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有八門答自在問,即分為八:初一、總明自在兼攝加持。文二:初、總。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自在法。
△二、別。全同八地之中十種自在,但此深廣,文不次耳。初、法自在。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至)是為諸佛第一自在法。
論經云:無中邊法門示現故。
△二、心自在。
一切諸佛教化眾生(至)是為諸佛第二自在法。
無量阿僧祗劫三昧入智故,由在三昧觀機故,化不失時。
△三、勝解自在。
一切諸佛能令盡虗空界(至)是為諸佛第三自在法。
大小淨穢,隨解轉變故。
△四、財自在。
一切諸佛以神通力(至)是為諸佛第四自在法。
一切世界無量莊嚴,嚴飾住持故。
△五、命自在。
一切諸佛見一眾生(至)是為諸佛第五自在法。
不可說劫命住持故。
△六、如意自在。
一切諸佛悉能徧往(至)是為諸佛第六自在法。
一切國土中,如意變化故。
△七、智自在。
一切諸佛為欲調伏(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如來力、無畏、不共法、相好莊嚴,三菩提示現故。
而於一切佛法非已現覺(至)亦不住於有學之地。
生界無邊,機熟相應,故念念應成,而真成在昔。故佛於三世,非是新覺,亦非不覺,住在學地。又顯雖念念覺,離覺相故,非三世覺,亦離不覺,故不住學地。
而悉知見,通達無礙,無量智慧,無量自在。
即十力等。
教化調伏一切眾生,是為諸佛第七自在法。
△八、業自在。
一切諸佛能以眼處作耳處佛事(至)第八自在法。
六根互用,廣大佛事,是佛業故。然非改轉,一根不變,本來具故。
△九、生自在。
一切諸佛其身毛孔(至)是為諸佛第九自在法。
一切世界生示現故。
△十、願自在。
一切諸佛。
隨心所欲佛國土時,示成三善提故。文有四節。
於一念頃現一切世界(至)示現諸佛自在神力。
一、一念現多佛,於一類界成佛。
如於眾妙蓮華廣大莊嚴(至)種種劫數清淨世界。
二、類顯餘界。
如於一念,如是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一切念中。
三、類顯餘念。
一念一切現。
四、總結深廣。一切現者,一念便現法界諸形,諸神力故。
一念無量住。
常無現故。
而未曾用少方便力,是為諸佛第十自在法。
而不動如來少許方便,故云自在。上來十段,唯三與八取意而釋,餘八並論經之文。
△二、圓滿自在。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無量不思議圓滿佛法。
謂前十自在,八地容有,故顯如來十種圓滿。又無一法不自在故,方云圓滿。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至)皆悉成就一切佛法。
一切佛法,即證成菩提十力等。
一切諸佛,皆悉成就一切善根。
善根通福智。
一切諸佛,皆悉成就一切功德。
功德唯福。
一切諸佛皆能教化(至)見者獲益功不唐捐。
可知。
一切諸佛,皆具諸佛平等正法。
即具有法輪教法。
一切諸佛作佛事已,莫不示現入於涅槃。是為十。
△三、善巧方便,三:初、總。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善巧方便。
即於法自在,皆權實等無礙故。
△二、別,十:初、言說自在。
何等為十?一切諸佛(至)是為第一善巧方便。
知實離言,絕動搖之戲論而起權,開示善根,故為自在。
△二、知見自在。
一切諸佛知一切法(至)是為第二善巧方便。
證實無能所見而不礙於法,真實知見無縛無解而至大自在。
△三、示現自在。
一切諸佛永離諸相(至)是為第三善巧方便。
無相知相,無性入性,亦能示現依正調生。
△四、三世自在。
一切諸佛住於法界(至)是為第四善巧方便。
證冥三際之理,而演三際益生。
△五、性相自在。
一切諸佛身語意業(至)是為第五善巧方便。
三業湛然,而包含示現。
△六、調生自在。
一切諸佛知一切法(至)是為第六善巧方便。
知非一異,而見一切法。
△七、時分自在。
一切諸佛於一時中(至)是為第七善巧方便。
知時融入,故不住不捨,而不壞年劫,演法無休。
△八、辯才自在。
一切諸佛恒住法界,成就諸佛無量無畏。
恒住法界則寂無所住,而成就無量無畏十辯演法。
及不可數辯。
數多故。
不可量辯。
非心測故。
無盡辯。
隨說一事,窮劫不盡。
無斷辯。
任放辯才,無有間故。
無邊辯。
觸類成辯故。
不共辯。
下位中之所無故。
無窮辯。
無能難屈故。
真實辯。
皆契事理故。
方便開示一切句辯。
無一句義不能顯故。
一切法辯。
無有一法不能演故。
隨其根性及以欲解(至)初中後善皆悉究竟。
明說之德具七善故,或開為十。《瑜伽》八十五云:「一、初善,聽聞時生歡喜故。二、中善,修行時無有難苦,遠離二邊,依中道行故。三、後善,謂究竟離垢等。」故今文云皆悉究竟。諸經論中更有多說,恐厭繁文。餘七經文略無。
是為第八善巧方便。
△九、勝義自在。
一切諸佛住淨法界(至)遠離一切虗妄想著。
離說而說,故無想著。
如是究竟到於彼岸,是為第九善巧方便。
△十、了寂用。於中,先知本寂,二:初、正顯。
一切諸佛知一切法(至)無所得故非界。
△二、釋成。
然亦不壞一切諸法(至)非因緣非無因緣。
謂色等性無,非遣之使無,故不壞諸法,即空無業等。
△二、不廢起用。
而能了知正定邪定(至)是為第十善巧方便。
△三、結。
佛子!是為諸佛成就十種善巧方便。
自下入第四十七卷經。
△四、廣大佛事,明神通自在,即答前二會神通問。文三:初、總。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廣大佛事。
謂八相等中皆有大用,微細相容故。以此攝物,故名佛事。上標名,下顯勝。
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至)唯除如來威神之力。
△二、別,二:初、徵。
何等為十?
△二、釋,十:初、明上生佛事,四:初、別明能攝。
所謂一切諸佛於盡虗空(至)無量智慧所行境界。
△二、所攝廣多。
攝取一切人、天、魔、梵、沙門、婆羅門、阿脩羅等。
△三、能攝殊勝。
大慈無礙,大究竟平等,饒益一切眾生。
△四、所攝成益。
或令生天或令生人(至)是為第一廣大佛事。
△二、降神處胎佛事,二:初、智德內圓。
佛子!一切諸佛從兜率天(至)成就廣大妙莊嚴藏。
△二、神通外用,二:初、一處一時作佛事。
受最後身住大寶莊嚴樓閣(至)諸三昧起而作佛事。
△二、總攝時處作佛事。
佛子!如來爾時在母胎中(至)如是皆以種種方便。
此中多處,準下瞿波乃至十重,此略舉五,皆後後廣前前。
於一切方。
即娑婆與,能遶十三剎塵數剎,十方無間住故。
一切網。
彼上諸剎復有眷屬剎等圍遶,交絡成網故。
一切旋。
遶中間海十,右旋海故。
一切種。
盡華藏剎海諸剎種故。
一切世界中。
盡法界故。
而作佛事。是為第二廣大佛事。
△三、現生處宮佛事,二:初、無生現生,是誕生相。
佛子!一切諸佛一切善業(至)為眾生故示誕王宮。
△二、無染處染是處王宮相。於中四:初、三學自圓。
一切諸佛於諸色欲、宮殿、妓樂,皆已捨離,無所貪染。
無染是定。
常觀諸有,空無體性,一切樂具,悉不真實。
此一是慧。
持佛淨戒,究竟圓滿。
此一是戒。
△二、明四心愍物。
觀諸內宮妻妾侍從(至)心得自在而起大捨。
△三、具德攝益。
具佛功德現生法界(至)令其間悟心得清淨。
△四、攝益深廣。
雖處內宮眾所咸覩(至)是為第三廣大佛事。
△四、出家佛事,二:初、明出家之意。
佛子!一切諸佛亦處種種(至)修清淨行利益眾生。
△二、出家相
當出家時捨俗威儀(至)長為世間智慧高幢。
三業二利故。
是為第四廣大佛事。
△五、成道佛事,三:初、真覺舊圓。
佛子!一切諸佛具一切智,於無量法悉已知見。
△二、應身今滿。
菩提樹下成最正覺(至)修諸功德悉已圓滿。
△三、演法益生。
其菩提座具足莊嚴(至)是為第五廣大佛事。
此頓演華嚴。
△六、轉法輪佛事,義通權實。文二:初、列。
佛子!一切諸佛轉不退法輪,令諸菩薩不退轉故。
唯菩薩乘通四不退。
轉無量法輪,令一切世間咸了知故。
通五乘,世咸了故。
轉開悟一切法輪,能大無畏師子吼故。
開權顯實,令悟知見,決定有故。
轉一切法智藏法輪,開法藏門,除闇障故。
通三藏,三藏除癡及三障故。
轉無礙法輪等虗空故。
唯頓法,事理雙絕故。
轉無著法輪,觀一切法非有無故。
中道法,不著二邊故。
轉照世法輪,令一切眾生淨法眼故。
世諦法,淨所知故。
轉開示一切智法輪,悉徧一切三世法故。
唯佛法,智徧知故。
轉一切佛同一法輪,一切佛法不相違故。
唯圓法,無異味故。
△二、結。
一切諸佛以如是等(至)心行差別而作佛事。
即無量乘,為第十輪,隨機演故。
不可思議。
十皆圓融,為不思議。
是為第六廣大佛事。
△七、威儀佛事,四:初、別舉入城益物。
佛子!一切諸佛入於一切(至)眾生聞者無不欣樂。
△二、通顯威儀益物。
一切諸佛色身清淨(至)皆為眾生而作佛事。
△三、言談示現益物。
一切諸佛昔於一切(至)問訊起居而作佛事。
其昔字,晉本所無,即是現益。若言昔者,乃是舉因顯果,必是普字。
△四、總結深廣。
一切諸佛以如是等(至)是為第七廣大佛事。
△八、起行佛事,四:初、身心安住行。
佛子!一切諸佛或住阿蘭若處而作佛事。
蘭若唯語山林。
或住寂靜處而作佛事。
寂靜通城邑。
或住空閑處而作佛事。
空閑,在無物處。
或住佛處而作佛事(至)無有休息而作佛事。
△二、起應上求行。
或以天身求一切智(至)求一切智而作佛事。
△三、說默下化行。
或時說法或時寂默(至)即非境界而作佛事。
△四時分進修行。
或住一日或住一夜(至)是為第八廣大佛事。
△九、起用佛事,二:初、起用所依。
佛子!一切諸佛是生清淨善根之藏。
以是能生功德藏故。
令諸眾生於佛法中(至)具智慧明不由他悟。
△二、正明起用。
或現涅槃而作佛事(至)是為第九廣大佛事。
△十、涅槃佛事,別顯用中之一。於中有三:初、明涅槃悲戀益。
佛子!一切諸佛入涅槃時(至)悲號戀慕而作佛事。
△二、舍利流布益。
復為化度一切天人(至)永與世間作所歸依。
△三、總結益物。
佛子!諸佛世尊雖般涅槃(至)是為第十廣大佛事。
若將此十配答十問:一、答本願,二、即種性及國土,三、是無礙,四、十皆解脫,五、出現,六、音聲,七、佛身,八、智慧,九、自在。
△三、結。
佛子!此諸佛事無量廣大(至)唯除如來威神所加。
△五、無二自在法。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無二行自在法。
明無畏自在,兼答普光無畏之問,故於事明審決定無疑,故無二不畏他難,名為自在。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至)諸佛智慧決定無二。
上四可知。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至)即一佛語決定無二。
此三通二義:一、以理融相,二、事事即入。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至)性無差別決定無二。
此二唯理。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一切諸佛(至)是為十。
有三義:一、同性修故,二、互迴向故,三、互主伴故。
△六、明住一切法。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住,住一切法。
明三昧自在,兼答普光三昧問故。如來所住無非三昧,故徧住一切。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住覺悟(至)是為十。
△七、知一切法盡無有餘。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知一切法盡無有餘。
明十力自在,兼答普光十力之問故。十力智慧,照境無遺。
何等為十?所謂:知過去一切法盡無有餘(至)是為十。
△八、廣大力,明神力自在,亦答普光十力之問。文三:初、標。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
十力是別名,大那羅延等是總稱,故下列中但依總名。是則標中十力一一徧下別中,別中十門一一具前標中十力,則成百門。古德將標中十力次第配下十勇健法,謂初為廣大力等,則令別中一門不攝前十,不成百門,亦令餘門無廣大義,初門無最上等。設欲從勝配者,應逆次配之。
廣大力。
周法界故。
最上力。
無加過故。
無量力。
無分量故。
大威德力。
可敬畏故。
難獲力。
唯佛得故。
不退力。
作無屈故。
堅固力。
當體堅故。
不可壞力。
緣不壞故。
一切世間,不思議力。
超召言念故。
一切眾生無能動力。
不可搖故。
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二、徵釋,二:初、徵。
何者為十?
二、釋,分十:初、身命不可壞力;今逆次配此,即不可動力,乃至一毛不搖動故。文二:初、正明不可動壞。
所謂一切諸佛身不可壞(至)而從雨之終不為損。
謂情非情境,俱不能壞。
△二、舉況顯勝。
若有眾生為佛所持(至)第一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如令耆婆入火取子,入獄問罪等。
△二、毛孔容持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二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是不可思,而諸眾生不覺知故。
△三、毛持大山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三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當不可壞,以雖持多大山,身心無勞損故。文中速行廣步,多劫行剎,為一山之量。此山已無邊矣,況有多山在於一毛,況復多毛窮劫持住,實謂難思之境矣。
△四、定用自在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四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是堅固定力安住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