合墮地獄,經歷多劫。臨命終時,遇善知識,教令稱佛名號,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重罪,具足十念,乘華往生。佛及菩薩共來迎接,生彼池中蓮華之內,滿十二大劫,蓮華乃開。觀音、勢至而為說法,聞法歡喜,滅罪除障,發菩提心等。如要備覽,請檢觀經。問:準隨願往生經說,十方皆有淨土,云何偏指西方?答:因易緣強,勝餘方故。因易者,十念為因故。緣強者,彼佛願力故。以彼佛因中有四十八種廣大誓願,於中云:若有眾生欲生我國,十念成就,不得生者,不取正覺。有茲所以,故偏指也。餘具如瑞相經一。問:云何七日乃至十念便得生耶?答:佛力不思議故。猶如蜾蠃摙土作房,取彼桑虫負之於其中,教祝七日,化為己子。況彌陀大聖,豈無有轉物成己之功,起死回生之力乎?又行人念力熏心,亦不思議故。苟能用心念佛七日,晝夜無間,必得革凡身心,為佛之身心矣。亦如桑虫隨類我呪,過七晝夜,變成蜾蠃形矣。又大本云:信樂不疑,乃至一念念於彼佛,亦得往生。佛名經云:一聞佛名,滅無量劫生死之罪。所以然者,一心朗念,積妄頓空。喻如一盞燈能滅千年室暗,一星火能燒百輛車薪。況乘如來本願功德,若船之遇順風,豈有不滅罪生淨土乎。一稱尚爾,十念者可知。(二)問:大本云:唯除五逆。觀經云:五逆得生。二義云何?答:大本云:唯除五逆,誹謗正法。則知五逆而兼謗法者,乃在所除。如不兼謗者,未必除也。良由謗則不信,不信則不生。所謂疑則華不開者是。觀經但言五逆,不言謗法。則知雖具五逆,不謗法者,必定得生。如兼謗者,亦不生也。良由信則不謗,不謗則華開。所謂信則決定生者是。(三)常見二句,論主會釋義也。謂住此娑婆,或值三災八難不吉祥事,或見十惡五逆諸不善人,或自身多諸惑業,病苦牽纏,修行信心,不能成就。若生彼樂土,一見佛時,信必成就,終無退轉矣。故慈雲懺主,以彼此較量,則有十種苦樂不同。謂此娑婆,有不值佛,不聞法,惡友纏,羣魔惱,受輪迴,墮惡趣,塵緣障道,壽命短促,修行退轉,塵劫難成之苦。彼樂國,有常見佛,常聞法,聖賢會,離魔事,息輪迴,無惡趣,勝緣助道,壽命無量,得不退轉,一生行滿之樂。
問:云何一生便不退耶?答:有五因緣:一、如來大悲願力攝持,二、佛光常照,三、水鳥樹林皆演苦空,四、純諸菩薩以為親友,五、壽命永劫。故疏釋云:處無退緣,名不退耳。彌陀經言:眾生生者,皆是阿鞞䟦致。勢至章言: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如染香人。皆是此意也。(一)問:上云見佛菩薩皆為魔事,今何又求見彼佛耶?答:上修真如三昧,唯心無境,故見佛說法,悉為魔事,以因果殊感故。此之念佛三昧,托境顯心,故見有佛現,名善境界,以因果相符故。勢至章云: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豈可將此佛境作魔境耶?(二)問:設有魔現,云何辨別?答:若得見佛,了唯心現,切莫取著,勿向他說。然念佛者,在於如來大光明中,必無魔事。或宿障深厚,及不善用心,容有魔起,固未可定。如經論說,辨之有二:一、不與修多羅合者,是為魔事;二、不與本所修合者,是為魔事。(三)問:真如三昧不與念佛三昧同耶?答:無同無不同。以念佛三昧於自心中立佛為境,托彼佛境顯自真心;而真如三昧即心為境,不立彼佛,唯一真心,無能所相,故無同。又念佛三昧即念自心中本覺法身佛,而真如三昧觀諸佛與眾生法身平等無二,故無不同。所以二種三昧念佛,名勝方便。何者?念佛具三力:一、本有佛性力,二、新修觀念力,此二自力也;三、如來攝取力,此一他力也。本如舟,念如帆,佛如便風,三事周圓,速登彼岸。若夫真如三昧,唯憑自力,設遇逆風,舟便覆矣。(四)問:古謂真佛本無去來,云何有佛現令見耶?答:感應道交,不妨不來而來,無見而見。以法身佛雖無生滅,從真起應,接引迷根,則於生心見佛來迎,猶如水澄,月自現也。(五)問:今有專心念佛,於定夢中不能得見。又有一生念佛,及臨終時亦不生方。何也?答:專心稱念,定夢不能見者,由其過去業障重故,現在善力弱故。又佛有二加:一、無障則顯加,令其親見;二、障重則冥加,暗令得益。一生念佛不生方者,持念不精誠故,生疑不篤信故,無有往生願故,不能斷貪愛故。(六)問:復有臨命終時,遇諸障難,如偏風失語,狂亂失心,水火雷擊,虫噉鬼害,藥毒陣亡,怨賊王難。若爾,云何正念得往生耶?答:應當預懺,必蒙佛護。禮拜持誦,即懺法也。葢禮念佛者,有六種勝益:一、諸佛住頂;二、天神冥加;三、惡鬼不害;四、八難消除;五、無有諸橫;六、臨終佛迎。故知日常一心禮念,即為預備不虞法矣。如人入城幹事,須先覓下安處,抵暮昏黑,則有投宿之地。先覓下處者,預修淨業也。抵暮昏黑者,大限到來也。有投宿地者,生蓮花中,不遭障難也。(七)若觀下,次依真如門理念佛。謂依無分別智心,念法身佛也。初三句因,畢竟句果。謂阿彌陀唯是法身第一義諦,無有應化世諦境界。彼佛法身即行者心,以諸佛心內眾生之智,觀眾生心中法身之佛,故不用事念而以觀觀也。常勤修者,葢無時無處不一心觀佛也。觀經云:諸佛正遍知海從心想生,是故常當一心繫念,諦觀彼佛。竟得生者,心一觀也,佛土全彰;佛一舉也,身心頓入。由此因緣,生自性之淨土,見本覺之真佛。觀經云:諸佛如來是法界身,入一切眾生心想中。是故汝等心想佛時,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是心作佛,是心是佛。雖然,法性佛土無一眾生不具,若不觀念亦不得生。住正定句,亦論主會釋也。因修念佛三昧,果得住正定聚,如影響相符,定無差舛故。況依如來大智願海,豈有不正定耶?故第十一願云:國中天人不住定聚者,不取正覺。又四十二願:諸菩薩眾聞我名字,皆悉逮得清淨解脫三昧。四十五願云:皆悉逮得普等三昧,常見不可思議諸佛。又頌說云:至彼嚴淨國,便速得神通,必於無量尊,受記成等覺。又觀經下品下生文云: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彼阿彌陀佛名故。命終之時,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觀音、勢至以大悲音聲,為其廣說諸法實相。下品下生既爾,餘八品生可了。故知生西方者,無有不住如來種中,入正定聚,正因相應也。前之事念,於四種念佛中當稱名觀像,五種念佛中當緣境。此之理念,四種中觀想實相,五種中唯心,至於無礙,俱泯無盡,事理俱通也。如理思之。
【記】疏中。若人等,先別消文。但往下,次總釋義。三位者,料揀往生之人,正是說於己生彼者。若觀經中,具明九品。天台所判:上三品人,始從習種,終至解行菩薩;中三品,是十信已下,以能持戒、孝養等而求生故;下三品,是今時悠悠凡夫,以作眾惡重罪,臨命終時,遇善友勸,方願生故;上上品,見佛聞法,便證無生故。是道種人,上中品位當性種,上下品位當習種:一、得道有遲速,二、所乘有勝劣。得道遲速者:上上品,如前生已,便證無生;上中者,生經七日,得不退轉,經一小劫,得無生忍;上下者,經三七日,能游十方,過三小劫,得百法明門,住歡喜地。乘勝劣者:初金剛臺,次紫金臺,後金蓮華。今之三位,但就九品中前六品說:初位即彼中三品人也,第二位即彼上下品人,第三位即彼上中、上上品人也。以是料揀不退義故,作此判也。無退緣者,以彼壽命長遠,又無女人、無三塗、無寒暑、無饑渴、無冤親、無老病,所欲隨心,常與聲聞大菩薩等而為伴侶,常見佛聞法,水鳥樹林皆演苦空無常無我,念佛念法,由是善業則自然增長,塵勞則任運消滅,直至菩提更無退轉。故彌陀經云:若有人已發願、今發願、當發願,欲生阿彌陀佛國者,皆得不退轉於阿耨菩提。與此穢土修行霄壤有隔,猶如二人共至前所,一則徒步一則乘載,如是二人難易可見,彼此二境修行等差亦復如是。然今有人不審利害於兩土,察因緣之勝劣,說空行有數寶,受貧往往窮理,以無西沉空而謗教,信鄙俚於後代,非方便於先覺,恃己為是何是之有,謂我情忘何情之忘,及乎讚喜謗瞋惑之盛矣。殊不知存我入覺覺思遠焉,而罔信安養為息肩脫屣之地者,吾為其傷之弗能已也。
佛記等者,楞伽經說,龍樹比丘住初歡喜地,能破有無見,往生安樂國。後二位者,即十信滿足,及三賢位人,以觀真如法身,勤修習故,願生彼國,即是九品中上三品人也。初一位者,即未滿十信位。以下者,專持佛名,修行迴向,求生淨土,即是中三品等人也。則事理二念,可謂攝盡一切利鈍機矣。
△五、勸修利益分。
【記】勸修利益者,即流通分也。槩陳法義,廣示修行,圓頓之根,必依悟入。今總舉前說,勸令受持,聞思修習,得利益故。文中具說三慧益相,仍舉不信毀謗之過。今但云勸修利益者,何也?謂舉深該淺,故不言聞思;因勸而修,故自無疑謗。由是但云勸修益焉。
△文中三:初、結前生後,二、信謗損益,三、結勸修學。初結前生後。
已說修行信心分,次說勸修利益分。如是摩訶衍諸佛祕藏,我已總說。
【疏】已說句結前信心章,次說句生後此一分。如是下,通牒前三大章。
【記】如是者,指前三分所詮法也。謂一、心,二、門,二、覺,二、不覺,四、位,二、相,三、細,六、麤,五、意,六、染,二、礙,四、熏習,三、大,二、身,二、見,三、心,四、方便,六、度,三、心相,四、信,五、行,二種念佛等,並已說了。
然此等諸法盡是大乘中差別法義,故云摩訶衍也。諸佛祕藏者,即大涅槃內甚深三德,是諸佛所證,非因位能窮故名祕,多所含容而無積聚故名藏。此之祕藏具足三法,謂摩訶、般若、解脫、法身,一一皆具常樂我淨,故名為德。雖有三名而無三體,如天面三目不縱橫並別,非一二三而一二三,故名祕藏。然上所說差別法義,以此三法往收罄無不盡。或難曰:收盡之言何謂也?答曰:如上一心是總舉祕藏體,具足三大義故。二門不離真俗二諦,真中泯相即空是般若,顯實是法身,生滅是俗諦,正是解脫。二覺中本覺是法身,始覺是般若,始本不二是解脫。四位中隨一一位皆有能證智是般若,所證理是法身,離障處即解脫。二相中智淨是法身,般若不思議業是解脫。四鏡中如實空是法身,因熏習是般若,後二是解脫。又初是法身,二是般若解脫;後二鏡中三是般若法身,四是解脫。九相中前七屬煩惱是般若,造業是解脫,受報是法身。五意、六染二礙,攝入九相,可以意得。四熏習中,染熏中不離無明妄心境界,起成惑業,流轉生死,如九相所配。淨熏中,真如是法身,熏起始覺是般若,離障處即解脫。三大中,體是法身,相是般若,用是解脫。二身中,真身屬般若法身,應身是解脫,對治邪執中,能對是般若。二見無處即解脫,正理顯處即法身。三心中,直即法身,深即般若,悲即解脫。六度中,皆具三種,如云:以知是般若,法性是法身,本無慳貪是解脫。三心相中,真即般若法身,方便業識即解脫。四信中,信真如即法身,信佛即般若,信法與僧即解脫。五行中,前四即解脫,止即法身,觀即般若。或一一行,皆具三種二種。念佛中,能觀念是般若事,念報化是解脫理,念真如是法身。以此三法,統收一切,靡不皆盡。此三不離前之一心,斯則十方三世一切佛法,皆此論攝。故云:諸佛祕藏,我已說也。
△二、信謗損益(二):初、信受福勝,二、謗毀罪深。
初、信受福勝(二):先總舉三慧利益,次別顯三慧益相。
先總舉三慧利益。
若有眾生欲於如來甚深境界得生正信,遠離誹謗,入大乘道。
當持此論思量修習,究竟能至無上之道。
【疏】持論:聞慧,思量思慧,修習修慧。
【記】甚深境者,一心、二門、三大也。一心則法甚深,三大則義甚深,二門則理事甚深,皆是如來所證之境界故。正信者,以此為實,不信諸法故。既生正信,故離誹謗。離誹謗故,入大乘道。道即因義,能通佛果故。持此論者,教是大乘之門,欲入大乘,故須持教。或讀或誦,總名為持。視聽所知,悉名聞慧。思慧者,思惟其義。修慧者,如說修行。究竟等者,始因聞思,終得佛果故。又一得永得,故云究竟。佛果圓通,名之為道。
△次、別顯三慧益相(三):初、聞時益,二、思時益,三、修時益。
初、聞時益。
若人聞是法已,不生怯弱,當知此人定紹佛種,必為諸佛之所授記。
【記】是法者,謂是心是佛,是心作佛之法也。故前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出世間法,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不怯為授記有二意:一者、但能如此不怯,他時必得如來授記。如寶藏佛說:釋迦後時,必得然燈佛記。二者、景行若斯,義合得記。如圓覺經清淨慧章末云:若人聞此法門,不生驚畏,是則名為淨覺隨順。汝等當知,如是眾生,已曾供養百千萬億恒河沙諸佛,植眾德本。佛說是人,名為成就一切種智。義同此也。又如法華經說:如來滅後,若有人聞妙法華經,乃至一句一偈,一念隨喜者,我亦與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二、思時益。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眾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於一食頃正思此法,過前功德不可為喻。
【記】假使者,實無此人,假以設立故。三千大千者,俱舍頌云:四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說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壞。配亦可知。十善者,化人令行十善,果招天上。雖即數多,不離三界,不成無漏。不如下,若思此如來藏心本覺之法,是成佛因,超出世間,無漏無為,究竟令得無上佛道。時雖不多,功不可喻,豈可將世間善而為並耶?
△三、修時益(三):初、時少德多,二、校量多相,三、徵釋所以。
初、時少德多。
復次,若人受持此論,觀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無量無邊,不可得說。
【記】若有眾生初勸能修者,若人次番勸,今當第三番勸,故云復次也。受持者,謂領受法義,任持在心也。觀修者,謂於真如三昧中,觀察諸佛法性也。
一日夜時猶少也,無量邊德甚多也,較前思益中。食頃之際,散心思惟,功不可喻,況一日一夜定心觀察歟?所獲功德,誠無邊量也。一日一夜尚爾,反顯累月經年,乃至盡形觀察,則時長行勝,其功德尤不可思議也。
△二、校量多相。
假令十方一切諸佛,各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歎其功德亦不能盡。
【記】此中校勝,文雖不多,義則甚廣。以能歎之人,是無上大覺,具一切智,有無礙辯,凡所歎說,無不究竟。今則不獨一佛所歎,仍舉十方一切諸佛,是人勝而復多也。又非於少時間,仍各於無量無數劫中,是稱歎時最長也。以十方一切,明處橫遍;無量祇劫,顯時豎久故。又非謂多佛於長時中,歎其功德,令得邊際,而又復言亦不能盡。是知此義豐文約之教,比餘處校勝之文,實為盡矣。
△三、徵釋所以。
何以故?謂法性功德無有盡故,此人功德亦復如是無有邊際。
【記】何句,徵也。果人無量,劫數無邊,於爾所時,經爾所佛,歎所不及,實有何所以耶?謂下,釋也。性無盡故,功德如性,亦復無盡。性德無盡故,從性起修,德亦無盡。今修習斯論者,即是深入法性之所獲也。法性功德,既橫無邊涯,豎無底際,而全修即性,豈有邊際者乎?
△二、謗毀罪深。
其有眾生於此論中毀謗不信,所獲罪報經無量劫受大苦惱,是故眾生但應仰信不應毀謗,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斷絕一切三寶之種,以一切如來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薩因之修行得入佛智故。
【疏】其有下,一、謗成罪重也。
是故下。二、誡勸止謗也。
以深下。三、釋罪重意也。
以一下。四、轉釋斷絕三寶之義也。於中二句:一、約果人依之得涅槃;二、約因人依之得菩提。菩提涅槃即是法寶,佛僧可知也。
【記】罪重者,受持既若福多,毀謗合招罪重。準大般若經說:謗法眾生,入阿鼻獄,經無量劫,遇此境壞,則寄餘界地獄。如是展轉,徧歷十方,還至本處,罪猶未盡。今言無量大苦,是此類也。亦如法華經說:謗經之人,其人命終,入阿鼻獄,具足一劫,劫盡更生。如是展轉,至無數劫,從地獄出,當墮畜生等。誡勸者,但應勸也,不應誡也。止謗者,亦是誡勸其起信獲罪,如斯謗則宜可止之。故勝鬘說:若自有智,則仔細體會;若不解處,則仰推如來非我境界。苟能如此,則何患殃及於後世耶?釋重意者,或問曰:以何義故,不信毀謗者獲罪若是?故此釋云:一者、害自身心,二者、害他善根,三者、斷三寶種。故招罪報,極為深重。如法華云斷佛種故,受斯罪報是也。
轉。釋義者又難曰:但謗此論,如何乃言斷三寶種成自他之害耶?故此釋之。果人得涅槃、因人得菩提者,此但約人互顯影略而言,據理則一得俱得故非別證。如心經說:菩提薩埵依般若得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得菩提。此亦如是。法寶等者,以如來是佛寶、菩薩是僧寶,若不信此法則無菩薩修行,即僧寶斷絕;若無修行則不證菩提涅槃,是法寶斷絕;若不證果即無如來,是佛寶斷絕。三寶斷絕皆由不信毀謗,是故獲罪經無量劫受大苦也。將知大罪莫大於謗法耳。
△三、結勸修學。
當知過去菩薩已依此法得成淨信,現在菩薩今依此法得成淨信,未來菩薩當依此法得成淨信,是故眾生應勤修學。
【疏】三世菩薩同行此法,更無異路,故勸修學。
【記】先舉示。過去即釋迦之流,現在即馬鳴等類,未來即今之行者。楞嚴文殊歎觀音圓通云:過去諸如來,斯門已成就;現在諸菩薩,今各入圓明。未來修學人,當依如是法,我亦從中證,非唯觀世音。是故下,次結勸。此當第四番也。無異路者,經云: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又云: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
問:彼明圓通法門,此說淨信法門,云何將彼證此?答:圓通者,圓通如來藏心也。淨信者,淨信如來藏心也。圓通淨信門雖異,如來藏心法無殊,不妨引證。問:信是眾行中初一門,何唯成此,而不具餘諸行?(一難)縱成淨信,位亦初住,非證二果可比。(二難)前歎功德,何太深耶?(三難)答:信既為眾行本,本成餘行亦辦。故前云:為令善根成熟眾生,於摩訶衍法,堪任不退信故。(釋初難也)又信若成滿,入住不退,堪受佛果。故前云:信成就發心者,畢竟不退入如來種中。(釋二難也)況信該果海,果徹信源,因果位殊,信心無二。清凉疏云:啟明東廟智滿,不異於初心。初心即信心也。華嚴云:若離信根,如是法性理趣,如是法門所行,如是所住境界,皆悉不能。又賢首品云:信能必到如來地,信能專向佛功德,信能生長菩提𡬾,信能示現一切佛。若得信心不退轉,則獲灌頂而昇位。既涅槃佛智,皆生信心,則信根本之功德,豈可量耶?(釋三難也)再四勸勉,其意遠矣。
△三、總結迴向。
諸佛甚深廣大義,我今隨順總持說,迴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眾生界。
【疏】諸佛下,先結上所說也。於中,上句結義,下句結文。
迴此下,次迴向利益也。於中上句明德廣,下句辨遐霑。
【記】諸佛者,謂能證能說之人也。甚深下,即所證所說之法也。此中深廣,是總指三大。深約豎論,大約橫說,二皆絕待,故加甚廣之言。謂深中之深,非對淺之深,故云甚深。大中之大,非對小之大,故云廣大。或可深、廣、大三字,別對體、相、用之三義。深是體大,謂實相真法,非因位能窮,唯佛究盡。故大論云:智度大海,唯佛窮底。又法華云:深固幽遠,無人能到。此則約過去無始,未來無終,不生不滅,故云深也。廣是用大,謂過?河沙之妙用,潛興密應,無有休息,無有窮盡。此無盡之用,一一同於覺性,無有邊涯,無有分限。故楞嚴云: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本妙圓心,周遍法界。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不動道場,遍能含受十方國土,坐微塵裏,轉大法輪等,故云廣也。大是相大,相謂義相,即前所辨大智慧光明義,遍照法界義等。過於?河沙無漏性德,與真如體,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非深非廣,能深能廣,故受大名。所言甚者,通貫三字,謂甚深、甚廣、甚大,俱絕待故。此之三法,遍能含攝一切佛法,亦攝一切眾生法。含攝雖多,俱不離一心。一心者,是諸佛所證之極致,是諸佛所說之根本。故前文云:謂欲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今論主以少言句,隨順此法,略而說之。言雖約略,理無不備,故云總持說也。前云:如是此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此論。如法性者,法性遍滿,圓無際故,造論功德,如性廣大,亦無有際;法性甚深,無窮盡故,造論功德,如性甚深,亦無有盡;法性無漏,離諸染故,造論功德,如性無漏,非垢非染;法性無為,離有作故,造論功德,如性無作,非有為相,不可破壞,盡於未來。如是功德,無量無盡,無漏無為,欲何所利?由是論云:普利一切眾生界。然利眾生,不出二種:一、令離苦,謂離分段、變易二生死故;二、令得樂,謂得菩提、涅槃二無上樂。以眾生有三乘、五性、四生、九類差別不同,故云一切。今迴如性功德,普霑利之,令彼隨自根性,咸得其益,終至究竟無上覺道耳。
此云眾園,即眾僧居處也。
阿蘭若此云空寂、閑靜處、遠離處、無諍。
饌音撰。餚膳飲食也。
頭陀此云抖擻苦,行者名
檀越此云施主。
跏音加,趺坐也。
髀皮,上聲,又音彼,脚股骨也。同䯗。
壘音累,疊起也。
挺㕔,上聲。直而不曲貌。
脊音積。背脊。
頸音景,項也。
聳送,上聲,高聳也。
臍音齊。肚臍。
齶音壑。寉,齗也。又齒內上下肉也。
顗音以。莊謹也。
押音鴨。壓也。拘管也。
拄音主。牚也。支持也。
澀音塞,不潤澤也。
矯音絞。詐也,妄也。
眩音衒,惑亂也。
侮音父。輕欺也。
姦音間,奸詐也。
音寸。財:施也。
蔑音滅。陵:慢也。
販音泛。販賣。
蠧音妬。蛀虫。又白魚。
蹔同暫。
譴音遣。訶:責也。
甄音今,揀別也。
蠅音英。蒼蠅
蝎音歇,螫人毒虫也。
熠音亦,火光熌爍貌。
攊音立,擊也。
腋音揖。兩腋
匍匐音蒲,薄伏地貌。
兕音祀。野牛。
摩訶大般若經名:
琵琶音皮。杷:琴類。
掣音尺。曳也。
吟音嚀,叫也。
拘那含牟尼此云金仙,佛名。
擯音柄。驅:逐也。
棒音蚌。杖也。
羅剎此云速疾,亦云可畏。
嵬音回。僧名。
銛音尖,利也。
麈音主。麋屬。
鼉音陀。水虫也。類魚,有足者。
蚓音引,蚯螾也,亦名曲蟺。
鰍音秋。泥鰌。
玃音脚。老母猴
猨音元。似猴,長臂。
雉音稚。野雞。
豺音才,狼也。
音于。獸名。
蝠音福。蝙蝠。
蟹音駭。螃蟹。
掬音菊。
蹈音導,踐也。
磷音陵,薄石也。
處約居處貧困也。
槌音垂。同椎。擲也。
鈆同鉛
逶迤音委夷。衰行貌。又衺去也。
躁音灶,粗暴也。
恍惚音慌,忽失意也。又昏忘而不能明憶也。
歘同倏,忽也。
啻音涕。但也,止也。
眵音紙,目汁凝也。
唾音土。口涎。
肪音方,脂也。
膜音模莫,肉間膜也。
脾音皮。在胃下。
腎忍任二音,水藏也。
凌音陵,飛騰也。
首楞嚴此翻究竟堅固,亦云徤相三昧。
蜾蠃音果羅,細腰蜂也。
摙音斂。般運,負擔也。
祝音卓,呪祝也。
輛音亮。車輛
阿致華言不退轉。
帆音凡,舟上汎風布幔也。
噉音談。同啖。吞也,食也,餌也。
陣音潤。軍陣。
虞音俞,慮也,憂患也。
抵音底。至也。
俚音里。鄙:俗也。
屣音洗,履也。
罄音磬,空也。
蘇迷盧此云妙高山王也。
阿鼻此云無間,地獄名。
殃音央,禍也。
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略言菩薩。
啟明東廟謂善財於福城東際,娑羅林中,大塔廟處,在文殊所,聞佛功德,即是啟智明也。
潛音前,藏也。
謬音茂,差誤也。
霑音占。濡,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