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劫與數之分別何在?
答一:常言劫數者,非就一人災難而言,指多數人而言。劫字、佛典譯語,乃劫波音之略,意指時代而言。有災難之時曰災劫;如最大之災劫,全世界毀壞,人物皆受其難。今日中國人在遭災難之時代,世界人類亦在災劫中。數字、係中國學術之言,指一人或一國命運而言。然眾人所遭之災劫,雖眾人同處於一時代中,或有因禍得福,或獨免罪者,則是其業報之不同。業有共業、別業,共業受共報,然亦不必共有其業:如各別作而其業相同,則還受共報。佛典言人生器界之變化,均由業報之關係。
問二:人之靈魂不生不滅,人生之輪迴是否先有靈魂?
答二:此應自名詞上改正。佛法不用靈魂二字,平常以為肉體內有一靈魂,離開肉體即為鬼。自佛典則不然,人由色、受、想、行、識五蘊合成,色指物質,受指感受,行即行為,含有業力在其中,能作一切團結之力。有此業力,代前之業力結合五蘊而為人身,此乃業力所生之果報。此一生中又有活動,又造業行,俟其業報盡後,又引結而起,又有新生命、新業報。故自佛法言,即業報相續,並無離開身體之另一物。然亦有死後未即作人而為鬼者,鬼非離軀體即為鬼,以其有鬼業而受鬼報,其身識雖與人異而未始無,亦屬眾生之一。此外更有一種中有身,乃死後之身,如轉世要做人而未得有父母緣者,暫為中有身,即後一生命之預備身,後世為人即人之中有身,後世為畜即畜之中有身。
問三:如業力好,是否死後即成仙?
答三:仙乃修煉而得,做好事多可以升天,非成仙。道家所謂仙,乃自肉體中提煉出之一部而續其生命,此非佛教所注重。佛教乃勸人為好人,可以受好報而升天,此輪迴中最好之事。但佛法最後一步,乃超出輪迴成羅漢,而上更有辟支佛,再上為菩薩,最高為佛,此即出世三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