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明出現見聞親近所生善根。前九出現一期始終,今此意明於上見聞功深益遠,獎物進修。文三:初、徵起。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云何知(至)見聞親近所種善根。
△二、正顯,二:初、見聞信向益,二:初、法,二:初、總。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至)所種善根皆悉不虗。
見等,如後喻含之中所明。
△二、別。
出生無盡覺慧故(至)到無功用智地故。
別明信益,示不虗相,有十一句,不出智、斷、恩等三德。
△二、喻。文有三喻,喻其三德:初、少服金剛喻。
佛子!譬如丈夫食少金剛(至)不與肉身雜穢而同止故。
喻於智德,智慧破惑如金剛故。
於如來所種少善根(至)諸行煩惱而共住故。
以有智者必無煩惱,故不共住。
△二、小火燒多喻。
佛子!假使乾草積同須彌(至)何以故?火能燒故。
喻於斷德。
於如來所種少善根(至)此少善根性究竟故。
性究竟者,了惑本寂故。
△三、藥王徧益喻,二:初、喻。
佛子!譬如雪山有藥王樹(至)亦能為作除病利益。
喻佛恩德,種種方便利眾生故。
△二、合,二:初、明為六根境界之益。
佛子!如來、應、正等覺(至)則得念佛三昧清淨。
合上藥王編益六根,皆通在世及與滅後,滅後亦有得見佛故,況憶念等。《寶性論》中亦明如來與菩薩為六根境界,大同於此。
△二、明供養遺迹益。
若有眾生供養如來(至)諸煩惱患得賢聖樂。
合上眾生取彼地土,所經土地猶通現滅,其塔廟者唯約滅後。亦同《法華》,乃至舉一手等,皆已成佛道。
△二、見聞不信益。
佛子!我今告汝,設有眾生(至)乃至究竟入於涅槃。
此明益深。《如來秘密藏經》中明罵藥服之,猶能得方;罵沈燒已,還具香氣;罵佛猶勝敬諸外道。若爾,豈無罵藥之罪?罵罪非無,今語遠益。故《法華》中䟦陀婆羅罵常不輕,千劫處於阿毗地獄,受大苦惱;畢是罪已,還遇常不輕菩薩,復蒙教化。《涅槃》中喻以毒塗鼓,欲聞不聞,無不死者。菩薩之名,起自聞謗之口,謗尚遠益,況深信耶?況解行耶?況證悟耶?弘持之者,勉思此文。
△第三約示。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至)諸不善法具足善法。
△二、總以結酬。
佛子!如來以一切譬喻(至)為說譬喻非是究竟。
揀喻異法。上來性起,請說因喻。普賢依請,明十出現。皆借象取喻,意顯佛旨深玄。深玄之旨,尚不可以智知,豈言象之能及。故令外亡言象,內絕思惟。則庶幾於出現之旨。
△五、顯名受持分。先長行。若準晉經,此文之前,有諸菩薩發二種問,謂何名此經,云何奉持。今但有答,即分為二:先顯名,後正明受持。令知總名,尋名求旨,識受持法,依之修持。今初,顯名。
佛子此法門。
十名分為五對。
名為如來秘密之處,名一切世間所不能知。
內深外絕對。謂內證三德秘密藏故,外則凡小不能測故。
名人如來印,名開大智門。
證寂開智對。
名示現如來種性,名成就一切菩薩。
現果成因對。謂性淨萬德,即是佛種。今此十門出現之法,即示現義。
名一切世間所不能壞,名一向隨順如來境界。
越世順佛對。世尚不知,安能破壞?此十通是佛分齊境。
名能淨一切諸眾生界(至)根本實性不思議究竟法。
淨機演實對。知生佛同源,則能淨故。隨緣不變之性,乃為諸佛之本故。而性相無礙,因果圓融,為不思議。過此更無,為究竟法。前九別義,後一總該。
△二、明受持。初、辨定法器,二:初、法,二:初、標器非器。
佛子!此法門,如來不為餘眾生說。
非器不為,所謂權小乘、可思議乘,歷次修故,名餘眾生。
唯為趣向大乘菩薩說,唯為乘不思議乘菩薩說。
是器即為,所謂圓機,不揀凡聖趣向。大乘揀於小乘,不思議乘揀於權乘。一運一切運,十信滿心,即攝諸位,圓融無礙,名不思議乘。
△二、明受非受。
此法門不入一切餘眾生手,唯除諸菩薩摩訶薩。
釋於上來為與不為,有圓信手,能受眾行,故上為之。權小於斯,不盡能受,是故不為。《法集經》云:「是經雖行閻浮提中,於能信深法者,常住如是正信眾生心手中行。」亦有人以信解行證,皆有手義。以後後破前前,亦是一理。
△二、喻。
佛子!譬如轉輪聖王(至)於七日中悉皆散滅。
△二、合。
佛子!此經珍寶亦復如是。
以此經文合七寶者,若無此法,非真佛故。
不入一切餘眾生手,唯除如來法王真子生如來家。
生如來家,合上喻中第一夫人所生太子。
種如來相諸善根者。
初心頓行佛大行故。
佛子!若無此等佛之真子,如是法門不久散滅。
言散滅者,有二義故:一、不能信受,則教不行;二、不能修行,則行不行。《般若論》云:「法欲滅時,修行滅故。」
何以故?一切二乘不聞此經(至)唯諸菩薩乃能如是。
釋散滅所由,可知。
△二、舉益觀修,三:初、略標釋。
是故菩薩摩訶薩聞此法門(至)三藐三菩提故。
△二、廣釋所由,二:初、反顯。
佛子!設有菩薩於無量百千(至)以不能生如來家故。
若有菩薩不依此教,縱經多劫修諸勝行尚非真實,況能疾得無上菩提?設有之言,似當假設。若望慈氏讚善財言:「餘諸菩薩百千萬億那由他劫乃能滿足菩薩願行,今此善財一生能淨佛剎」等,斯則舉權以顯於實,非假設也。若實有此不信人者,為在何位?文無定判,義當三賢,入地證聖必信圓故。若約教道,縱經三祇亦未入玄,所以凡夫頓能信者,宿因聞熏為種別故,今更不信當來豈聞?
△二、順釋,二:初、明聞信生家益。
若得聞此如來無量不可思議無障無礙智慧法門。
辨定所聞即不思議乘故。
聞已信解,隨順悟入。
總翻上文不信等故。
當知此人生如來家。
上八字為總,餘句為別。別中有九。
隨順一切如來境界。
以如來境為家。無性論云:「生如來家者,謂佛法界。於此證會,故名為生。」
具足一切諸菩薩法。
以菩薩行法為家,具家法故。
安住一切種智境界。
以俗境為家。世親釋云:「由此能令諸佛種性不斷絕故。」
遠離一切諸世間法。
遠離非家。
出生一切如來所行。
以佛行為家。《十住毗婆沙》第一卷云:「今此菩薩行如來道,相續不斷故。」廣如彼釋。
通達一切菩薩法性。
菩薩法性為家,亦是佛種性故,亦同如來一如境故。
於佛自在,心無疑惑。
淨當佛家。
住無師法。
住本佛家。
深入如來無礙境界。
總明因果事理無礙家。前六自分家,後三勝進家。前來初見心性故,名為生家。四地已去,寄出世故,生道品家。八地由得無功用故,生於無生法忍之家。今此通三,兼顯凡夫悟解之心,亦名生家,因果無礙故。
△二、信聞成行益。
佛子!菩薩摩訶薩聞此法已。
十句分為五對無礙。
則能以平等智知無量法,則能以正直心離諸分。
即觀不礙於止。
則能以勝欲樂現見諸佛(至)入平等虗空界。
見佛不礙入法。
則能以自在念行無邊法界(至)具一切功德。
智行法界,不礙起福。
則能以自然智離一切世間垢(至)入一切十方網。
智不染世,不礙悲入。
則能以大觀察知三世諸佛(至)入如是法不入而入。
體絕三世,不礙用而迴向。不入而入,釋上入義。
不於一法而有攀緣,恒以一法觀一切法。
復釋:不入而入,智體即如,如外無法而可攀緣,故無可入。心行處滅,寂然無入,不失照用,故恒以一如而觀諸法,故名而入。此二無礙,方為真入。又一即是如,便於一中已見一切。
△二、總結成益。
佛子!菩薩摩訶薩成就如是功德(至)得無師自然智。
無師自然,即是佛智。
△二、偈頌即屬第十見聞之益,不頌此段顯名受持。顯名受持,後文自頌。此頌應在揀法異喻經文之前,以前長行鉤鎻顯名,亦是見聞所得益故。若迴此偈於現瑞後,與後偈文連環相續,文理甚順。四偈分二:初一頌法說。
爾時,普賢菩薩欲重明此義而說頌言。
見聞供養諸如來(至)要滅煩惱離眾苦。
△二有三偈,如次頌前三喻。
譬人吞服少金剛(至)得勝功德到佛智。
△六、現瑞證成。文二:初、現瑞。
爾時佛神力故法如是故(至)充滿無邊法界。
先明此界動剎雨華及香雲等數皆廣多者,法難思故,後類通十方。
如此四天下如來神力(至)一切世界悉亦如是。
△二、證成。先果人證,後因人證。所以要具二種人者,法玄妙故,亦是因果交徹法故,亦是因圓果滿法故。前來諸會唯菩薩者,唯因行故。〈發心品〉中唯果證者,果之本故。初心成佛,難信受故。隨義各別,所以互無,唯斯具二。今初,分四:初、現身。
是時,十方各過八十不可說(至)同名普賢皆現其前。
△二、讚說。
而作是言:善哉佛子(至)演說如來出現不思議法。
△二、引說證成。
佛子!我等十方八十不可說(至)一切諸佛亦如是說。
此中兼明結通所說,一說一切說故。
△四、舉益證成,四:初、得因位圓滿之益。
佛子!今此會中十萬佛剎(至)得一切菩薩神通三昧。
即十通及十定。
我等皆與授記,一生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薩。
一生當得大菩提故。
△二、得發心益。
佛剎微塵數眾生(至)佛剎微塵數劫皆得成佛。
與遠記者,由機本願,不期速成故。又前明一生,即多之一。此辨多劫,即一之多。一多圓融,何定劫數。妄生多劫,智日不遷。苟執短長,未期成佛。
同號佛殊勝境界。
謂緣諸佛出現境故。
△三、護持久遠益。
我等為令未來諸菩薩聞此法故,皆共護持。
△四、結益廣徧。
如此四天下所度眾生(至)所度眾生皆亦如是。
△二、因人證,亦四:初、明集因。
爾時十方諸佛威神力故(至)顯現一切智自在故。
前果人證,承於前來現瑞之因,故略不敘。今此要顯因果別故,廣出集因。
△二、明現身。
十方各過十不可說(至)充滿十方一切法界。
雖來自十方,而周徧法界,來即無來。
△三、辨其德用。
示現菩薩廣大莊嚴(至)領受無量諸佛法。
十句文顯。
△四、發言誠證。
以佛神力各作是言(至)我等一切皆名普賢。
皆同普者,普法同故。
各從普光明世界。
常寂光土,無不徧故。
普幢自在如來所而來於此。
本智高出,無所不摧,事理無礙。世界與佛名字異者,要顯不失主伴故也。
彼一切處亦說是法(至)諸四天下亦復如是。
兼亦結通所說。
△七、以偈總攝,文二:初、敘意,二:初、說偈儀。
爾時,普賢菩薩承佛神力,觀察一切菩薩大眾。
△二、辨說偈意。
欲重明。
欲重顯前十門出現,文有十句,句各一門,而約利生為次不等。
如來出現,廣大威德。
一成正覺。
如來正法不可沮壞。
二即法輪。
無量善根,皆悉不空。
三是第十,是見聞生善,上之三句正顯益故。
諸佛出世,必具一切最勝之法。
四即第一出現之法,是前總門。
善能觀察,諸眾生心。
五即是心,約智顯故。
隨應說法,未曾失時。
六即圓音。
生諸菩薩無量法光。
七即境界,境界無量,出光亦多。
一切諸佛自在莊嚴。
八即涅槃動寂自在,大般涅槃為佛莊嚴。
一切如來一身無異。
九即身業,約本說故。
從本大行之所生起。
十即是行,果中說因故。
而說頌言。
△第二、正頌。四頌分二:初、有一頌頌說分中總以結酬。
一切如來諸所作(至)非喻為喻而顯示。
此一總包十段意故。
△二、有三頌顯名受持。初句顯名,餘皆勸持。且分為三:初偈歎深難聞。
如是微密甚深法(至)乃得聞此祕奧義。
△二有一偈聞由多善。
若聞此法生欣慶(至)人天讚歎常供養。
△三有一偈舉勝勸持。
此為超世第一財(至)汝等當持莫放逸。
然此一品,文旨宏奧,能頓能圓,究眾生之本源,罄諸佛之淵海。根本法輪之內,更處其心;生在金輪種中,復為嫡子。妙中之妙,玄中之玄,並居凡類之心,以少功而速證,安得自欺不受,長淪生死之中?今幸遭逢,左須自慶。
此下入第五十三經。
△初、明分來。前明修因契果生解分,則於法起解。今明託法進修成行分,則依解起行,義次第故。
二、會來者,前會明其因圓果滿生解之終,此會正行處世無染通於終始,故次來也。
三、品來者,前品〈出現〉辨果殊勝,今明依彼起行圓融,故次來也。雖一分一會一品是同,所對既無,來意亦別。初分名者,伏託法行修成正行,故以為名。二、會名者,約法而論不異分名,約處名為三會普光明殿之會。第七重會,會終歸始,故雖曰四天,莫非同為生解之會。今復重會對通彼分,始終依解以成勝行,故會普光。而前分中生解差別,故寄歷處以顯淺深。今分起行圓融一會並收因果,亦表成行不離普光明智故也。此中不隔餘處,何有重會之義?若約次第,前時後時即是重義;若約圓頓,就義名重。所以不動前二而升四天,二七相望亦何所隔?明知約義亦猶燈光涉入無礙,亦似燈炷重發重明,約人名為普慧普賢問答之會。
三、品名者,初明異名,下文十義,至彼當辨。有別行本,名《度世經》,度即離義。又有別行,名《普賢菩薩答難二千經》,此就能離人法受稱。二辨本稱,總由超絕世間雜染,故受其名。一約事相,有二世間,謂器及有情,此約依、正分之。二約麤細,亦有二義:一有為世間,二無為世間,此約分段、變易分之,謂以變易非三有攝,故名無為。故《勝鬘》云:「有為生死,無為生死。」然麤細雖殊,體無出二。三約染淨,乃有三義,於初二中,加智正覺亦同世間,不同世故,如《地持》辨。二明離者,有二義:一者性離,世間性空,即是出世。二明事離,行成無染,故稱為離。力林頌云:「三世五蘊法,說名為世間,彼滅非世間,如是但假名。」滅通二義,於事離有中,似離、真離、分離、全離,次下當辨。二、約行者,略為四句:一、隨世間,二、離世間,三、俱,四、泯。言隨世者,凡夫沉溺三世五蘊,非離非隨;二乘無悲,不能隨世,雖離非真;菩薩能隨,方為真離,故以隨釋離。二、離世者,有大智故,了世性離,處然不染,亦異凡小。三、俱者,有大悲故,常行世間;有大智故,不染世法。既以世與性離無二為其境,以悲智無二為其行,境行融通,有其三句:一、悲無不智,則世無不離,是以常在世間,而未曾不出。二、智無不悲,故離無不世,是以恒超世表,而無不游世。三、雙融故,動淨無二,唯是一念,所謂無念念等,故世與出世無有障礙。四、俱泯者,謂唯一境,既世與性離,形奪兩亡,故令悲智俱融,二念雙絕。又由境行相由,形奪齊離,則絕待離。言融前四句,皆無障礙,方得名為真離世間。
三、約位者,凡夫染而非離,二乘分離非真。謂果離分段,因唯事離,非今所明。菩薩具上真實之行可得名離,然非究竟,唯佛為離,是故經云:「佛常在世間而不染世法。」然今文備六位之行即是行離,行所依位即是位離,故若事若理、若因若果皆名離也。
二、釋名者,約法事離,無他受稱,離非世間,即相違釋。若約性離,通持業釋。約行四句,前之三句俱通持業。相違二釋,謂具事理二種離故。泯句並非六釋所攝,亦可持業,泯即離故。
第三宗趣,頓彰六位理事二離而為其宗,令體性離,頓成真離,究竟為趣。
四、釋文。長科十分,初、序分,有三:初、明器世間圓滿。
爾時世尊在摩竭提國(至)坐蓮華藏師子之座。
義如前釋。此段文含三種成就:
△二、智正覺世間圓滿。
妙悟皆滿。
明佛二十一種殊勝功德,廣引諸論,已見前來〈升兜率品〉。今但略明上句為總,具下二十一種功德,故云妙悟。「皆滿」下,別。前四自利,餘皆利他。前中有四:一、智德;二、斷德;三、恩德;四、作用平等德。
二行永絕。
一即於所知,一向無障轉功德。《佛地經》名不二現行。不字約義應言無字,即永絕義,謂佛智德離所知障,非如聲聞極遠時處有不知故。有知不知即是二行,今無不知故云永絕。
達無相法。
二、即於有無無二相真如最勝清淨能入功德。彼經名趣無相法。趣謂趣入,即此達義。然無相法體即真如,無彼有無二相,故名無相。諸法中最淨無客塵,令自他入勝於二乘,名最勝清淨。
住於佛住。
三、即無功用佛事不休息功德。世親釋云:「謂住佛所住,無所住處。」此即釋經。於此住中,常作佛事,無有休息。此即解論。
得佛平等。
四、即於法身中所依意樂作事無差別功德。謂諸佛有三事無差:一、所依智同,二、益生意樂同,三、報化作業同。故云平等。
到無障處。
五、即修一切障對治功德。世親釋云:「謂一切時常修覺慧,對治一切障故。」此明覺慧以為能治。一切障者,即二障也,此為所治。
不可轉法。
六、即降伏一切外道功德。謂教、證二道,他不能動。
所行無礙。
六、即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礙功德。謂利衰等八法不能拘故。
立不思議。
八、即安立正法功德。謂安住十二分教,餘不能思故。
普見三世。
九、即授記功德。謂記別過未皆如現在故。
身恒充徧,一切國土。
十、即一切世間示現受用變化身功德。謂二種身徧二種國故。
智恒明達,一切諸法。
十一、即斷疑功德。謂自於一切境善決定故,能決他疑。
了一切行。
十二、即令入種種行功德。二本釋論,易故不解。意云:徧了一切有情性行,隨根令入。
盡一切疑。
十三、即當來發生妙智功德。謂聲聞人言其全無少分善根,如來知其久遠微善,後當生故。
無能測身。
十四、即如其勝解示現功德。謂隨有情種勝解現金色等,雖現此身而無分別如摩尼等,故無能測。
一切菩薩等所求智。
十五、即無量所依調伏有情加行功德。謂由無量菩薩所依,為欲調伏諸有情故,發起加行佛增上力,聞法為先,獲得妙智,異類菩薩攝受付囑,展轉傳來,前後相續,無間而轉,由此證得一切菩薩等所求智。意云:佛智為一切菩薩等所求故。
到佛無二,究竟彼岸。
十六、即平等法身波羅蜜多成滿功德。平等即無二義,無二法身為波羅蜜多所依。
具足如來平等解脫。
十七、即隨其勝解示現差別佛土功德。此中解脫即是勝解,隨諸物情勝解所宜,如來勝解能現金銀等土,佛佛皆然,故云平等。
證無中邊,佛平等地。
十八、即三種佛身方處無分限功德。世親釋云:「謂佛法身不可分限爾所方處受用變化,亦不可說爾所世界。」
盡於法界。
十九、即窮生死際常現利樂一切有情功德。
等虗空界。
二十、即無盡功德。謂佛實智如空無盡故。今經闕最後窮未來際,總別合有二十一句,義如前說。然《佛地》、《攝論》約受用身,此約十身。所以知者,處摩竭提國是變化土,而文既歎受用功德,明知報化二身二土本相融故,不須要約地前地上,則知五位通得見故。
△三、眾生世間圓滿。文二:初、舉歎德,二、列名歎德。前則多人具德,後則勝人具德。前中二:初、舉數揀定。
與不可說百千億那由他佛(至)種種國土而共來集。
△二、顯具勝德,三:初、總標。
悉具菩薩方便智慧。
二、別顯。文有一十九句,大意不出方便智慧,分二:初十歎自分德。
所謂善能觀察一切眾生(至)善入無量諸方便法。
前八皆有智慧方便依體起用,上五皆以善能為首。
知諸眾生空無所有,而不壞業果。
智空不壞業界。
善知眾生心使、諸根、境界、方便種種差別。
知根器,別明識。
悉能受持,三世佛法,自得解了,復為他說。
持法化之。
於世出世無量諸法(至)悉善觀察知無有二。
後二明有方便慧,皆即事歸實。二九句歎勝進德。
於一念中,悉能獲得,三世諸佛,所有智慧。
上一總明速成果智,下八皆是果智之用。
於念念中悉能示現(至)清淨行願悉已具足。
△三、總結。
成就如是無量功德,一切如來於無邊劫說不可盡。
△二、列名歎德,二:初、列名結數。
其名曰:普慧菩薩(至)百千億那由他佛剎微塵數。
△二、正明歎德。
皆悉成就普賢行願。
文有十句,上一總,餘九別。
深心大願皆已圓滿。
契理願圓,普眼滿故。
一切諸佛,出興世處,悉能往詣,請轉法輪。
攝法上首,為普化故。
善能受持,諸佛法眼。
受持正法,有普慧故。
不斷一切諸佛種性。
不斷佛種,普見有性故。
善知一切諸佛興世授記次第、名號、國土。
知佛化儀,光普徹故。
成等正覺,轉於法輪。無佛世界,現身成佛。
示現成佛,觀彼無故。
能令一切雜染眾生,皆悉清淨。
淨染機,照其源故。
能滅一切菩薩障。
摧他障,有智幢故。
入於無礙,清淨法界。
證法界,覺法性故。上之九句若約別明,初句為願,餘八為行,通說則皆普賢行願,宿誓今滿,如十大願普賢行,現緣所作,故總句云成就行願。又此十句十人通具,初句文云皆悉成故,亦句各顯一人之德當釋名故,故總句為普賢故。餘九如次前已配釋,此段即是眾成就也。
△二、三昧分。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入廣大三昧。
普賢入者,是會主故,說普行故。
名佛華莊嚴。
萬行披敷,嚴法身故。即以法界行門心海為三昧體,持無限故。說法成行,發起為用,依此體故。
△三、發起分。
入此三昧時,十方所有一切世界六種十八相動。
先明地動,警羣機故。
出大音聲,靡不皆聞。
後顯出聲,令聞法故。前皆有加而無發起。此有發起而無加者,前表解從他緣,故有他加;此表行由己立,故自發起。又表行依解起,無別法故,所以不加。攝解成行,亦須入定。聖旨多端,不可一準。
△四、起分。
然後從其三昧而起。
三義如前解釋。
△五、請分,分三:初、標問意。
爾時,普慧菩薩知眾已集,問普賢菩薩言。
當機眾集,說法時至,此為問意。何以前來諸會經文先問後定,今乃翻此?此有二意:一說儀無定,前表重法感而後應,此明悲深觀機欲說。眾既已集,故先入定,令知說主。二約所表,所來意明從相入實以成正解,此中意明依體起用以成正行,故不同也。普慧問者,稱法界慧,能發行故。一人問者,行獨已成,非如解故。
△二、正顯問端。有二百問,其別行《度世經》別作六番問答。番番之中,先問次答,動地現瑞,顯益證成。古來諸德,皆依彼文,用科此經,以為六段。初二十句,問十信行。
佛子!願為演說何等為菩薩(至)何等為演說佛。
△二、有二十句問十住行。
何等為發普賢心(至)何等為變化。
△三、有三十句問十行之行。
何等為力持(至)何等為入無上菩提如海智。
△四、有二十九句問十迴向行。
何等為如寶住(至)何等為業,何等為身。
△五、有五十句問十地行。
何等為業?何等為身(至)何等為所行處。
△六、有五十一句問因圓果滿行。
何等為觀察(至)何故如來、應、正等覺示般涅槃。
第四段中句雖三十,以無礙用一句經文是總標虗句,故彼但有二十九句。此段有五十一句。
此經前後總經三徧開說六位,此當第二約行說也,以普賢行該六位故。故《度世經》最初請云:「唯願解說諸菩薩行,從始至終令無疑故。」彼經雖然不配信等,既云從始至終,末後復明成佛之事,則知決是六位之行。此經所以不將問答相間者,意取位中殊勝之行,不取位故,如不圓融。若剋定約位,何殊差別因果?此經上下及《本業經》等判於六位,皆以十信未得入位,十住為首,謂三賢、十聖、等妙覺故。今此何以不開等覺而取信耶?此有深意,彼及此前意在於位,取位成說。今此文意正明於行,十信之行正居行始。等覺之位有其三義:或攝屬前,十地勝進;或攝屬後,即名佛故;或別開位,無垢地故。今為說行,是故攝屬因圓之中。經文雖有五十一句,唯後四句屬妙覺位,餘皆等覺。若爾,此中依言依菩提心等,豈非發心住耶?此難尤非。第二段初發普賢心,豈非發心住耶?十信之初豈無發心耶?故賢首云:「菩薩發意求菩提,非是無因無有緣」等,正是發心所依。不究斯旨,空張援據。
△三、結請為說。
善哉!佛子!如是等法,願為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