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七編 酬對(第1卷-第248卷)

民國 釋太虛著

第二三一卷

答李守中問(二則)

問一:印度教與佛教有何區別?

答一:印度教人大概除回教、基督教以外,包括婆羅門教、耆那教、佛教、錫克教等由印度人所刱興宗教,統稱為印度教,而視佛教等為印度教之一派。故謂釋迦牟尼為印度教之宇宙神第九次化身於人世之聖人,並期望第十次化身之統一各教之聖人於未來。然實際、耆那教與佛教並不承認印度教之神,在印度仍有純粹之耆那教徒二百餘萬,純粹之佛教徒百餘萬。耆那教與佛教都不承認刱造并主宰宇宙之神,佛教更進而只認因緣生滅不許有「各情有常一之精神自我」;而錫克教等則均許有「宇宙唯一之神」,大抵可認為印度教之一派。然就可許為印度教者中仍多派別,所奉之神非一。最新之「拿麻克利西派」僅供教祖拿麻克利西而不供神像,太戈爾等近之,較舊為「印度摩訶沙巴派」——華譯印度大乘會——,其實應譯「印度大會」,則為較寬大之婆羅門教,包含事奉各種不同的婆羅門教之神者,甘地、尼赫魯等近之。然其政治運動,與錫克教均排斥回教,則與甘地、尼赫魯所領導印度國民大會可包回教徒,基督教徒之純政治運動,又有不同。而印度教中尤側重婆羅門教派,嚴守階級制者,則較印度摩訶沙巴更舊矣。

問二:發展西藏教育當用何法?如站在教育的立場看西藏的佛教當如何?

答二:此一問題,筆者前年在「時代精神」上曾發表一較長之論文,現手頭無此雜誌,請從藏有此項雜誌處查考之。

(見文化先鋒二卷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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