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疏注

唐 澄觀述 宋 淨源錄疏注經

第七十六卷

清涼山沙門 澄觀 述

晉水沙門 淨源 錄疏注經

△八、有八門答自在問,即分為八:初一、總明自在兼攝加持。文二:初、總。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自在法。

△二、別。全同八地之中十種自在,但此深廣,文不次耳。初、法自在。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至)是為諸佛第一自在法。

論經云:無中邊法門示現故。

△二、心自在。

一切諸佛教化眾生(至)是為諸佛第二自在法。

無量阿僧祗劫三昧入智故,由在三昧觀機故,化不失時。

△三、勝解自在。

一切諸佛能令盡虗空界(至)是為諸佛第三自在法。

大小淨穢,隨解轉變故。

△四、財自在。

一切諸佛以神通力(至)是為諸佛第四自在法。

一切世界無量莊嚴,嚴飾住持故。

△五、命自在。

一切諸佛見一眾生(至)是為諸佛第五自在法。

不可說劫命住持故。

△六、如意自在。

一切諸佛悉能徧往(至)是為諸佛第六自在法。

一切國土中,如意變化故。

△七、智自在。

一切諸佛為欲調伏(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如來力、無畏、不共法、相好莊嚴,三菩提示現故。

而於一切佛法非已現覺(至)亦不住於有學之地。

生界無邊,機熟相應,故念念應成,而真成在昔。故佛於三世,非是新覺,亦非不覺,住在學地。又顯雖念念覺,離覺相故,非三世覺,亦離不覺,故不住學地。

而悉知見,通達無礙,無量智慧,無量自在。

即十力等。

教化調伏一切眾生,是為諸佛第七自在法。

△八、業自在。

一切諸佛能以眼處作耳處佛事(至)第八自在法。

六根互用,廣大佛事,是佛業故。然非改轉,一根不變,本來具故。

△九、生自在。

一切諸佛其身毛孔(至)是為諸佛第九自在法。

一切世界生示現故。

△十、願自在。

一切諸佛。

隨心所欲佛國土時,示成三善提故。文有四節。

於一念頃現一切世界(至)示現諸佛自在神力。

一、一念現多佛,於一類界成佛。

如於眾妙蓮華廣大莊嚴(至)種種劫數清淨世界。

二、類顯餘界。

如於一念,如是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一切念中。

三、類顯餘念。

一念一切現。

四、總結深廣。一切現者,一念便現法界諸形,諸神力故。

一念無量住。

常無現故。

而未曾用少方便力,是為諸佛第十自在法。

而不動如來少許方便,故云自在。上來十段,唯三與八取意而釋,餘八並論經之文。

△二、圓滿自在。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無量不思議圓滿佛法。

謂前十自在,八地容有,故顯如來十種圓滿。又無一法不自在故,方云圓滿。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至)皆悉成就一切佛法。

一切佛法,即證成菩提十力等。

一切諸佛,皆悉成就一切善根。

善根通福智。

一切諸佛,皆悉成就一切功德。

功德唯福。

一切諸佛皆能教化(至)見者獲益功不唐捐。

可知。

一切諸佛,皆具諸佛平等正法。

即具有法輪教法。

一切諸佛作佛事已,莫不示現入於涅槃。是為十。

△三、善巧方便,三:初、總。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善巧方便。

即於法自在,皆權實等無礙故。

△二、別,十:初、言說自在。

何等為十?一切諸佛(至)是為第一善巧方便。

知實離言,絕動搖之戲論而起權,開示善根,故為自在。

△二、知見自在。

一切諸佛知一切法(至)是為第二善巧方便。

證實無能所見而不礙於法,真實知見無縛無解而至大自在。

△三、示現自在。

一切諸佛永離諸相(至)是為第三善巧方便。

無相知相,無性入性,亦能示現依正調生。

△四、三世自在。

一切諸佛住於法界(至)是為第四善巧方便。

證冥三際之理,而演三際益生。

△五、性相自在。

一切諸佛身語意業(至)是為第五善巧方便。

三業湛然,而包含示現。

△六、調生自在。

一切諸佛知一切法(至)是為第六善巧方便。

知非一異,而見一切法。

△七、時分自在。

一切諸佛於一時中(至)是為第七善巧方便。

知時融入,故不住不捨,而不壞年劫,演法無休。

△八、辯才自在。

一切諸佛恒住法界,成就諸佛無量無畏。

恒住法界則寂無所住,而成就無量無畏十辯演法。

及不可數辯。

數多故。

不可量辯。

非心測故。

無盡辯。

隨說一事,窮劫不盡。

無斷辯。

任放辯才,無有間故。

無邊辯。

觸類成辯故。

不共辯。

下位中之所無故。

無窮辯。

無能難屈故。

真實辯。

皆契事理故。

方便開示一切句辯。

無一句義不能顯故。

一切法辯。

無有一法不能演故。

隨其根性及以欲解(至)初中後善皆悉究竟。

明說之德具七善故,或開為十。《瑜伽》八十五云:「一、初善,聽聞時生歡喜故。二、中善,修行時無有難苦,遠離二邊,依中道行故。三、後善,謂究竟離垢等。」故今文云皆悉究竟。諸經論中更有多說,恐厭繁文。餘七經文略無。

是為第八善巧方便。

△九、勝義自在。

一切諸佛住淨法界(至)遠離一切虗妄想著。

離說而說,故無想著。

如是究竟到於彼岸,是為第九善巧方便。

△十、了寂用。於中,先知本寂,二:初、正顯。

一切諸佛知一切法(至)無所得故非界。

△二、釋成。

然亦不壞一切諸法(至)非因緣非無因緣。

謂色等性無,非遣之使無,故不壞諸法,即空無業等。

△二、不廢起用。

而能了知正定邪定(至)是為第十善巧方便。

△三、結。

佛子!是為諸佛成就十種善巧方便。

自下入第四十七卷經。

△四、廣大佛事,明神通自在,即答前二會神通問。文三:初、總。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廣大佛事。

謂八相等中皆有大用,微細相容故。以此攝物,故名佛事。上標名,下顯勝。

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至)唯除如來威神之力。

△二、別,二:初、徵。

何等為十?

△二、釋,十:初、明上生佛事,四:初、別明能攝。

所謂一切諸佛於盡虗空(至)無量智慧所行境界。

△二、所攝廣多。

攝取一切人、天、魔、梵、沙門、婆羅門、阿脩羅等。

△三、能攝殊勝。

大慈無礙,大究竟平等,饒益一切眾生。

△四、所攝成益。

或令生天或令生人(至)是為第一廣大佛事。

△二、降神處胎佛事,二:初、智德內圓。

佛子!一切諸佛從兜率天(至)成就廣大妙莊嚴藏。

△二、神通外用,二:初、一處一時作佛事。

受最後身住大寶莊嚴樓閣(至)諸三昧起而作佛事。

△二、總攝時處作佛事。

佛子!如來爾時在母胎中(至)如是皆以種種方便。

此中多處,準下瞿波乃至十重,此略舉五,皆後後廣前前。

於一切方。

即娑婆與,能遶十三剎塵數剎,十方無間住故。

一切網。

彼上諸剎復有眷屬剎等圍遶,交絡成網故。

一切旋。

遶中間海十,右旋海故。

一切種。

盡華藏剎海諸剎種故。

一切世界中。

盡法界故。

而作佛事。是為第二廣大佛事。

△三、現生處宮佛事,二:初、無生現生,是誕生相。

佛子!一切諸佛一切善業(至)為眾生故示誕王宮。

△二、無染處染是處王宮相。於中四:初、三學自圓。

一切諸佛於諸色欲、宮殿、妓樂,皆已捨離,無所貪染。

無染是定。

常觀諸有,空無體性,一切樂具,悉不真實。

此一是慧。

持佛淨戒,究竟圓滿。

此一是戒。

△二、明四心愍物。

觀諸內宮妻妾侍從(至)心得自在而起大捨。

△三、具德攝益。

具佛功德現生法界(至)令其間悟心得清淨。

△四、攝益深廣。

雖處內宮眾所咸覩(至)是為第三廣大佛事。

△四、出家佛事,二:初、明出家之意。

佛子!一切諸佛亦處種種(至)修清淨行利益眾生。

△二、出家相

當出家時捨俗威儀(至)長為世間智慧高幢。

三業二利故。

是為第四廣大佛事。

△五、成道佛事,三:初、真覺舊圓。

佛子!一切諸佛具一切智,於無量法悉已知見。

△二、應身今滿。

菩提樹下成最正覺(至)修諸功德悉已圓滿。

△三、演法益生。

其菩提座具足莊嚴(至)是為第五廣大佛事。

此頓演華嚴。

△六、轉法輪佛事,義通權實。文二:初、列。

佛子!一切諸佛轉不退法輪,令諸菩薩不退轉故。

唯菩薩乘通四不退。

轉無量法輪,令一切世間咸了知故。

通五乘,世咸了故。

轉開悟一切法輪,能大無畏師子吼故。

開權顯實,令悟知見,決定有故。

轉一切法智藏法輪,開法藏門,除闇障故。

通三藏,三藏除癡及三障故。

轉無礙法輪等虗空故。

唯頓法,事理雙絕故。

轉無著法輪,觀一切法非有無故。

中道法,不著二邊故。

轉照世法輪,令一切眾生淨法眼故。

世諦法,淨所知故。

轉開示一切智法輪,悉徧一切三世法故。

唯佛法,智徧知故。

轉一切佛同一法輪,一切佛法不相違故。

唯圓法,無異味故。

△二、結。

一切諸佛以如是等(至)心行差別而作佛事。

即無量乘,為第十輪,隨機演故。

不可思議。

十皆圓融,為不思議。

是為第六廣大佛事。

△七、威儀佛事,四:初、別舉入城益物。

佛子!一切諸佛入於一切(至)眾生聞者無不欣樂。

△二、通顯威儀益物。

一切諸佛色身清淨(至)皆為眾生而作佛事。

△三、言談示現益物。

一切諸佛昔於一切(至)問訊起居而作佛事。

其昔字,晉本所無,即是現益。若言昔者,乃是舉因顯果,必是普字。

△四、總結深廣。

一切諸佛以如是等(至)是為第七廣大佛事。

△八、起行佛事,四:初、身心安住行。

佛子!一切諸佛或住阿蘭若處而作佛事。

蘭若唯語山林。

或住寂靜處而作佛事。

寂靜通城邑。

或住空閑處而作佛事。

空閑,在無物處。

或住佛處而作佛事(至)無有休息而作佛事。

△二、起應上求行。

或以天身求一切智(至)求一切智而作佛事。

△三、說默下化行。

或時說法或時寂默(至)即非境界而作佛事。

△四時分進修行。

或住一日或住一夜(至)是為第八廣大佛事。

△九、起用佛事,二:初、起用所依。

佛子!一切諸佛是生清淨善根之藏。

以是能生功德藏故。

令諸眾生於佛法中(至)具智慧明不由他悟。

△二、正明起用。

或現涅槃而作佛事(至)是為第九廣大佛事。

△十、涅槃佛事,別顯用中之一。於中有三:初、明涅槃悲戀益。

佛子!一切諸佛入涅槃時(至)悲號戀慕而作佛事。

△二、舍利流布益。

復為化度一切天人(至)永與世間作所歸依。

△三、總結益物。

佛子!諸佛世尊雖般涅槃(至)是為第十廣大佛事。

若將此十配答十問:一、答本願,二、即種性及國土,三、是無礙,四、十皆解脫,五、出現,六、音聲,七、佛身,八、智慧,九、自在。

△三、結。

佛子!此諸佛事無量廣大(至)唯除如來威神所加。

△五、無二自在法。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無二行自在法。

明無畏自在,兼答普光無畏之問,故於事明審決定無疑,故無二不畏他難,名為自在。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至)諸佛智慧決定無二。

上四可知。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至)即一佛語決定無二。

此三通二義:一、以理融相,二、事事即入。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至)性無差別決定無二。

此二唯理。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一切諸佛(至)是為十。

有三義:一、同性修故,二、互迴向故,三、互主伴故。

△六、明住一切法。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住,住一切法。

明三昧自在,兼答普光三昧問故。如來所住無非三昧,故徧住一切。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住覺悟(至)是為十。

△七、知一切法盡無有餘。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知一切法盡無有餘。

明十力自在,兼答普光十力之問故。十力智慧,照境無遺。

何等為十?所謂:知過去一切法盡無有餘(至)是為十。

△八、廣大力,明神力自在,亦答普光十力之問。文三:初、標。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

十力是別名,大那羅延等是總稱,故下列中但依總名。是則標中十力一一徧下別中,別中十門一一具前標中十力,則成百門。古德將標中十力次第配下十勇健法,謂初為廣大力等,則令別中一門不攝前十,不成百門,亦令餘門無廣大義,初門無最上等。設欲從勝配者,應逆次配之。

廣大力。

周法界故。

最上力。

無加過故。

無量力。

無分量故。

大威德力。

可敬畏故。

難獲力。

唯佛得故。

不退力。

作無屈故。

堅固力。

當體堅故。

不可壞力。

緣不壞故。

一切世間,不思議力。

超召言念故。

一切眾生無能動力。

不可搖故。

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二、徵釋,二:初、徵。

何者為十?

二、釋,分十:初、身命不可壞力;今逆次配此,即不可動力,乃至一毛不搖動故。文二:初、正明不可動壞。

所謂一切諸佛身不可壞(至)而從雨之終不為損。

謂情非情境,俱不能壞。

△二、舉況顯勝。

若有眾生為佛所持(至)第一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如令耆婆入火取子,入獄問罪等。

△二、毛孔容持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二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是不可思,而諸眾生不覺知故。

△三、毛持大山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三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當不可壞,以雖持多大山,身心無勞損故。文中速行廣步,多劫行剎,為一山之量。此山已無邊矣,況有多山在於一毛,況復多毛窮劫持住,實謂難思之境矣。

△四、定用自在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四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是堅固定力安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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