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六編 書評

民國 釋太虛著

第六十七卷

評花草有靈

萬物有生論,原是佛法中所昌言的,故眾生一名,包括有情無情之類;眾緣和續而生的無常諸行,是皆可謂之眾生的有情無情。既皆是眾生,故情與無情間,原無一定劃然之分界,不過從比較上說有情與無情之區別耳。此印度科學家發明花草有靈,論者遂謂佛制不食有情肉而食蔬果,今花草有靈,則應同有情肉并蔬果而不可食!殊不知不踐生草,不摘生果,本為佛制;而自死之有情肉,亦不禁食。故充佛之慈心,本祇許食生物之枯死者,其生機勃勃者皆禁傷殘也。故科學發明,足為佛理之證,無害於佛之真理。然植物固有靈而近於有情者,動物亦有蠢而近於無情者,吾人當以一般人及本人之慈憫同情所能及,止傷殘而勤愛護。若充養慈心而感眾生同體,則禪悅為食,而傷殘可除矣。在初心則佛許食三淨肉,更何論植物!故當由漸而進,不應概齊。

(見海刊九卷二期)

(附註)上四篇自「東方雜誌短評四則」中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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