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元三書,可為這一系成熟的思想,成功的著述,但不必是普遍最善的。以從別種學系上看,尚可有別種勝義。在這一系,便是孔、孟學曾攝取佛學成為宋儒理學的一派,今再攝取希臘到近代歐洲哲學成為新理學。所以、這三部書的總根,只在新理學一書內。新理學十章的第一是哲學的哲學;二至四是自然科學的哲學;五至十是社會科學的哲學,亦可云後二章是宗教哲學。
把程、朱的理,看成抽象的名理,乃從柏拉圖氏的「觀念論」——理型而來。理與氣二元並重,則亞里斯多德為近。然孔子之「天生德於予」,及孟子之「萬物皆備於我」等,孔孟之道,都以統一的「宇宙整體精神」為根極,並非以非氣之理,與非理之氣為二本的。由此,宋、明儒的陸、王心學派,反於孔、孟為較契,而朱被斥支離不是無因的。即朱亦說心具眾理而應萬事,惟心無對心之理是太極,物物一太極,毋寧說新理學第十章所謂聖人的心即宇宙的心。這種唯心論,反是孔孟的正宗。
三書直提及佛語處不多,有許多佛義已為儒、道通用的,儘在儒語、道語內取之,故必要借用及的幾句,亦但借用便了。然謂:
道家之聖人,及上章所說宗教所說中之聖人,不能有用於社會。凡人沒有能離開社會者,即令遁跡深山,自耕自食,亦不能說是離開社會。和尚之出家,亦只是出「家」,只是離開社會中之一種組織,而不是離開社會。如真無社會,則雖有山而不能入,有地亦不能耕,更亦無廟可住。道家及佛家之聖人,不能離開社會而又不能有用於社會;如人人俱如此,則即無社會,所以此是行不通亦說不通底。宋明道學家說二氏中人自私,正是就此點說。
這種批評,在人類的、或儒家的觀點上,似乎可如此說;但其實是不然的。因為佛、道、或他教,是有「法界眾生」、或「道」、或「神」之立場的,所以可「超人類」的;其尚處人間時,當然也與人群相利益,並非自私。及其已達「超人界」時,,則非限人類,或是更公更廣的。
照新理學的系統,可作成這樣一個圖:
┌─陽┬───────成 理─┐ │ │ : │(宇宙) │ └───────盛 道 ├──物──┼─動物(心)──人──社會 : │ │ ┌───────衰 氣─┘ │ │ └─陰┴───────毀
今要用佛法的系統,略為比較批判,合成另一圖:
┌真如─┬(超人)┌理(假理)─┐(宇宙) │ 法界┤ │道心──┤ └物──動物──人──社會│ └正智 │ └氣(實事) (色)(心) │ 出世…┼……世間 │ │ 科學──────────┤ │ 漢儒────────────┤ │ 新理學──────────────┤ │ 程朱─────────────────┤ │ 陸王───────────────────┤ │ 老莊─────────────────────┤ 佛法────┴────────────────────────┘
這是依佛法來衡量「新理學」及諸家學術之高下的,科學只齊色法的物為最低;漢儒齊氣與物間;而新理學及希臘柏、亞哲學等正齊理氣二元;程、朱又較高至理氣二元與道心的心之間;陸、王正齊道心之心,孔、孟之高度亦至於此;老、莊則高齊道心之道。道即混沌,亦即根本無明,故世間以老莊為最高。陸、王、老、莊皆已超人入天,過此則出世佛法矣。佛法通世出世間,世間法或共道儒、哲、科,出世法則不共。
道是無明緣行,道心是行緣識,理氣是識緣名色之名色;故程、朱正在識緣名色間。又道即有為諸行,有為諸行分假理——多數等分位——、實事——心色等法體——,即是理氣。以之演生萬有,如下圖:
┌─假理────┐ 有為諸行┤ ┌─色 ├物──生物──動物──人 └─實事┤ ┌─┘┌~~┘ │ └─心══╧──────┘
新理學似未知高于理學二元之道心,故不以程、朱「總理事的心」為然,由此更不信陸、王心學;而錯以老、莊的道是與理對立之氣,殊不知老、莊的道是理氣渾,沒有對立而又能為理氣對立之本,所以混沌而無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