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疏注

唐 澄觀述 宋 淨源錄疏注經

第八十三卷

清涼山沙門 澄觀 述

晉水沙門 淨源 錄疏注經

△五、明出現境界,正顯分齊之境,兼辨所緣之境。依初義者,前約智以顯心,今此正明智用分齊。依後義者,前明能知,今辨所緣。由所緣無邊,故顯分齊難思;分齊難思,故方窮所緣之境。二義相成,函蓋相稱。文中有三。長行分三:初、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云何知如來、應、正等覺境界?

△二、釋,二:初、法,二:初、廣取所緣,顯分齊境,二:初、列所緣無邊。

佛子!菩薩摩訶薩以無障無礙智慧。

先令以無障礙智為能知者,非此不能量佛境故。後正顯所緣,文有十句。

知一地世間境界是如來境界。

通舉所化。

知一切三世境界。

化時。

一切剎境界。

化處。

一切法境界。

化法。

一切眾生境界。

所化人。次三句皆明所證。

真如無差別境界。

真如,語其體常一味,故云無差別。

法界,無障礙境界。

法界生法所依,故云無礙。

實際,無邊際境界。

實際是窮事至實,故云無邊。

虗空,無分量境界。

化處分齊。

無境界境界,是如來境界。

後一徧通。若約二諦境,前五為俗,次三為真,九通真俗,事空、理空俱是空故。後一雙非,顯前九境即同無故。若約三諦,空即是真,三真為中道。若以五界攝之,初三是世界無量,四即調伏及調伏加行界,五即眾生,次三即法界,餘二雙非。

△二、顯分齊無量。

佛子!如一切世間境界無量(至)如來境界亦無量。

先約十境以顯分齊,境智相稱,故皆無量。

如無境界境界,一切處無有(至)一切處無有。

後約無境顯其非有,乃至真如皆不可得故,是以諸境雲興而常寂也。如無既爾,如真如等無變易等亦然。

△二、近取諸心以況佛境,二:初、正明。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至)無量無邊無縛無脫。

無量無邊,語其相用廣大;無縛無脫,明其體性甚深寂滅。

△二、徵釋。

何以故?

徵意云:何以將心況於佛境?

以如是如是思惟分別,如是如是無量顯現故。

釋意云:菩薩自心隨思即顯,故無分量。佛境亦爾,隨機顯現,若身若智何有量耶?智假思顯,性無縛脫,不為相縛,後無脫故。

△二、喻顯文,有三:初二喻於無縛無脫,後一喻於無量無邊。無量無邊通前二段。前中分二:初、降雨無從喻。

佛子!如大龍王隨心降雨(至)於十方中悉無來處。

喻無縛無脫。既無來處,有何縛脫?

△二、海水從心喻。

佛子!如大海水皆從龍王(至)往昔大願之所生起。

喻於無縛無脫所因。水從龍王心力為因,非定內外;智從往昔願緣起故,來即無來。

△二、海水宏深喻,喻無量無邊。文二:初、標章誡聽。

佛子!一切智海無量無邊(至)略說譬喻。汝應諦聽!

△二、喻顯,三:初、別顯水多。文有四節:初、四洲水。

佛子!此閻浮提有二千五百河(至)答言甚多。

△二、龍王雨水。

佛子!復有十光明龍王(至)雨大海中水復倍前。

△三、宮殿出水。

佛子!十光明龍王宮殿中水(至)流入大海復倍過前。

△四、婆竭龍王兼雨兼出。

佛子!婆竭羅龍王連雨大海(至)涌出入海復倍於前。

皆後倍前,以顯深廣。

△二、通顯水相。

其所出水紺瑠璃色,涌出有時,是故大海潮不失時。

涌出故潮上,速為寶消故潮下,此為極說。

△三、通顯無量兼水,有四。

佛子!如是大海其水無量(至)實為無量不可為喻。

△三、法合,二:初、合水無量。

佛子!此大海無量(至)而佛境界非譬所及。

佛智一念,尚無窮盡。況盡三際,周乎十方。重重重重,安可喻顯。

△二、合通顯無量。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至)修一切菩薩行不斷故。

智海合水

應知寶聚無量(至)無障礙地。諸菩薩所居故。

餘合寶等,非唯智為佛境,菩提分等皆分齊境也。

△三、總結。

佛子!菩薩摩訶薩為入無量(至)等覺境界。應如是知。

結令知意。不知佛境,安能利生?

△二、偈頌。五偈分二:初、一頌法說。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欲重明此義而說頌言。

如心境界無有量(至)佛境如是應觀察。

△二、餘頌前喻,文亦二:初二合頌前之二喻。

如龍不離於本處(至)量等法界入毛孔。

喻無縛脫。

△二、有二偈頌大海宏深喻。

如海珍奇無有量(至)悉在其中得饒益。

俱頌通顯無量,餘文略無。

△六、答出現之行。前明分齊,境智無邊。今彰運用,則悲智無盡。雖智海已滿,悲無息故。文分為二:初、長行,二:初、標舉。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云何知如來、應、正等覺行?

△二、釋相,三:初、雙標二行。

佛子!菩薩摩訶薩(至)應知真如行是如來行。

義有多含:一、無礙行者,即理之事;真如行者,即事之理。行前即行相,後即行體;前是即智之悲,後是即悲之智;前即真之欲,後即欲之真。融而無礙,為如來行。

△二、雙釋二行,二:初、釋真如行。真如之名,言含法、喻。文中有三:初、牒名以解。

佛子!如真如前際不生,後際不動,現在不起。

體絕三際,故同真如。契如成行,行即如也。

如來行亦如是,不生、不動、不起。

過未非緣,故不生不動;現在離緣,故非起也。

△二、復舉法界無形明雙非契中。

佛子!如法界非量非無量(至)非量非無量。無形故。

是知實相皆如來行。

△三、鳥飛虗空喻,釋其非量義。

佛子!譬如鳥飛虗空(至)如來行無邊際故。

非量有二:一、行廣無量,故云如來行,無邊際故;二、即事同真,更無分量,故以空喻。既無有量,何有無量?若謂無量即是量故,雙非永寂為如來行,故心彌虗、行彌曠,絡日行而未曾行。故《涅槃經》云:復有一行是如來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

△二、釋無礙行,二:初、約法總明。

佛子!如來、應、正等覺(至)出過一切諸障礙道。

智無所住,悲示所行,即悲智無礙,自無二礙,令他無礙,皆無礙行也。

△二、以喻別顯,二:初、金翅闢海喻。

佛子!譬如金翅鳥王(至)命將盡者而搏取之。

喻即智之悲。

如來、應、正等覺金翅鳥王(至)如來無分別無礙行。

△二、日月無思喻。

佛子!譬如日月獨無等侶(至)我從何來而至何所。

喻悲不失智。

諸佛如來亦復如是(至)我從彼來而向彼去。

△三、雙結二行。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以如是等無量方便、無量性相。

性結真如,相結無礙。

知見如來、應、正等覺所行之行。

△二、偈頌。五頌分二:初、頌真如。

爾時,普賢菩薩欲重明此義而說頌言。

譬如真如不生滅(至)教化眾生無動念。

△七、出現菩提圓行之果。對緣造修,必有示成故。長行文三:初、徵起。

佛子!諸菩薩摩訶薩(至)應正等覺成正覺。

言正覺者,略顯五門:初、釋名。晉經名菩薩,存其梵語,此翻為覺,正揀二乘成異菩薩。初會已顯。又單語菩提,但是所覺之道,今云成者,即理智契合之名。

△二、明體性。梁《攝論》云:二智二斷,為菩提體。《智度論》云:「菩提菩提斷,但名為菩提。」若依此經,通一切法,如文具之。三、辨種類。或說唯一,如智契合,無二相故。故《淨名》云:「夫如者,不二不異。」或開為二,《大品》明有性淨菩提及修成故。或分為三,約三乘故,如《十地論》。或開為四,《涅槃經》云:「下智觀者,得聲聞菩提,乃至上上智觀,得佛菩提。又四智菩提,亦是四義。」或分為五,如《大品經》及《智度論》說發心等故。或具明十,次品當明唯十為圓,是此所辨。三、除前二,四、除前三,五、除前四,餘皆兼通,同教一乘之所攝故。若業用所現,無所不收。四、明業用。文有十門,而體用參顯,各隨別義以立名目。今統收之,謂緣二諦,斷二障,證二空,起二智,即羣機,現萬像,具十身,徧十方,周於毛端、微塵等處,通因及果,業用無邊,具如文顯。五者、辨相。即當釋文,略辨十門:一、總明體相,二、印現萬機,三、體相甚深,四、三輪平等,五、因果交徹,六、體離虧盈,七、相無增減,八、用該動寂,九、周于法界,十、普徧諸心。十門之中,亦司當門別釋文義。今且以初為總,餘九為別。別雖九門,而釋十義:初、釋第一;二、釋第十,謂舉初括後;三、從第二次第解釋;第十一門釋於八、九二義。至文當知。今初,總明體相。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如來成正覺。

具有十門,皆含體、相、用三。

於一切義,無所觀察。

一、寂照為菩提體。一切義者,真俗境也。觀極於無觀,故《淨名》云:「不觀是菩提,離諸緣故。」如海無心,而能頓鑒,非無所了。故晉經云:「解一切義。」二經合明,義方圓妙。解即是觀,觀即無觀。既觀念斯寂,無惑習種。無觀是體,照斷為用,合之為相。

於法平等,無所疑惑。

二、等同萬法為菩提體。謂智與理冥,同一圓覺,故云於法平等而不失照。決斷分明,云無疑惑。既無所疑,則所知永寂。上二已攝《攝論》之體。

無二。

三、一成一切成,不見生佛有異相故,故云無二。以知一切眾生即菩提相,亦是能所不二故。《淨名》云:「不二是菩提,離意法故。」

無相。

四、總指前三體相寂滅,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

無行。

五即心行處滅,湛然不遷,亦是不行,是菩提無憶念故。

無止。

六、雖覺而常定,不住定故。

無量。

七、有二義:一、橫徧十方,廣無量故;二、體無生滅,絕分量故。

無際。

八亦二義:一、豎念念成,無際畔故;二、一得永常,無後際故。心無初相,冥符於理,無前際故。

遠離二邊,住於中道。

九、離二邊契於中道。晉經此前有無縛無脫,並皆含在二邊之內,謂苦染、若淨、若縛、若脫、有無、一異等,斯邊皆離,不徧住著,故曰離邊。非見有邊,邊即中故。無邊無中,方住中道。

出過一切文字言說。

十、總顯離言。上之九句,寄言顯深,斯乃未盡菩提之奧,收歸性離,令亡言契之。

△二、印現萬機,即海印三昧。文三:初、法。

知一切眾生心念所行(至)悉知三世一切諸法。

秪於一念知三世者,名一切智。

△二、喻。

佛子!譬如大海普能印現(至)是故共說以為大海。

即舉海印,以喻菩提無心頓現。

△三、合。

諸佛菩提亦復如是(至)是故說名諸佛菩提。

言無所現者,有其三義:一、無心現,故如海;二、所現空,故如像;三、無別體,故如水與像不可分異。自體顯現,故名為覺。《起信論》云:「諸佛如來離於見相,無所不徧,心真實故,即是諸法之性。自體顯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斯即無思顯照同體之境,為菩提相用。」故上文云:「於一切義無所觀察。」

△三、性相甚深

佛子!諸佛菩提一切文字(至)但隨所應方便開示。

性離言故,理圓言諞故。

△四、三輪平等釋。上總中,於法平等,等諸法故,意輪等故,何所疑哉?文二:初、別舉身等,有十三身。

佛子!如來、應、正等覺(至)得一切語言量等身。

上六等事。

得真如量等身,得法界量等身,得虗空界量等身。

此三等理。

得無礙界量等身。

此一等於事理、事事二種無礙。

得一切願量等身(至)得寂滅涅槃界量等身。

後三等因果,略舉十三,結云無量。皆言量者,是所等之分量。皆言等者,即能等之三輪。等有二義:一者等彼事理之量,二者等彼事理之體。所以等者,彼諸理事,即我所證,能所冥合,彼尚即我,等之何難?是以聖人空洞無像,物無非我,會萬物以成己。

△二、類結顯多。

佛子!如所得身、言、語及心(至)無量無數清淨三輪。

△五、因果交徹,釋上無二,同一性故。文三:初、標。

佛子!如來成正覺時(至)普見一切眾生入涅槃。

八相之中略舉其二,故云「乃至」。此文正同《淨名》之言:「若彌勒得菩提者,一切眾生皆亦應得,一切眾生即菩提。」彌勒示迷此旨,但謂理詰之言,不知真得菩提,實如所詰。又前章中以我等彼故徧同彼量,今明以彼等我故全現我中,是知一性平等反覆相成。此中之成為理為事?若是事成,何以釋云同一性故?若是理成,何以此云成正覺入涅槃耶?此是華嚴大節圓宗之義,不對諸宗難以取解。然諸眾生若於人天位中觀之,具足人法二我。小乘唯是五蘊實法,大乘或說但心所現,或說幻有即空人法俱遣,或說唯如來藏具恒沙性德,故眾生即在纏法身。法身眾生義一名異,猶據理說。更有說言相本自盡、性本自現,不可說言即佛不即佛等。若依此宗,舊來成竟亦涅槃竟,非約同體此成即彼成。若爾,何以現在眾生非即佛耶?若就眾生位看者,尚不能見唯心即空,安見第六圓教中事?譬如有人迷東謂西,正執西故。若諸情頓破,則法界圓現無不已成,猶彼悟人西處全東。若爾,諸佛何以更化眾生?不如是知所以須化,如是化者是究竟化,如是化者無不化時。故下結云大悲相續救度眾生,隨門不同種種有異,約成佛門一切成也。又此眾生乃是像上之摸,令其去摸,自見己佛亦見他成,如第十段。

△二、釋。

皆同一性,所謂無性。

先總釋云:同一無性,故得現成。妄性本虗,生元是佛,真性巨得,非今始成,故皆成也。次轉徵所無。

無何等性?

同菩提性。後釋所無,有十二句。前之四句,通生及佛。次之四句,唯約眾生。後四約佛,非獨要空真有,亦非妄有真空。以性融相,法界圓現。由此無性,說成正覺。又攝十二,總為六對。

所謂無相性、無盡性。

一、能相所相對。謂染相淨相相待有故,念念之盡緣所盡故,煩惱永盡本自盡故。

無生性、無滅性。

二、生滅對。約凡夫,則本自不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故;約佛,菩提非始生故,何有滅耶?

無我性、無非我性。

三我非我對。有緣無主故,我尚不可得,非我何可得?諸法實相中,無我無非我。

無眾生性、無非眾生性。

四緣非緣對。攬緣生故,緣尚不可得。

無菩提性、無法界性。

五、能所證對。能證菩提,因所證故;所證法界,由智顯故。

無虗空性,亦復無有成正覺性。

六、合不合對。虗空非合,因有顯故,所以性無。成覺是合,理智契合,即為緣起,故非有也。

△三、結。

知一切法皆無性故,得一切智,大悲相續,救度眾生。

物物無性故成種智,證斯同體而起大悲,一得永常故云相續。又秖由不知佛證無性故,謂令知故教化不絕。

△六、明體離虧盈,釋上無相。

佛子!譬如虗空一切世界(至)無一無種種故。

虗空無生,體無增減;菩提無相,成不寧殊?

△七、明相無增減,釋上無行。菩提之體,湛然不異,行豈能遷?文三:初、舉喻問答。

佛子假使有人能,化作恒河沙等心。

化多心者,喻修多因。

一一心復化,作恒河沙等。

化成多佛,喻修多因。

皆無色、無形、無相。

以化現無形,喻成不成,二義莫異。

如是盡恒河沙等劫(至)云何問言:凡有幾何?

△二、讚善以合。

普賢菩薩言:善哉善哉(至)若無有相則無增無減。

△三、結前生後。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至)同於菩提一相無相。

△八、用該動寂,釋上無上不滯定故。文四:初、舉所依三昧。

如來成正覺時,以一相方便入善覺智三昧。

覺不滯寂,故名善覺。覺彼一相,故用為方便。

△二、顯一身之用。

入已於一成正覺廣大身(至)眾生數等身住於身中。

既以一相為方便,則物皆一相,故一即現多。

△三、類顯餘身。

如一成正覺廣大身,一切成正覺廣大身悉亦如是。

謂以如來成正覺時,廣布身雲彌於法界,一一皆是廣大之身,並如前來一身之現。

△四、總結多門。

佛子!如來有如是等(至)為無量界等眾生界。

上來所現一定為門,餘定亦爾。定門既然,悲、智、總持等門亦爾,以是故有無量界矣。是謂高而無上,廣不可極。

△九、周于法界,釋上無量。無量有二:一、廣多無量,一毛含多,徧法界故;二、無分量,皆不生故。文三:初、明一毛含多。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至)究竟無生滅故。

釋:以不生故。此與前段有分、無分二門異故。又此唯現佛,即同類相望;前通多類,即異類相入。又前則住體徧應,此則如理而含,亦如理而徧。

△二、類顯多毛。

如一毛孔徧法界,一切毛孔悉亦如是。

但容毛處,即是毛孔。

當知無有少許處空無佛身。何以故?

徵意云:身契無生,可許能含;法界虗空,無有能契,何能亦含?

如來成正覺,無處不至故。

釋云:無處不至,則無非佛身矣。是謂大包天地,細入無間。

△三、釋外疑情。

隨其所能隨其勢力(至)以種種身成等正覺。

疑云:若爾,何以須要就於覺樹?釋云:隨機所能受耳。是知覺樹多身頓成,尚曰隨宜,有頂鹿園,豈為真極?

△十、明普徧諸心,釋前二門,即分為二:初、正明普徧,釋上無際,念念常成無際畔故。亦二:初、指一心。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

先標,次徵。

何以故?

後釋。

諸佛如來不離此心成正覺故。

意云:不離心者,有二義故:一、眾生身心是佛所證;二、全即佛菩薩性故。此即他果在我之因,非約因人自有佛性,此文正顯佛菩提故。

△二、例一切心。

如自心,一切眾生心亦復如是,悉有如來成等正覺。

△二、總結雙非,釋上第九遠離二邊住於中道。

廣大周徧,無處不有,不離不斷。

釋有二意:一、不離結上無處不有,不斷生下無有休息。二、不離者,生佛非異故。不斷者,生佛非一,不同眾生可斷壞故。

無有休息,入不思議,方便法門。

是以不得意者作眾生恩,故是不可。設作佛思,又亦不可即、亦不可非,即非當淨智眼,無取諸情。

△三、總結。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如來成正覺。

令依此知,映前十門,無幽不盡,離此何有真菩提耶?

△二、偈頌。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欲重明此義而說頌言。

正覺了知一切法(至)是故正覺名無量。

文有六頌,頌前十門:初二次第頌初二門,次三如次頌六、七、八,後一通頌四、五、九、十,以此四門同是普現無量義故。其第三門但顯離言,故略不頌。

△八、明出現轉大法輪,得大菩提,理必轉授。文二。長行中三:初、標徵。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云何知如來、應、正等覺轉法輪?

△二、釋相,二:初、顯體用,三:初、法。文有九句,減數十也。皆先標,後釋文。二、今初,五句顯體性寂寥。

佛子!菩薩摩訶薩。

一、能轉心,二、所轉體,三、所得果,四、能詮教,五、所顯理。夫轉法輪,不過此五,今皆即事契真。

應如是知。如來以心自在力(至)知一切法恒無起故。

一、能轉心。由知法無起故,正轉法時,不起念言:我轉授人。名心自在。如是方為能轉也。

以三種轉斷所應斷而轉法輪,知一切法離邊見故。

二、所轉體,即示、勸、證,名為三轉。此三名輪者,摧障惱故。言離邊見者,若有惑可摧,未離於常;無惑可摧,寧免於斷?今永離斷、常等邊,方為真能斷、所應斷。知與證、修亦然。

離欲際非際而轉法輪,入一切法虗空際故。

三所得果,由斷惑故得離欲際,由證性空本無可離,斯際亦遣。

無有言說而轉法輪,一切法不可說故。

四、能詮教,理假言詮,今了本寂,滅不可說,故終日言而未曾言也。

究竟寂滅而轉法輪,知一切法涅槃性故。

五所顯理,謂即寂滅,今了性淨涅槃,法本不然,今則無滅,方得名為究竟之滅,是知其輪本來常清淨也。

△二、四句明相用深廣。

一切文字一切言語(至)如來音聲。無處不至故。

觸言皆輪,即是廣也。

知聲如響而轉法輪,了於諸法真實性故。

即用而寂,即是深也。下之二句,亦深亦廣。

於一音中出一切音而轉法輪,畢竟無主故。

一即多而無主。

無遺無盡而轉法輪,內外無著故。

即橫豎而恒虗。謂橫則無遺,無所不轉故;豎則無窮,盡未來際故。而不著內外,則深廣無涯矣。

△二、喻,二:初、文字無盡,喻第九無盡。

佛子!譬如一切文字語言(至)無有休息,無有窮盡。

△二、編入無住喻,喻六、七、八用而常寂。文三:初、法。

佛子!如來法輪悉入一切語言文字而無所住。

△二、喻。

譬如書字普入一切事(至)出世間處而無所住。

△二、合,有二:初、合普入一切。

如來音聲亦復如是(至)一切報中而無所住。

以上法中但云入於一切語言,今明入餘法,則解類皆法輪也,豈同三乘但用佛聲為輪等耶?

△二、正合前文入一切語。

一切眾生種種語言(至)言音實相。即法輪故。

前五易故略不明之。

△三、結勸。

佛子!菩薩摩訶薩於如來轉法輪,應如是知。

△二、顯法輪所因,三:初、辨法輪起之所因。

復次,佛子!菩薩摩訶薩(至)若干音聲而轉法輪。

因機差故。若離物機,佛無說故。

△二、明因所起。

佛子!如來、應、正等覺有三昧,名究竟無礙無良。

說法所依之定得究竟者,唯佛有故。名無畏者,無礙辨才,無所怯畏。

入此三昧已於成正覺(至)令一切眾生皆生歡喜。

輪既為力不同,教須適宜差別。

△三、結其得文。

能如是知轉法輪者(至)不知是知則非隨順。

△三、總結。

佛子!諸菩薩摩訶薩(至)普入無量眾生界故。

△二、偈頌。有五頌,分之為二:初、二偈頌法輪體用。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欲重明此義而說頌言。

如來法輪無所轉(至)能令眾生悉歡喜。

△二、有三偈頌法輪所因。

佛有三昧名究竟(至)如是自在甚奇特。

△九、出現涅槃,轉化既周,安住秘藏,為物示滅,故次明之。然大涅槃,蓋眾聖歸宗,冥會之所。寂寥無為,而廣大悉備;形色絕朕,而識智難思。今以無名強名,亦為五別:一者釋名。梵語涅槃,正名為滅。取其義類,乃有多方。總以義翻,稱為圓寂。以義充法界,德備塵沙,曰圓;體窮真性,妙絕相累,為寂。而言大者,橫無不包,豎無初際。此約三德涅槃以解。若約義開,略明三義:一者體大,自性清淨故;二者相大,方便修淨,累亡德備故;三者用大,化用無盡故。般者入義,性入、真入、示現入故。若圓融無礙,即大涅槃。二、出體性涅槃。既妙絕常數,恬怕希夷,雖迴出百非,而靡所不在。今以義求,不出三法,即摩訶般若、解脫、法身以為其體。所以三者,翻三雜染故成智,恩斷故成法門,法性應化身故,能證大智冥所證理累永寂故。然此三種,不離一如,德用分異。即寂之照為般若,即照之寂為解脫,寂照之體為法身。如明淨圓珠,明即般若,淨即解脫,圓體法身。約用不同,體不相離。故此三法,不縱不橫,不並不別,如天之目,如世之伊,名秘密藏,為大涅槃。

三、顯種類。雖理無不統,義類塵沙。今自陿之寬,略分一、兩。或唯說一,即大涅槃。或說有二,自有三門:一、餘、無餘,二、性淨、方便淨,三、真與應。或分為三,此有二種:一、約三乘,二、即自性、真、應。或分為四:一、自性清淨涅槃,二、有餘依,三、無餘依,四、無住處。有餘、無餘,義通大、小。今唯說大,於三種內不明二乘,餘皆具論。融而無礙,為大涅槃。如文具之,非獨應滅。四、彰業用。囊括終古,導達羣方,靡不度生,靡不成就。故《涅槃》云:「能建大事,則出現諸門。」皆斯用也。然諸門廣義,備於別章,略在文具。五、釋文。先長行,分二:初、徵起。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云何知如來、應、正等覺般涅槃?

△二、正釋,有十:一、體性真常,二、德用圓備,三、出沒常湛,四、虧盈不遷,五、示滅妙存,六、隨緣起盡,七、存沒互現,八、大用無涯,九、體離二邊,十、結歸無住。然斯十段,隨義雖殊,皆含體用,互相交徹,顯大涅槃。今初,分三:初、舉法勸知。

佛子!菩薩摩訶薩欲知如來(至)當須了知根本自性。

今初本自性者,即下所列真如等十,為真應涅槃之根本故。體即自性清淨涅槃,以出二礙名方便淨,為真涅槃。大悲應物亦此流故,故名為本。以是本故,但了真如即了涅槃。

△二、指理同事。

如真如涅槃,如來涅槃亦如是(至)如來涅槃亦如是。

皆云如者,如即同義。能同涅槃,通真及應。所同如等,即自性涅槃。故上句皆有涅槃之稱。真應無本,應非不生,何出現之為妙?故以本該末,以體顯用,令皆圓寂,為大涅槃。所以列十名者,欲明究竟妙道,窮理盡性,無不同故,德無盡故。後之五句加「際」字者,窮真於無真,為真如際等故。

△三、釋顯同相。

何以故?

向言亦如是者,云何如耶?

涅槃無生無出故。若法無生無出,則無有滅。

釋云:如真如等,不生滅故。何以不生?以但了因所顯,非生因所生故。既無有生,亦非出障。始既無生,則永常不滅。是知玄道存於妙悟,在於即真。即真則生滅齊觀,齊觀則彼此莫二。所以真如與我同根,法性與我一體。真既不滅,應滅寧真?是知涅槃名滅者,斯乃在於無滅者矣。

△二、德用圓備。謂如來身色相圓備,常現大機眾生前故。文二:初、標舉。

佛子!如來不為菩薩(至)亦不為彼示現其事。

約人顯實云:不為菩薩。明說永滅,是為二乘。迹盡雙樹,並為凡小。據此,亦名揀異灰斷。

△二、徵釋,二:初、正徵釋。

何以故?

釋有二義。

為欲令見,一切如來,常住其前。

一、令稱實見受用身,即同法身常住其前。《涅槃經》云:涅槃不空者,謂有善色常樂我淨故,因滅無常獲此常故。

於一念中見過去未來(至)色相圓滿皆如現在。

二、令見三際應用之身亦即是常,是故經云:「皆如現在。」《涅槃經》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下,開栴檀座、佛塔。見三世佛無涅槃者,《楞伽經》亦云:「有佛涅槃,無有涅槃佛。」

亦不起二不二想。

遠離能覺所覺,故謂既知幽靈不竭,妙色湛然,三際大均,何生滅之動靜,故不起二也。亦復不取此一常,故無不二也。

△二、重徵釋。

何以故?

徵意云:菩薩何以能不起相?

菩薩摩訶薩永離一切諸想著故。

釋云:菩薩由了法空本無相著故,既無心於動靜,終不謂佛常與非常。

△三、出沒常湛。

佛子!諸佛如來為令眾生(至)隨眾生心示現涅槃。

謂涅槃無為,而無所不為。無不為故,能建大事,不礙出沒;以無為故,住淨法界,體常湛然,不礙出沒。顯迹為生,即是有餘;息迹為滅,即是無餘。故有餘無餘,其為應物之假號耳。體性常湛,故存不為有、亡不為無。是知寂然不動,未甞無為;應迹無方,未甞有為。豈可隨於見聞,以滯殊應之迹?

△四、虧盈不遷,二:初、喻。

佛子!譬如日出普照世間(至)但由器壞非日有咎。

△二、合。

佛子!如來智日亦復如是(至)若心濁器破則不得見。

然法身無像,故無器而不形;聖智無心,故無感而不應。像非我有,自彼器之虧盈;心非我生,豈普現之前後?故梁《攝論》第十頌云:「眾生罪不見,如月於破器,徧滿諸世間,由法光如日。」是以經言非日咎也。持戒器破,定水無依;菩提器破,智水寧止?無信清珠,心水渾濁,何由見佛也?然此文中雖明現身即是三德,涅槃之中所流大用亦涅槃攝。若爾,寧殊出現之身?出現則以法身為門而論真應,非無般若、解脫二德。智慧日身,無不照故;永離戲論,即解脫故;醫王之喻,即示滅故。此有般若,寧異菩提?若分相說,菩提但是能證之智,唯是修生;涅槃乃是所證之理,唯約修顯。故《涅槃經》說:「菩提必從生因所生,涅槃必從了因所顯。」若攝相說,菩提乃是即理之智,涅槃乃是即智之理。即智之理,不礙摩訶般若;即理之智,不礙寂滅菩提。智性本有,亦是性淨;涅槃修顯,亦是方便淨也。隨一為門,則皆收盡,即大涅槃、真菩提也。今以涅槃收之,非唯菩提及身,前後諸門皆從三德所流,能建大事。

△五、示滅妙存。

佛子!若有眾生應以涅槃(至)無生無歿無有滅度。

為物示滅,即體無滅。

△六、隨緣起盡,三:初、喻。

佛子!譬如火大於一切世間(至)火皆滅耶。答言:不也。

△二、合。

佛子!如來、應、生等覺(至)諸佛如來悉皆滅度。

以機喻薪、涅槃喻火,眾生善根未全成熟,隨可熟者示成正覺而成熟之,如為火事。若有眾生所應度者皆已度竟,則現涅槃寂無所為,如火息滅。故《法華》云:「佛此夜滅度,如薪盡火滅。」然現滅現生皆是涅槃廣大業用,故《攝論》第十詺涅槃如火,既起滅在緣,則益不可盈、損不可虧云云,自彼非佛然也。

△三、結。

佛子!菩薩摩訶薩(至)如來、應、正等覺大般涅槃。

△七、存亡互現。

復次,佛子!譬如幻師(至)皆隱滅耶?答言:不也。

前喻唯約見滅見成,此喻但約常見不見。

△次、合。

佛子!如來、應、正等覺(至)便謂一切悉皆滅度。

由順機故,此滅彼存,非如來身不能長久。

△後、結。

佛子!菩薩摩訶薩(至)如來、應、正等覺大般涅槃。

△八、大用無涯。

復次,佛子!如來、應、正等覺示涅槃時,入不動三昧。

不動三昧者,究竟寂滅也。由寂無動,故無所不動耳。

入此三昧已,於一一身(至)化度一切眾生未曾失時。

謂正示涅槃,而便分身處無邊座,窮於來際。《涅槃經》說受純陀供處,大同於此。而佛數少,機不同故。

△九、體離二邊。

佛子!如來身者,無有方處,非實非虗。

身若是實,有不可滅;身若是虗,何能起滅?若有方所,此現彼無。由非實故,起滅無恒;由非虗故,能無不現;無方所故,感處即形。

但以諸佛本誓願力,眾生堪度則便出現。

本願力故,化周法界;隨堪度故,見則不同。

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如來、應、正等覺大般涅槃。

△十、倍歸無住。

佛子!如來住於無量無礙(至)無生無滅及以實際。

上來九門,初門之中多顯其體,餘八皆以體用雙明。今此分二:上通結前來九門之體,下通結中間八門之用。

為諸眾生,隨時示現。

正顯於用。

本願持故。

顯用所因。

無有休息。

皆窮來際,此下明用分齊。

不捨一切眾生、一切剎、一切法。

誰獨非涅槃而欲捨之耶?是則初住實際故不住生死,後不捨眾生故不住涅槃,由雙住故能俱不住。前即大智,後即大悲,大悲般若常所輔翼,所以名為無住涅槃。自性涅槃眾生等有,二乘無學容前前三,唯佛世尊獨言具四,故就無住總以結之,即安住涅槃建大事也。

△二、偈頌有六,分五:初頌第四。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欲重明此義而說頌言。

如日舒光照法界(至)眾生無信見涅槃。

△二頌第六。

如火世間作火事(至)化事訖處示終盡。

△三頌第七。

幻師現身一切剎(至)於餘國土常見佛。

△四頌第八。

佛有三昧名不動(至)壽命莊嚴皆具足。

△五頌第十。

如無生性佛出興(至)一切義成無與等。

初句無生之生,次句無滅之滅,次句結歸涅槃無名,後句結其大用無盡。此二無礙是無住義,餘不頌貴含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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