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七編 酬對(第1卷-第248卷)

民國 釋太虛著

第二二八卷

答白慧問

問:邇來港中有甲乙二人,因問答心經「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句義,引起劇烈諍論。雙方來往函件,數達十餘,終無結論。然綜觀甲乙兩方函件,論議中所夾帶之枝末語言,都不免有所是非。但雙方所持基本之意見,卻有敵體不同之立場。為明雙方立場起見,特將其所持基本見解,取要錄述如下:

甲之見解:『空中之旨,以遮為表,即遮了情執始能表顯真理,故心經不生不滅——皆為遮情而非表理。不但心經為然,即全部藏經。乃至十方諸佛莫不以此為旨趣,以必須執破情忘,其理自彰。換言之,必斷煩惱而證菩提,離娑婆此岸,乃可到極樂彼岸。並認此為大乘了義之談,如來之根本義』。

乙之見解:『空宗之旨,雖許以遮為表,然亦準以表為遮,即表示真理之後,情執不破而自亡,情執無實體性故。所以據心經而論,不生不滅……為表諸法空相之真理,理既表,情自亡,以明現則暗滅故,若云:全藏教典,十方諸佛,更是表理而非遮情。法華經云:諸佛如來唯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為欲開佛知見故,示佛知見故,欲令眾生悟入佛之知見故。是以大乘了義之談,如來根本之義,則唯表真理,更無情執可破。所謂:本無煩惱,元是菩提;唯心淨土,自性彌陀是也』。

按上甲乙兩方見解,有極明顯之分野;而雙方所解,其理散見大小乘經。若經典不曾深究,理解未有心得者,見甲之言,必是甲而非乙;聞乙之語,又非甲而是乙。唯我大師教通三藏,學博中西,慧目一懸,邪正自別。因此弟子欲明甲乙二人所解孰是,特提三問,敬乞慈悲下一詳確公正之批評!一、乙答甲之函,是否圓滿?二、甲乙二人對于心經「不生……」之見解,誰為正確?三、甲乙二人之見解,誰是大乘了義之談,如來根本之義?

答:一、乙答甲之函,理旨雖得,教詮則疏。二、甲之問題原就教詮,就教詮(空宗經論)判,甲之見解為正,但不應擴為全藏諸佛皆然。三、大乘之空、識、中三宗,皆自居大乘了義,如來根本;忘詮得旨皆對,則空以遮為表——執破情亡,其理自彰——;識以表成遮,中唯表無遮或即表已遮——元是菩提,本無煩惱——;甲空而乙中可知。

太虛。二八,八,一四,在昆明。

(見海刊二十卷九期)

附註 原題「附香港寄來研究問題」,今改入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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